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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唐山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3-05 15:50:47 阅读量:306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0年5月21日至6月21日,对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7月2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高度重视,将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和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为副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组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落实的组织、协调、推动,领导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了整改工作扎实有序高效推进。

(二)认真制定方案,压实整改责任。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两次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传达学习反馈意见和反馈会议精神,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领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分析,集体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严格按照“五个一”工作机制,对反馈意见指出的3方面20个问题,逐一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三)狠抓推进落实,务求整改实效。在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整改方案基础上,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对全局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方法路径和整改要求。具体整改中,坚持每周印发《巡察整改工作动态》,每周调度推动、盘点进展,随时协调解决整改中的重难点问题。局主要负责同志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调度会,听取班子成员和牵头处室整改情况汇报,调度推动整改进展。2020年9月份,局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和班子成员紧密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查摆、剖析存在问题,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整改措施,为全面整改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3方面20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的重要要求领会不深,变‘管理’为‘治理’、变治‘面子’为治‘里子’做得不够”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做有差距”问题。一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唐山提出的“三个努力建成”和关于城市管理的重要指示等内容纳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内容,组织深入学、系统学、全面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以上率下、带头示范,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期间,开展4次集体学习,努力学深悟透、强化理论素养。同时,积极推动党员干部学习,在利用“三会一课”开展经常性学习基础上,举办了全局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邀请市委党校教授作专题讲座,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十届十次重要全会精神,深入阐述了如何全面加快“三个努力建成”步伐。二是围绕融会贯通、学以致用,积极搭建平台,谋划推出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城管大讲堂”,先后成功举办5期,邀请有关方面专家进行授课,进一步督促党员干部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省市委决策部署与城市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强化为民情怀和思维转变,提升了理论指导实践、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能力。同时,组织班子成员和有关处室负责人积极参加全省城市建设管理专题培训,并作了典型发言,2个典型案例入选“河北省城市管理十大典型案例”。三是深入贯彻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指示、重要观点,聚焦解决民生问题,下大力抓好我局担负的2020年市委市政府民心工程,按照“五个一”的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成立工作专班,严格对照时间表倒排工期、倒逼进度,确保如期兑现承诺,不断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进民生福祉。雨污分流改造年度民心工程既定38.3公里目标任务,已于2020年10底前全部完成。老旧供水管网年内计划改造35公里,完成改造58公里,完成率达到165.7%。老旧小区供水泵房改造,分2年对市中心区2013年以前建成小区的149座二次供水泵房实施改造,2020年先期改造75座已全部完成。在城市公交发展上,坚持以提高公交企业运营服务质量和公交科技化水平作为重点,进一步方便群众出行、助力城市发展。2020年,新开通公交线路1条、调整优化公交线路7条,填补了国防东道、朝阳西道等区域的公交线网空白;曹雪芹西道等3座公交停车场和智能信息化调度中心、修理公司迁建项目加速推进,均取得阶段性成效;唐山行APP和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完成优化升级,公交智能调度、车次安排更加精准科学,公交准点率达到97%;新购置358部纯电动公交车全部上线运行,使我市新能源公交车和清洁能源公交车占比达到100%,有效改善了城市交通与居住环境。城市停车泊位建设,2020年计划新建3051个、完成3096个,圆满实现年度任务,进一步改善了城市停车环境。2020年65条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均已完工,全面达到“五化两通一覆盖”标准。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0年,全市11个示范街道和936家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已全面铺开,共配置四分类垃圾桶6万余个,安装可回收物智能分类投放箱40组;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在全省半年考核排名中位于前列,垃圾分类宣传工作作为经验做法向全省通报推广;公共机构垃圾分类达标率达到85%以上,受到省调研组充分肯定。四是全力组织推进交通流量大、解决难度大的有关城市道路(路段)工程建设,高新西道(大里路-友谊路)、裕华西道(唐安路-竹安路)竣工通车,龙华东道(缸窑路-铁路)工程已完工。积极做好朝阳道(卫国路-学院路)工程征用部队土地问题对接工作,多次与部队有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待经部队逐级审批并办理完成土地划转手续后,该段道路三个月内建设完成。督导相关属地政府对华岩路、富康道、燕新路进行了修补,改善了通行条件和群众出行环境。

(2)针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不够全面”问题。一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群众实际需求,指导公交总公司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间恢复运营工作方案》,并分批次实施公交线路复运工作。2020年7月底,137条公交线路全面恢复运营。同时,常态化抓好公交复运后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督导落实车辆消杀、车辆通风、体温检测、配齐防护设施、关注职工健康等防控措施,着力保障了广大乘客和司乘人员的健康安全。二是统筹推进市政工程建设和疫情防控工作,在市政道路、园林绿化、供排水和城市公交工程现场,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防控宣传120余次,督促项目管理单位规范管理、严抓严控,严格落实佩戴口罩、体温检测、现场消毒消杀等防控要求,切实保障施工人员健康安全。加强现场督导,紧密结合检查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扬尘治理等时机,强化对市政工程疫情防控的督导检查,对发现的75个(次)防控不严格行为现场纠正,责令项目管理单位严格、常态抓好防控。

(3)针对“对做好‘六稳’、落实‘六保’没有认真研究和部署”问题。一是着力推进新能源公交车购置与更换目标任务,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结合车辆制造、到位时间和线路需求、车辆状况、能源等情况,制定了新能源公交车购置和更换工作实施方案,并于2020年8月上旬完成了车辆购置工作。积极跑办新能源车上线运营和老旧车辆报废的相关手续,分批次进行更换调整。2020年8月底,358部新能源公交车分别投入到28条线路上线运行,进一步改善了市民乘坐公交出行条件。同时,有序推进老旧公交车辆替换和报废手续办理工作,需替换的老旧公交车已全面封存并进入报废流程。二是着力推进供水老旧管网改造项目,按照改造实施方案,将35公里省达指标任务分解为月度工作计划,采取定期调度、现场督导等方式,强力推进工程进度。2020年完成改造58公里(其中,市中心区40公里、乐亭县18公里),完成率达到165.7%,超额完成省达指标任务。

2.关于“履职尽责不到位,推动城市管理高质量、高效率、高水平方面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针对“统筹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不够”问题。一是进一步严格管理单位主体责任、机关处室行业监管责任,着力推动市政、环卫、园林绿化、景观亮化、公用设施以及共享单车管理等各项管理工作精细化、常态化、规范化,切实解决路面破损、绿化缺株短苗、垃圾清理不及时、广告牌匾缺损断亮、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等问题。组织对市区市政道路补坑累计10000余平米,督导各县市区完成道路补坑27800余平米;中心区累计排查毁绿破绿问题91个并全部整改,共补栽苗木3640株、恢复绿地面积2.2万平米;持续开展中心区广告牌匾缺笔断亮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排查广告牌匾缺笔断亮点位56处,全部整改完成;督导各县(市区)落实城市道路深度保洁措施,对“以克论净”情况定期考核,同时强化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步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限期整改到位,有效提高了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强化共享单车治理,综合运用施划单车停放区域、动静态数据监控、签订承诺书等8项措施,有效整治共享单车乱象问题,集中整改期间累计组织施划停车区域2217处、清理乱停及超投单车4万余辆、约谈调度单车企业36次、签订承诺书21份。二是开展“2020执法服务水平提升年”活动,改进执法服务方式。制定印发1套队列训练标准、10个执法情景模拟案例,组织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全面开展“大比武”,2020年9月份对19个城管执法单位军事队列训练、情景模拟执法、“强转树”成果进行集中检查考评,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塑树执法队伍形象。深入践行“为人民管理城市”理念,积极推行“721”工作法,明确“7、2、1”各类型适用情形,着力把“整治”变“帮助”、把“取缔”变“疏导”,提高了执法服务水平。如,在治理违规占道经营上,采取一告知、二保证、三处罚的方法,对首次违法的向其发放典型案例和法律法规宣传册,引导对号入座、自行整改,累计发放200余册;对二次违法的责令签订保证书;对屡次违法的进行顶格处罚,市本级累计实施处罚519起。同时积极响应中央、省市发展“地摊经济”号召,在全省率先印发关于适当放开城市管理限制的意见,组织各县(市区)在“三限三控”基础上,统筹划定允许经营区域286处,为摊贩提供摊位8000余个,强化了地摊规范经营。持续加大对市容秩序违规问题整治和查处力度,先后处罚未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共享单车行为的单车企业2家、违规小广告270起、乱堆乱放行为19起以及违规渣土运输、车辆飘洒遗漏、工地施工扬尘问题32起,起到了强大震慑作用。三是以开展“333”综合整治、“走遍全城”活动和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充分发挥160名监督员和数字城管平台作用,采取修订完善考核办法、设立督查大队、建立内部抽查机制等举措,强化扁平化管理和闭环式处置,着力提升了城市管理各类问题处置率、结案率。集中整改期间共发现问题13万个,全部派发处理,结案达到92.3%,助力提升了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2020年以来,先后组织考核9次,考核路段108条,公园、公厕各36座,印发考核通报9期,并坚持以考促管,将考核结果与养护经费挂钩,进一步提升了属地政府、相关单位抓好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针对“推进‘三创四建’活动不够扎实”问题。一是充分发挥市容环境建设工作部牵头单位作用,组织各成员单位先后10次召开调度会,深入分析环境卫生、市容秩序、通讯设施等典型问题症结,明确任务要求,压实整改责任;2020年8月初,协调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文明办,联合向问题整改缓慢单位下发督办卡,下大力推动解决市中心区发现的首批8353件市容环境问题,各成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整改完成。结合持续推进创建工作,组建5个市容环境建设督导组,先后5次召开督导工作会议,组织各督导组赴各县(市区)开展督导检查300余次,派发问题850个,并督办整改到位。二是进一步推进探索构建城乡一体化供水模式工作。组织自来水公司与开平政府及相关部门先后3次对接,安排人员赴开平区自管水厂、开平区域内二供加压泵房进行现场考察,制定形成了改造方案。在向丰南、开平区政府发函的基础上,进一步协调并相继在丰南区岔河镇、开平区郑庄子镇、唐山赛德热电集团路北区韩城镇水源井进行水文地质勘察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同时,着力谋划推进有关水厂建设,庆南水厂四期工程中的水厂建设,已完成项目备案、规划许可,进入施工许可前期准备工作阶段;铁西水厂已由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初步确定建设位置,为有计划地开展前期工作奠定了基础。

(3)针对“一些重大民心工程、民生项目进展迟缓”问题。一是着力推进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在制定印发《唐山市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关于做好2020年唐山市雨污分流及市政老旧管网改造工作的通知》,部署任务、成立专班、建立台账的基础上,强化督导调度,先后进行2次专题调度、开展督导检查10余次,对于改造工作量大、进度相对延后的曹妃甸区,局主管领导带队3次赴现场进行督导,全力推动其加快工程进度。组织开展雨污分流百日攻坚行动,制定印发《唐山市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编制细化了重点事项台账,下大力督促各县(市区)严格时限组织实施。2020年,全市年度不低于38.3公里的改造任务已全部完成。二是着力推进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针对相关县(市区)每个项目具体情况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并严格推进落实,建立微信群调度机制,每日盯办各项目工作进度,实施进行调度,并每周汇总分析进展情况、每月全市通报排名。加强督导检查,强力推进落实。2020年,先后对滦州市等6个县(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督导检查17次、专题调度4次,派发督办单4份、电话督办100余次,确保了高效推进各阶段目标任务。强化协调,形成合力。针对相关县(市区)项目推进慢的问题,积极协调并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先后对曹妃甸、乐亭县、迁安市、遵化市进行现场督导,听取汇报、查看进展、调度存在问题,明确完成节点和具体要求;同时,邀请省内专家对6个县(市区)该项目进行问诊把脉,进一步明晰工作方向和要求,有力促进了项目顺利推进。2020年12月份,我市6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已全部完成。

(4)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不到位”问题。一是着力防范化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风险。在我市运营的哈啰、美团、青桔、小遛、喵走等5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均已改变原有运营模式,全部采取免押金租赁,现阶段该5家企业在我市运营不存在租赁押金风险。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督导5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均依法在我市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组织对《唐山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同时起草完成了《唐山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质量考核办法》。此两项制度着力规范了企业运营与服务行为,进一步明确各方监管主体的监管责任,助力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风险防控。二是着力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和国有企业举债融资风险。进一步加强债务管理,合理制定偿债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偿还政府债务。将完成审计的工程项目尾款列入年度财政计划,及时清算给付。督促指导局属市政环卫中心、园林中心等单位,对已完成工程审计的26项工程项目尾款拨付到位。督促3家局属企业建立了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及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并坚持资产负债率控制在健康合理水平原则,采取及时筹措资金、给付有关产品或劳务等多种方式进行偿还,积极消化债务存量;健全完善了各种风险抵押金明细台帐,强化动态管理,着力减低负债规模。三是着力防范化解交通运输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风险。紧密结合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着力防范化解交通运输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先后3次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对重要节点、重点时期安全生产进行周密部署。以有限空间作业、市政施工、公交客运、园林防火、市政桥梁运行为重点,对局属各单位开展督导检查12次,排查整治一般隐患62处,全部督导整改到位。坚持关口前移,强力推进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和公共交通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防控工作,2020年先后两次在公交总公司召开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会,推动全局“双控”机制如期建成并高质量运行;督促指导公交总公司对1673部公交车进行改造、加装驾驶区域防护隔离设施和车辆行驶监控系统,使所有上线运行公交车辆进一步强化了抵御重大风险能力。四是着力防范化解洪涝灾害风险。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防灾减灾重要部署,把“防内涝风险、保城市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全力确保城市安全度汛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组织对城市防汛应急预案进行全面完善,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分工,层层压实防汛安全责任。坚持预防为先、提早备汛,实施36项城市防汛改造工程,对雨水管网和雨水泵站等加强维护;对32座城市立交桥防汛监控系统进行全方位升级,实现全覆盖;在银河路等8座立交桥安装了车辆通行LED警示系统,实时发布城市积水路段及道路断交信息;裕华道管网改造工程竣工贯通,解决了长期困扰该区域的汛期积水问题。充实完善城市防汛应急装备,储备防汛草袋44万条、潜水泵(抽水泵)371台、机动发电机28台、抢险车辆854部,确保防汛物资充足、有备无患。针对中心区立交桥和低洼易积水区域,制定了“一点一策”“一桥一策”“一处一策”分级处置预案,全面提高防汛救灾能力。深入开展防汛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完成排水管网疏浚916公里、雨污分流改造25公里,清掏检查井1万余座次、收水口2万余座次。严格落实主汛期值班值守、汛情报知、信息反馈等制度,市区23支应急抢险队伍、2600余人24小时备汛待命,先后组织开展4次防汛应急演练,有效检验防汛抢险指挥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了基层防汛人员“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应急处置能力。2020年,成功应对16次短时强降雨,各级防汛指挥员坚守一线、靠前指挥,应急抢险队伍全员出动,及时有效处置4处内涝险情,确保了城市安全度汛。五是着力防范化解大气环境风险。开展“洁净城市”创建工作,采取“洗扫撒冲保”组合作业模式,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切实清除道路积存浮土、清理死角死面;定期组织人员实施“以克论净”考核,督促各级环卫管理部门和作业单位提高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同时,加强对道路洒水情况的实时监控,对未能履行洒水作业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加强市政工程扬尘治理,制定印发《唐山市城管领域2020年城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强化督导检查,集中整改期间对全市67个市政工地、409个城市道路点位开展督导检查、派发督办卡30张,并通过全市环保工作例会通报检查结果,对问题突出的县(市区)和单位点名批评、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有力推动了市政工程“六个百分百”等扬尘管控措施落细落实。坚持最严格标准、最严密措施、最严肃责任、最严厉处罚的“四最”原则,督导各区城管执法部门和市城管执法支队以夜查为抓手,累计出动226人次执法人员、142辆次执法车辆,对131个施工工地出入口及渣土运输情况进行专项检查221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导立行立改,确保渣土运输车辆出入冲洗、密闭化运输及卫星定位安装达到100%。进一步健全完善扬尘治理工作体制机制,重新组建局扬尘治理工作专班,制定《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扬尘治理工作职责及分工》,理顺专班与各业务处室的关系、职能,加强协同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同时,制定印发《唐山市城市道路及市政工程扬尘管控考核办法》,对全市道路“以克论净”和市政工程扬尘管控进行排名,强化问题整改实效。六是着力防范化解涉环保项目“邻避”风险。在督导有关县(市、区)抓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的同时,督促提醒其加强施工过程监管,严格落实市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防范化解工作联席会议要求,抓好项目建设中扬尘等隐患防范管控,及时做好周边居民宣传引导工作,变“邻避效应”为“邻利效应”。七是着力防范化解水环境风险。认真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全域治水、清水润城工作要求,扎实抓好城市生活污水处置,督促指导排水公司对其所属4座污水处理厂加强精细管理,针对薄弱部位实施精准改造工程,不断优化出水工艺调控举措,4座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始终保持全天候稳定达标排放,助力了我市河道水质断面监测达标。同时,密切关注供水上游水库原水水质状况,对陡河水库进行巡视取样检测,邀请清华大学、南京水科院等单位专家教授把脉会诊原水嗅味问题,研究制定应对措施,并结合生产实际和专家意见开展工艺试验,强化水质监测管控,确保了城市供水安全。

3.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好”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组决策意识不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党组议事工作,对照党组工作规则,对需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进行细化,形成了具体清单,并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处室负责人认真学习党组工作规则和清单内容,严格按照议事范围和程序、要求进行落实,做到科学、民主决策,充分发挥了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缺失”问题。一是研究成立了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了主要职责,加强了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二是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河北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唐山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等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中共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了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和负面惩戒三类清单内容和四项机制。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在党组领导下,组织各职能处室扎实推进落实,确保了全局各项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3)针对“带队伍有求稳思想”问题。一是健全完善制度。结合上级有关规定调整变化,修订完善了《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干部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局系统干部管理权限、选拔任用程序、交流、考核等内容,为推进全局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交流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加大交流力度。根据局机关干部编制空缺情况,从局属执法支队和站前管委择优选拔干部充实到局机关,增添了干部队伍活力。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纠治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

针对“局党组在关注民生、服务群众方面有差距,以民为本的意识树得不牢”问题。一是督促指导自来水公司、公交总公司对2017年以来的信访事项进行了再梳理,总结分析同类问题多发、频发的原因,查找工作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全力研究破解。特别是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三供一业”改造、公交发车间隔和线路开通拓展等问题,采取宣传政策、上门走访、主动服务等方式,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该两个公司在办结时限内的信访事项均得到了妥善解决。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针对供水、公交两个领域群众信访集中问题,督促指导自来水公司、公交总公司分别开展了调研走访等活动,掌握改善民生、提升服务质量的第一手资料。公交总公司每月开展乘客满意度调查活动,在百货大楼、爱琴海、远洋城等客流量较大的公交站点,开展乘客满意度调查28次、发放调查表5600余张,并形成《乘客满意度调查统计报告》,对群众所提的候车时间长等问题,及时采取增加调整运营车次的方式予以改进,乘客满意率进一步提升。自来水公司组织市区各服务所每月进行社区宣传,特别对“三供一业”及”老旧小区供水管网”工程所涉小区用户开展满意度调查活动,整改期间共进行满意度调查52次、调查用户560人次,并针对用户反映问题及建议,推出了裕华道营业厅节假日正常营业模式、增设鹭港服务所缩短服务半径、用水报装时限压缩至4个工作日等措施,提升了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二是认真抓好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工作,局主要负责同志坚持亲自批办每一件信访事项,班子成员督促指导涉事单位(处室)依法依规进行受理、答复,着力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局信访机构定期梳理局系统信访事项,对事关民生的多发、频发共性问题,及时向局党组和班子成员提出意见建议,并采取与市信访部门协调提及调处、向涉事单位进行督办等方式,着力推进重难点信访事项化解。

2.关于“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

(1)针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未杜绝”问题。一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重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婚丧嫁娶等重点事项纪律要求,明确禁止行为规定。二是强化监督检查,持续正风肃纪。驻局监察组会同局机关纪委对局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制止餐饮浪费、机关临时机构考勤及工作纪律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召开2020年中秋国庆纠风工作动员部署会,制发提示函37份,转发中央纪委曝光六起典型案例,成立8个交叉检查小组,现场检查点位8个、电话抽查点位60个,并在全局通报检查情况。三是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对有关局属单位2名工作人员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进行了核查调查,给予2名当事人诫勉谈话处理。同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办公用房的通知》,督促各级各单位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落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

(2)针对“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禁而不绝”问题。一是综合运用警示教育、案例剖析、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开展岗位教育。召开2020年全局政治性警示教育会议,传达学习省、市委要求,通报2019年以来局系统典型案例;同时,又先后开展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警示教育和“知敬畏 守初心”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和法纪观念,筑牢拒腐防变防线。二是强化对重点事项的纪律监督。2020年,对局属各单位工程、物资等方面实施备案监督134件次,先后3次对提任、交流以及新调入的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三是严肃查处违反廉洁纪律行为,使纪律和规矩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对局系统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苗头运用第一种形态予以处理,依规依纪依法核查处置3个局属单位5件问题线索,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

3.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洁风险”的整改情况

针对“局机关和部分财务独立的下属单位分别存在白条下账、借款长期不还、公务卡制度落实不严格、入账票据无明细等问题”。一是开展财务管理警示教育和自查、检查活动。召开全局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会议,组织观看廉政中国《小金库引发的大案》警示教育片,通报我市查处的两起党政机关财务人员挪用公款类案件,结合巡察期间发现的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苗头,进行分析解剖,明确和重申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具体要求。对涉及财经纪律方面问题核查整改,给予批评教育3人、诫勉谈话1人,发挥了震慑作用,进一步强化了财务管理人员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组织10家局属单位开展了财务工作自查自纠活动,并形成自查报告。由局分管领导带队,对有关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报销制度、银行账户开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执行等方面进行了3次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限期予以整改到位。二是强化预算管理、绩效管理等刚性约束。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后,组织局属各单位立即制定项目资金支出计划,与财政部门签订《年度预算支出进度承诺书》,统筹推进预算执行进度。同时,扎实做好专项资金执行绩效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事中绩效自评,督促局属单位每季度报送绩效监控情况,及时纠正绩效目标执行偏差。三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组织深入查找财务管理中存在风险点和薄弱点,梳理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均制定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统筹运用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等措施,着力推进财务管理规范化。同时认真落实市财政要求,启用了“公务之家”平台,严格实行公务卡报销制度。

(三)党组织的领导力、组织力方面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有欠缺”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履责谈话和廉政谈话的通知》,党组书记与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和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开展了履责谈话和廉政谈话,督促提醒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组织召开全局2020年上半年党建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汇报会,分析研判形势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细落实。二是结合局机关科级职数空缺和干部队伍实际,研究制定了局机关副科级干部选拔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程序组织实施,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2)针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充分”问题。一是开展案卷“回头看”。对2017年以来局属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查办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务处分成卷案件线索,组织专班重新梳理、查漏补缺,补充完善问题线索处理、初核、立案等呈批手续,对部分处分决定书补充标明影响期及受处分人申诉权利,督促有关单位将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制发《市城管执法局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案卷审核登记表》,加强对2020年以来的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案卷的审核把关,提升成卷规范性。二是强化纪检干部能力素质。组织了全局纪检监察干部党纪政务处分业务知识培训,并开展现场交流见学;先后四次以会代训,对监督检查、线索处置、案件办理等内容进行培训,同时组织局属单位纪检监察干部10人次参与线索核查、跟班见学,着力提高业务水平和主动发现问题能力。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修订《局属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考核评分表》,制发、填报《个人履职情况季度报备表》,激励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职、担当作为。三是结合推进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本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强化日常监督、专项监督、跟进监督,利用通报情况、下发督办单和纪律检查建议书、现场检查等多种形式提示提醒存在问题,限期予以整改。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组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得不好”问题。结合局机关党支部优化调整和市直工委部署开展的“讲政治、重落实,争第一、创唯一”专题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全部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为基层党员作出表率,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2)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认真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坚持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细化完善了整改措施。在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紧密结合个人思想、工作、作风实际,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门见山指出问题、诚恳帮助同志,达到了红脸出汗、触及灵魂和改进提升的目的和效果。

3.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

(1)针对“基层党支部建设有‘短板’”问题。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紧密结合机关各处室职能特点,对机关党支部优化调整,进一步压实党员教育管理责任,提升组织力,推进机关党建与处室业务紧密融合。同时,每月制定下发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督促各支部认真抓好学习。督促全基层党支部普遍召开了以“讲政治、重落实,争第一、创唯一”为主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以此着力推动支部组织生活经常化、规范化。

(2)针对“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有差距”问题。一是加强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培训。组织开展了全局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专题培训,邀请市直工委有关同志作授课辅导,深入讲解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和支部换届选举、发展党员等内容,进一步提升全局党务工作者抓好支部规范化建设的能力和本领。二是严格制度要求。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对全局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进行细化,进一步明确内容、要求。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完善了《党支部工作手册》调阅检查制度,实行每季度局机关党委抽查、基层党委全面检查机制。组织召开全局“双创一争”主题实践活动和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推进会,调度进展情况,部署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检查工作;采取交叉互查方式,从局系统选取党务干部组成10个检查组,对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使用、支部换届选举、发展党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活动室建设等5方面内容进行抽查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季度和年度党建考核内容,发挥鲜明导向作用。

市委第一巡察组移交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问题线索7件,均已处置完成。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经过集中攻坚整改,我局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要求,做到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弱,锲而不舍深化整改、巩固成果,坚持以高质量整改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政治担当,全面深化整改。突出党组主体责任,咬住问题不放松,不达目标不罢休,做到全面改、深入改,确保改到位、改彻底,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对照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20个具体问题和我局制定的各项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搞好“回头看”,确已整改到位的进行销号;对完成阶段性整改、转入长期推进的,持之以恒抓好坚持;对尚需一定时间才能完全整改到位的,按照既定方案和整改措施,加强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二)强化举一反三,抓好建章立制。对于巡察组以点带面指出的一些个性和共性问题,进一步搞好举一反三,组织深入自查、排查,按照“改立并举”原则,既解决好当前存在的具体问题,又研究制定长效机制,堵塞问题漏洞,扎紧制度之笼,进一步形成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切实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反弹回潮。

(三)强化成果转化,推动事业发展。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努力做好结合文章,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转化为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始终保持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十届十次全会提出的“33458”工作思路,全面抓好主责主业,不断推动城市管理精细化、高质量发展;紧扣人民群众需求,持续推进“三创四建”活动和民心工程,着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电话0315-2836880;邮政信箱:唐山市路北区卫国北路20号314室;电子信箱:cgjjgdw208@163.com。

 

                 中共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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