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唐山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3-05 16:17:02 阅读量:3011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5月21日至6月2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7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对巡察整改的思想认识和态度
市委开展的这次巡察工作,是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党规党纪的一次集中检验,是对我市市场监管系统建设的一次全面检阅,也是推动市场监管事业不断取得进步发展的重要契机,落实巡察整改任务是市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实际行动,改进工作作风的强大动力,解决实际问题的有效对策,我们坚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举措、最有力的保障,把巡察问题整改作为当前最为紧迫的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局党组充分发挥统一领导作用,严格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积极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一)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局党组充分认识到巡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尽快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在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部署开展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10月15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每名班子成员都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反思剖析,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加强市场监管。
(二)认真分解问题,细化责任分工。对照市委第六巡查组的巡察反馈意见,针对我局存在的三个方面12个具体问题,局党组在充分研究讨论、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问题清单,明确了整改任务、整改措施、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共提出了71条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以巡察整改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三)坚持定期问效,推动工作落实。为保证整改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局党组坚持每两周听取一次巡察问题整改情况汇报,专题研究阶段性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及下一步工作部署。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全面抓好整改工作职责,推动全局整改工作有序进行。班子成员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和职责领域整改的同时,及时指导并督促分管处室和下属单位做好整改。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督办落实整改任务,注重协调和督促反馈,明确对整改工作不重视、不到位、不彻底的单位和领导及时督导问责,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二、整改落实重点措施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落实“六稳”“六保”和“双创双服”不够到位。
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了《唐山市市场主体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和《2019年唐山市场主体培育任务分解表》,并以唐山市“双创双服”领导小组办公室、唐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全市。二是迅速组织督导检查,市局党组书记张建波、局长路遇带队,联合市行政审批局组成16个专项督导检查组,对全市的市场主体培育工作进行了督导。坚持每2天内部一通报,每周局长例会专题调度,每周向县(市、区)通报工作进度和排名,确保压力实时传导。三是聚焦市场主体培育,着力促进市场主体增量。2019年,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177318户,完成新增任务的177.32%,位列全省第一。2020年,截至9月底,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112341户,全市市场主体净增目标完成率达112.34%,位居前列。四是制作“六稳”“六保”公益广告,加强宣传,并将应知应会内容进行梳理,安排各党支部学习。五是统筹协调好分管领导加强对各开发区(管理区)分局工作的督导检查。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和“四个最严”重要指示要求不够到位。
①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力度不够大。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成效:一是印发了《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二是培训基层监管人员120人次。指导县(市、区)局针对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进行食品安全培训。三是对全市35家集中交易市场的整治提升工作进行督导,针对存现问题及时书面通报当地监管部门。四是对进入政府划定区域的食品小摊点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清理无备案、备案过期或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小摊点1.5万余家,规范食品小摊点8175家次,发出《食品安全监督意见书》3265份,提出整改意见2428条,现场排查整改问题隐患2219个次,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利用食品快检室对食用农产品小摊点开展入市自检92084批次。五是进一步开展了校园及周边食品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85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89辆次,检查经营主体798户次,发现隐患12个次,已全部整改到位。六是持续开展打击防控“山寨”食品行动和假冒伪劣食品问题专项治理。共出动执法人员62969人次,开展执法25003次,检查场所30339个次,开展宣传782次,查办省内案件159起,罚没款146.16279万元。七是着力推进食品小摊点进入政府划定区域经营,全市备案食品小摊点7281家,划定食品小摊点经营区域305个,引导6008个食品小摊点进入政府划定区域经营,其中,市中心区备案食品小摊点2352户,划定食品小摊点经营区域80个,纳入划定区域的食品小摊点为2163户,达到市中心区食品小摊点备案总数的91.96%;其他县(市、区)城区备案食品小摊点4929户,划定食品小摊点经营区域225个,纳入划定区域的食品小摊点为3845户,达到城区内食品小摊点备案总数的78.01%。八是依托省级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进一步推动数据互联互通工作。已注册登录使用食品追溯系统的食品经营企业为83家,其中应录入系统的48家1000平米以上大型连锁食品超市全部注册登录,正积极推进其他35家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等食品经营单位注册登录追溯系统,超额完成72.9%。九是强化食品经营者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全市食品销售风险分级工作已完成82%,完成并超过省局80%的工作目标要求。十是强化执法,加大对流动商贩、学校周边区域的执法力度,2020年7月10日印发了《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专项执法稽查行动方案>的通知》(唐市监字〔2020〕162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稽查行动。以食品集中生产经营区、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校园及周边等为重点区域,集中打击食品生产销售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截至8月24日,办理食品类案件851件,案件数量比去年同期增加9.24%。
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乏力。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成效:一是着力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人机矛盾问题。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唐市监字〔2019〕101号),对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队伍建设提出了指导性要求,充分利用特种设备监察检验数据平台、96365电梯应急处置平台、气瓶信息化充装管理平台等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向信息化和科技手段要监管效能,着力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水平。全市106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和92家工业气瓶充装站均安装运行了信息化充装管理系统。组织相关县区局进一步整理完善全市特种设备监察检验平台信息数据,累计排查完善无检验信息设备2台、登记状态与实际不符合设备155台。完成了96365电梯应急处置中心的改造升级。二是着力提升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员能力水平。印发《关于开展新取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唐市监函〔2020〕210号),举办了1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培训活动,对2019年新增200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进行培训。三是着力推进超期未检特种设备“清零”工作督导检查。每周整理汇总各县(市、区)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有效率、超期未检特种设备数量并通报至各县(市、区)局和市特检分院,督促市特检分院及时对报检设备安排检验,按时出具检验报告,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有效率分别为99.57%和98.99%。对超期未检特种设备数量较多的县(市、区)局开展督导检查,对存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的相关使用单位及时联系相关县区局,并严格盯办。全市特种设备定检验有效率为99.2%。四是着力加强重点行业企业、重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对全市104台大型游乐设施(其中58台在用,46台停用)进行了全覆盖的检查。强化危化行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推进危化行业特种设备安全“双控”机制建设。全市484家规模以上企业和危化企业除7家停产以外,其余已全部完成特种设备安全“双控”机制建设。新制作了2万多块电梯救援标识牌,将全市37154部在册电梯全部纳入了应急处置管理系统。印发了《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安装和加强“96365电梯救援标识牌”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救援标识牌的安装和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印制电梯安全警示标识16500套,共99000张,发放到各电梯使用单位。累计检查整治流动作业起重机械使用单位15家,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3处,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份。
3.统筹推进机构改革还未落地见效。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了综合执法局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配备及定岗定责方案。各开发区分局和事业单位已根据“三定方案”制定了班子建设和人员定岗定位初步规划,绘制了规划图表,列清了人员构成情况。二是随着公务员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和相关单位班子建设及人员定岗定位的落实,在保证机关重点工作人员力量的前提下,制定了规划时间表,最大限度地逐步解决人员混岗借调、人岗不相适宜的问题。通过积极争取公务员考录、事业人员招聘、接收军转干部以及从市局机关和综合执法局提拔选派年轻干部和事业人员到基层任职等途经,逐步解决上边机关单位超编,下边基层单位缺编、人员力量薄弱的问题,争取最快时间内实现上下机构编制大体平衡、人员力量相当的目标。已理顺混岗借调人员9人,为综合执法局选拔正科级领导干部11人,配齐了局领导班子和内设处室主要负责领导。为直属派出机构增派研究生学历的选调生5人,接收军转干部10人。
4.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了《2020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集中理论学习12次,其中视频学习4次,研讨发言3次,邀请市委党校教授辅导3次。召开专题研讨会2次。二是加强对理论学习的各项保障。共购置《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三卷、《民法典》等学习资料440册。每季度辑印《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资料》发中心组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委员)、党小组长人手一份。三是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加强理论学习。不定时利用微信群通报学习情况开展评比,调动学习积极性。四是督促工作方案落实。5月21日下发了防范化解市场监管领域重大风险工作方案,共9项内容,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健全完善责任清单,制定工作目标,召开工作推进会,强化调度督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任务落地落实。
5.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强。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成效:一是修订完善了《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局务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按照各类会议制度收集上会议题,切实解决分工不明的问题。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度原则,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二是经市局党组研究并请示沟通,124名劳务派遣人员工资问题已妥善处置。三是省局要求全省统一开发软件,待省局对61个信息系统整合后(市场监管业务系统为16个、基础设施系统10个),组织推广应用,逐步融合自有业务系统。四是制定了《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和《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0年度党建工作要点。7月14日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半年总结。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够彻底,执法、服务与群众需求有差距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成效:一是建立双人核稿制度,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制发文件不严肃、不规范问题。二是将“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涉及我局的12项工作明确具体处室,责任到人,按照“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牵头部门的要求,及时上报。三是印发《关于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见》(唐市监党组字〔2020〕9号),明确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至少确定1个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或1个基层分局和3家企业作为联系点,每年下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40天,至少拿出1-2篇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四是加强基层管理,统筹基层办公用房,实现人员集中办公、统一管理。五是规范微信群,仅保留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工作调度群、市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作群和市局领导工作群。六是强化综合执法,加大对县区案件查办的督导力度。解答、指导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海港开发区分局、开平区局、玉田县局、乐亭县局执法办案中的问题9条次,到玉田县现场指导案件查办工作,并了解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到迁西、迁安、遵化等县区督导食品和药械妆执法办案工作。
2.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理念不够牢。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成效:一是个私协已搬迁至国防道办公区,办公设备全部配全。二是拟定了领导班子建设和人员定岗规划图表,将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和人员定岗。
3.行政执法不够严格规范。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成效:一是按照《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专项执法稽查行动方案》(唐市监字〔2020〕162号)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稽查行动。以食品集中生产经营区、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校园及周边等为重点区域,集中打击食品生产销售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2020年8月17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执法稽查工作的通知》(唐市监执函〔2020〕17号),对上半年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通过搜集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案件线索,主动寻找案源,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局新增食品立案5起。二是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品种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以来,共查办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案件33起,结案28起,移送公安机关1起,罚没款102万元。三是深入调查68家销售不合格油品加油站和10个涉嫌提供不合格油品企业(个人)的不合格油品来源,案件已按照生态环境部的要求全部办结,罚没款744万元。将68家加油站和10家涉嫌存在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企业(个人)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定期组织抽检。四是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2020年8月3日公开河北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出台《复杂或者重大行政处罚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工作规则》(唐市监字〔2020〕47号),集体决定自由裁量适用标准,防止自由裁量权被滥用。五是2020年7月对各分局的42个案卷进行了评查。六是制定了《唐山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唐山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2020年5月29日,印发了《案件案号和执法文书编号使用办法》(唐市监执发〔2020〕3号),进一步强化对案件编号的管理。七是已将“处罚决定书无检查人签字”的案卷,让相关的执法人员进行了补签。八是起草了《唐山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局执法办案流程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完善了《唐山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局案件集体讨论规定》。九是认真核查“开平区润泽纯净水厂生产不合格桶装水案卷中,将产品批量由2000桶涂改为100桶。”问题,对该企业提出告诫,杜绝类似行为发生。十是海港分局依法对唐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海港客运加油站1号罐的13.6吨成品油进行了处罚,罚没款281078元,并没收1号罐中不合格成品油13.6吨。
4.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成效:一是重新制定了《加油卡管理办法》,8台公车现金加油问题已于2019年11月份全部解决,实行加油卡专人负责管理制度,做到按需充值,勤充少充,年末加油卡内不留余额。二是对办公用房进行重新测量分配,超标问题已于2020年6月17日全部整改到位。三是按有关规定及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健全、完善相关的业务事项,及时、严格履行备案手续。四是建立差旅费审批制度,出差人员必须按规定填报“出差审批单”,要注明出差事由、出差地点、出差人数、预计出差天数,以及是否带车等。五是及时清理本年度预算支出应报销事项,严禁跨年度报销。对以往年度挂账的上级拨入专款应及时结转到“结余”科目,并在“结余”科目支出经费,防止在往来科目核算造成预算不真实的问题。对往来业务科目进行一次彻底清理,该上缴的款项全部上缴,对同类性质的款项要合并科目,对以前年度上级和有关部门拨入的款项要结转到“结余”科目。六是按规定及时核对银行存款情况,做到账款相符,对组建后闲置的银行账户撤并销户。七是经费支出及时报销,按记账规则时序记账,“摘要”填写要做到简明扼要。八是严格落实《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加强财务管理,在经费报销的各个环节严格审核把关,严禁报销不合规的票据,堵塞一切漏洞。
(三)基层党的建设不够强,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
1.党建工作弱化虚化。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成效:一是2020年3月23日和5月18日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3月3日,印发《2020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唐市监党字〔2020〕3号)的通知。二是9月4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唐市监党字〔2020〕12号)。三是对各党支部《党支部工作手册》的使用情况进行2次检查。四是组织一期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培训,熟练掌握“三会一课”要求。五是组织一期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参加的发展党员工作实务解析培训,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流程。六是按照工资和人事关系,将直属单位的离退休老干部进行重新规划党组织,其中4人转入第十二党支部(计量所),7人转入综合执法局党总支,1人转入第五党支部(纤检所),4人死亡,第十三党支部有65名离退休老党员,虽党员数量超过50人,但没有达到100人,经请示工委,为方便工作开展可以保持原有支部不变,不升级成为党总支。
2.队伍管理不严。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成效:一是对巡察组发现的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对有问题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14人被取消年终评优资格,并于6月15日专题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和考勤制度的通知》(唐市监字〔2020〕151号),进一步严格请销假和考勤制度。三是严格落实考勤记录,把好考勤关。四是严格落实因公外出登记,把好登记关。
3.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得不实。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成效:一是2019年7月24日,印发《中共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成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及印发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工作制度的通知》(唐市监党组字〔2019〕20号)。二是2020年3月23日上午,召开第8次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讨论《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工意见》。三是5月22日,召开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四是组织签订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五是重新排查一次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了《唐山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六是加快推进科级干部岗位交流。制定完善交流制度,拟定了《科级干部轮岗位交流暂行办法》,逐步形成机关处室之间、直属单位之间和机关与直属单位之间不同层面的交流机制。已完成全局各单位科级干部基本情况摸底,重点对晋升一级主任科员以上职级干部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
市委巡察组移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问题线索6件,涉及6人,初核2件、立案1件、暂存1件、了结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科级以下1人)。采取第一种形态1人。
市委第六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信访件。
三、完成整改情况
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三个方面12个具体问题,阶段性任务已全部办结,无未公开事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5-2038159(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唐山市路北区裕华西道823号;邮政编码:063000;电子邮箱:tsscjgjjgdw@163.com。
中共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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