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唐山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3-05 16:22:44 阅读量:5921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5月21日至6月2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7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高站位认识,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优化政治生态、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推进事业发展的有力契机和有效载体,在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有力监督指导下,以雷厉风行的作风和坚决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反馈意见后,我局及时召开专题党组会议,集体学习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讨论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大家一致认为,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对医疗保障局党组及全市医疗保障工作给予了客观评价,实事求是、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针对性、指导性强,对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推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坚决认账、照单全收,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果断的措施,真重视、真负责、真整改,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突出整改效果,以系列活动为载体,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的抓好整改。
二是明确任务分工,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彻“五个一”工作机制要求,落实清单制、项目制、责任制管理,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迅速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李建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实施、督导检查、问题通报。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统筹和组织整改工作,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对反馈问题全部认领,对症施策,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落实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一台账三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以责任落实倒逼问题整改,层层抓落实。
三是加强督导调度,确保整改实效。为有力有序推进整改落实,局党组扎实开展调研督导和征求意见活动,聚焦管理服务对象和不同参保群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听取反映诉求,做好“政策面”的宣传,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完善“长久立”的机制。党组成员带头落实、引领示范。对整改工作全程挂单、定期对账、销号管理,对每一个反馈问题,做到有整改目标、有整改措施、有牵头领导、有责任处室、有完成时限、有档案资料、有检查问效。经报请市委巡察组、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10月22日,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剖析根源,进一步强化班子及班子成员整改落实责任意识,全面推进整改落实。民主生活会后,专题调度推进,听取责任处室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就高质量完成整改落实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整改落实中,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不断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确保问题得到长效解决。
二、坚持高标准推进,全力推动整改任务取得实效
党组把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0项23个问题细化分解为32项任务,制定了79条整改措施。截至2020年12月中旬,整改全部完成。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对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标准有待提高”的问题
(1)“机构改革任务还没有完全到位”的问题。
①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局机关职能部门和医保服务中心之间,存在处室职能交叉、工作规程不清等”问题。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请示市委市政府、市编制管理部门,成立市内五区医疗保障分局,同步调整市医保中心内设机构、职能,逐步形成上下对口、权责清晰、统一高效的内部管理体制。整改以来,反复与市委编办、市政府办公室进行沟通、请示,努力畅通政务渠道。市编办也多次与省编办沟通,省编办建议直接成立五区医疗保障局,彻底解决改革遗留问题。8月24日,市编办有关负责同志到我局调研,分析问题成因,研究破解办法。根据会议精神,市委编办向市委市政府建议,市医保局要积极争取省在我市开展医保制度改革试点,在试点中解决医保分局设置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均在汇报材料上作出批示,同意编办意见。9月21至23日,我局联合市委编办赶赴山东省淄博市等市级垂直管理先进地区调研考察,学习借鉴各地先行先试经验。从效果来看,此次学习更加坚定了市委市政府通过设立五区垂直管理分局,解决机构改革遗留问题,强化医疗保障基金管理的决心和信心。9月29日,我局向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呈报了《关于申请市级以下医疗保障部门垂直管理试点的请示》,省局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了此事,目前正在按照相关程序拟写试点方案,报国家医疗保障局审核通过后下发。试点工作开展后,我局立即启动五区医疗保障部门设立和垂直管理工作,同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局机关与下属医保服务中心职能交叉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彻底解决这一问题。10月25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明确市中心五区医疗保障职能部门及职责的通知》,暂维持改革前市中心五区的医保行政管理体制,确保现阶段至垂管改革前医保工作不间断。对照“三定”方案,坚持上下对口和有利工作的原则,研究制定了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处室职责,对一些职责边界进行了重新界定,有效解决了处室职能交叉问题。
②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在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检查中,存在重复检查的情况,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问题。7月31日召开了“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制定并落实了两项措施: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按照协议管理进行日常检查,按省局文件要求通常每年覆盖检查2次;医保基金监管行政部门根据投诉举报,上级安排飞行检查及专项任务进行专项检查。二是健全沟通机制。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制定稽核检查计划,报医保基金监管行政部门备案;为避免多头举报造成重复检查,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收到投诉举报案件后,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举报信息及受理情况报医保基金监管行政部门备案;每月10日前,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稽核部门将上月稽查结束的定点医药机构稽查报告(每个定点一份)报医保基金监管行政部门备案。
(2)“医疗保障重点任务推进不快”的问题。
①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信息化建设、支付方式改革等重点工作,与全国先进地区相比还有一些差距”问题。一是积极申请争取全国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深入医疗机构调查研究,根据实际临床需求,合理补偿医疗服务成本。印发了《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备案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加强我市医疗机构开展实行市场调节价和放开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体现医疗服务技术含量、医疗风险程度,兼顾市场供求,综合考虑群众、医保、医疗服务成本、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促进医保基金优化合理使用,促进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形成。二是积极推进“互联网+医保”,在原唐山医疗保险订阅号基础上,建立了“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微信服务号,目前已提供热点资讯、便民大厅、我的医保等3类9项便民服务。“国庆”“中秋”双节期间,分两批群发短信提醒参保人员激活电子凭证,首批激活 23340 人,第二批激活11720 人,截止到10月中上旬,支付宝参保人激活约55.6万人,微信参保人激活约103.5万人,努力让参保人员享受到信息就在“指尖上”的服务。三是积极推进信息化试点建设,以河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试点为抓手,按照“标准全国统一、数据两级集中、平台三级部署、网络全面覆盖”原则,一手抓网络等硬平台建设,一手抓标准编码维护等软环境建设,6月份通过政务外网,实现了省、市、县三级骨干网络联通,9月1日实现了省“社税平台”到“医税平台”的平稳切换,现正按省局统一部署,着手启动新老系统切换工作。四是积极组织申报“国家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点数法付费改革”国家试点。
②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还没有延伸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政策宣传力度不大,患者知晓率不高”问题。一是出台文件,扩大我市“两病”定点机构范围,延伸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联合市卫健委转发了《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 年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通知》(冀医保字〔2020〕29号);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通知》(唐医保办字〔2020〕22号)。二是加强督导考核,加大对各县(市、区)督导考核力度,确保“两病”政策落实落地,将2020年度“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落实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绩效考核内容,将“两病”门诊用药待遇享受人次、门诊用药使用情况作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实际医疗服务数量和质量的重要依据,据实拨付医保基金。三是加强政策宣传,按照《2020年度全市医疗保障宣传工作方案》(唐医保办字〔2020〕15号)要求,积极协调县乡党委、政府和村两委拓宽“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宣传途径,通过电视、网络、医疗机构LED屏、大喇叭、公示栏、明白纸等方式,开展立体式、广覆盖、多维度、多渠道的宣传,确保政策宣传全方位、无死角,做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落实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还不够精细”的问题。一是通过医保网站、智慧人社APP、医保微信服务号等途径,加大门诊特殊疾病平台推广力度,努力把服务送到参保人身边。二是宣传推广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增加线上支付功能,无卡即可结算。目前全市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人员已达159.1万人,可在478家医院(社区),2917家药店使用,门诊特殊疾病患者线下免费配送已达34403人,是去年全年的4倍。
2.关于“医保基金的风险防范需要进一步强化”的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医保基金运行压力加大”的问题。根据省医疗保障局等10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计划的实施意见》,联合相关部门制定我市全民参保实施细则,并按照省实施意见明确的主要任务和重点人群,持续做好全民参保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建立全民参保数据库和全民参保计划库,合理设定参保扩面目标,依法依规强化职工参保,多措并举推动居民参保,做好跨制度参保的待遇衔接,有序清理重复参保,完善个人参保缴费服务机制,加强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八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二是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殊困难群体,大中专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儿,退役军人,短期季节性务工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七类强化参保的重点人群,联合相关部门分类做好组织参保工作。11月9日,组织机关处室负责人和医疗中心领导班子专题学习了省实施意见和会议精神,成立了由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主管副职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和医保中心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计划工作专项小组,待遇保障处负责牵头做好全民参保各项工作,信息办负责建立全民参保数据库和计划库,协调相关部门完成数据共享比对工作,其他处室结合本处业务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医保中心负责做好业务流程调整和系统功能调整需求。制定了《唐山市关于全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计划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应参尽参,2021年至2025年,全市基本医保参保率稳中有升,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持续增强的全民参保目标任务;确定了建立全民参保数据库和计划库、科学确定扩面目标、依法依规强化职工参保、促进居民医保应参尽参、有序清理重复参保、加强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完善参保缴费服务机制六方面工作措施和相应责任分工;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做实绩效考核、强化督导调度、广泛宣传引导五项组织保障措施。目前,实施方案已报市政府审批。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欺诈骗保行为屡禁不止”的问题。持续推进“一整治、两自查”专项治理行动(存量问题整治、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医保经办机构自查自纠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医保经办机构内控管理专项督导检查等系列行动。制定出台了《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唐医保字〔2020〕20号)、《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自查自纠的通知>的通知》(唐医保函〔2020〕8号)、《唐山市医疗保障局 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唐医保字〔2020〕34号)和《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县级医保经办机构内控管理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唐医保字〔2020〕37号)等相关文件,组织完成了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及存量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开展日常稽核、飞行检查、规范医保基金使用专项行动等专项检查,先后召开2次工作部署调度会,制定下发各类专项工作方案、手册指南、整改通知等文件20余份。滦南县制作的打击欺诈骗保皮影动画片和迁安市专题书法展受到国家和省局表扬。通过开展环环相扣、持续不断的专项治理行动,有效震慑了欺诈骗保行为,凸显了良好的政治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全市共检查、抽查定点医药机构3600余家,受理办结举报案件9件,依据服务协议终止协议34家,暂停医保服务109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违规、违法案件718例,共处理违规费用6354.8万元。
3.关于“践行意识形态责任制自觉性不强”的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局党组专题研究讨论通过了《关于加强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的若干措施》《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等重要文件,不断强化领导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构建党组统一领导、班子齐抓共管、相关处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二是开展了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新媒体平台账号备案登记工作,组织医保中心对2020年上半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和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总结,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工作微信群管理的通知》,切实规范全市医保系统微信工作群的使用行为。三是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制定了《医疗保障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办法》,及时处理《阳光理政》平台群众留言16件、局长邮箱群众留言3件。
(2)“舆论宣传导向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①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利用媒体、网络宣传医保政策、目标规划、工作重点等百姓关注的操心事、烦心事、疑难事不到位,群众知晓度不高”问题。一是出台《关于印发〈医保政策问答手册〉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将每年6月定为全市医疗保障政策宣传月,持续加强医疗保障政策宣传,扩大医疗保障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认可度。二是出台了《2020年度全市医疗保障宣传工作方案》,整合完善医疗保障宣传工作机制,持续打造医保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现场宣传“三个平台”。加强与“两台两报”(电视台、广播电台、唐山劳动日报、唐山晚报)和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建立合作,多角度、多渠道、多形态宣传医疗保障政策法规和经办流程,全力营造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确定了基本政策法规、经办服务指南、年度重点工作、受益典型事例、岗位先进事迹等五项重点宣传内容,采取传统主流媒体、线上新媒体和社会载体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多角度、多渠道、多形态开展宣传工作。特别是在“面对面”宣传方面,采取乡村“大喇叭”广播、移动宣传车、入户宣讲、发放宣传品等百姓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医保知识,确保相关医保政策,特别是扶贫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三是积极争取国家医疗保障局信息直报试点,同时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调度考核,结合深改、医改工作内容和考核办法,督导各业务处室及时总结梳理工作进展,形成亮点工作、典型经验,多渠道发布、报送,加强党政机关内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了解,提升认可度。
②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务、政务公开栏和宣传橱窗内容陈旧,局网站“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一栏,只有题目,没有内容,形同虚设”问题。坚持“立即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一是立即撤换了陈旧内容,定期更换橱窗内容,宣传最新医保政策。二是制定了《唐山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明确办公室、信息办、其他业务处室网站管理权限,合理规划网站栏目,加强网站内容管理。督促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基金监管处建立定期发布行政执法信息制度,建设好执法信息公开栏。三是制定了局党组《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及时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4.关于“党组核心意识不强”的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党组会参会人员存在扩大化现象”的问题。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执行《中共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和《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每次党组会前,下发议题清单,由机关党委负责收集,督促有关处(室)在会前做好准备,会议严格按照事先确定的议题进行,根据议题内容,严格掌握参加人员范围。7月底以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8次,其中,有2次涉及重大事项研究的会议专门明确了参会人员范围,有效杜绝了参会人员扩大化现象。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党组民主决策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全面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四不一末”等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是对会议决策事项,会前充分征求意见,会上按照牵头处室汇报、分管局领导补充说明、集体讨论、决策决定的程序进行,有效提高了党组决策质量。三是落实与纪检组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党组会研究重要事项邀请纪检组参加,招标采购等重大事项事前沟通研究、事中监督指导、事后结果报备,有效保证了党组决策质量。
(二)落实驰而不息抓作风要求方面
1.关于“医保窗口行风建设有待提升”的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医保中心收到市长热线反映问题涉及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方面较多”问题。一是加强行风教育,组织医保中心各处室开展礼仪学习培训,全面推行15条文明经办服务用语、15条工作忌语,提升服务品质。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统一着工装挂牌上岗,做到了着装整齐、举止端正、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庸懒散拖等现象。二是开展行风自评,下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风建设自评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对照25条自评内容逐条自评,对发现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10月份,在省医疗保障局开展的行风建设第三方暗访检查中,我市行风建设成绩排名全省第一。三是开展“窗口展形象、文明再提升”行动。结合文明城创建,以“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强化环境治理、提升服务品牌,强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为主要内容,着力提升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在医保大厅显著位置设置了“文明服务,提质提效”创建专栏,将创建标准及工作规范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行节假日“不打烊”服务,自春节假期开始建立了窗口值班制度,实现了全年365天医保业务不间断,“不见面”服务率稳定在95%以上。四是按照建立“好差评”制度的工作要求,完善评价体系,充分注重“好差评”评价结果运用,结合绩效考核奖惩机制,激发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促进工作人员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五是召开全市医保系统行风建设推进会议,对抓好行风问题整改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切实提高行风建设整体水平。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全市医保部门受理“阳光理政”平台留言35件,主要涉及生育保险报销、慢性病鉴定、异地就医备案繁琐等”问题。一是制定了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承诺即时办结事项达11项,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等4项经办事项办结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到1个工作日,22种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疾病、16种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疾病的申报鉴定周期由3个月缩减为1个月,有效改善了群众经办服务体验。二是拓宽异地就医备案渠道,充分利用省医疗保障局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电话、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智慧社保 APP等,为百姓办理异地就医“零跑腿、不见面”网络备案,满足百姓多层次就医需求。7月份以来,网络备案率持续增长,其中,7月全市异地就医备案21303人次,网络备案20649次,网络备案率96.93%;8月全市异地就医备案25803人次,网络备案25195人次,网络备案率97.64%;9月全市异地就医备案27411人次,网络备案26607人次,网络备案率97.07%。三是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加强“阳光理政”平台留言办理,督促相关处室(单位)加强政策业务梳理,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权处理的及时解决,无权处理的及时转办或反馈至上级部门。建立《每月要情》制度,将每月信访相关情况(包括“阳光理政”平台留言)进行公示,督促相关业务处室加强留言办理,年底形成分析报告,报局党组研判。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向举报人索要户口本等不必要个人材料,影响了群众的监督积极性”问题。一是规范医保中心信访事项办理流程和答复格式,根据《信访条例》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办理上级部门交办的各类信访事项,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制定下发了《唐山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对10大类28项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所需的办理渠道、办理材料、办理时限等进行统一规范,组织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全面梳理调整经办业务流程。大力推行一次告知、一次办好,坚决取消不必要的环节和手续,不设立“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模糊条款,进一步提升经办服务标准化水平。
2.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求真务实作风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到医保中心开展干部作风纪律建设专题调研。督导调研采取自查自评和现场督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8月初,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督导调研方案,下发专门通知,要求医保中心班子成员和各处室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五看五查”进行自查认账,找准精神状态、工作作风、责任担当、遵规守纪、服务意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制定长效机制。并通过自己找、互相评的方式,找自身工作亮点、查问题不足,客观评价他人的亮点和不足,填写《干部队伍作风纪律情况评价表》。在此基础上,局领导班子组成督导调研组,到医保中心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相结合的形式,以督促改,推进整改落实,促进作风纪律建设向纵深发展。二是组织开展了巡察整改专题调研活动。从8月下旬开始,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利用2周时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全面了解服务对象所思所盼,及时解决群众医保服务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每名班子成员走访调研2个县区,每县区走访1家医院、1家乡镇卫生院、2家定点药店,走访2家市级定点医院、3家定点药店,找准带量采购、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联体建设、支付方式改革、基金监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调研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新思路、解决问题的新举措。
3、关于“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把关不够严格”问题。一是加强执法人员及执法证件管理,明确执法证件持有及使用范围。二是严格落实《河北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暂行规程》(冀医保规〔2020〕2号)。三是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医保函〔2020〕1号)等相关文件落实好引入第三方监管力量,参与基金监管工作。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执法程序不够规范”问题。一是加强《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引与文书样式》、《河北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暂行规程》(冀医保规〔2020〕2号)政策及操作培训,规范基金监管执法程序,修订完善执法文书。严格执法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文书制作,细化执法流程,保证了执法效果。二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首次在医保执法领域使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取执法对象和执法人员,增强了监管科学性和执法公正性。三是采取集中学习、以查代训、讨论交流等形式,组织对执法办案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和查处方式方法等业务培训,注重发挥“传帮带”作用,在实践中培训锻炼队伍,提高整体执法办案能力。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执法检查效果不够理想”问题。一是以国家医保基金监管智能监控示范点建设为抓手,本着“边规划、边建设、边监管、边完善”的工作思路,坚持走“队伍+科技”的医保监管之路,坚持线下与线上监管同步,重点在抓好“六个一”建设上求突破。“六个一”建设,即:建设一个指挥中心、搭建一个智能平台、建立一套数据库、建成一套评价体系、打造一支专业队伍、配备一套执法设备。目前已为唐山市本级200余家定点医药机构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建成了PB级音视频的资源池,实现了对定点医药机构监控视频的采集、回放、追溯等监管取证功能。未来随着接入网点不断增加,云平台将平滑扩展规模,具备10000家药店同时接入平台的计算和存储能力。在国家组织的中期评估中,荣列优秀单位行列。二是7至8月份,采取市级抽查和县区互查的方式,在全省率先开展经办内控管理专项督导检查。检查中,注重落实“五个一”,确保“四到位”。“五个一”即:制定一套检查方案、锻炼一支专业队伍、签定一份保密责任、编制一册检查指南、形成一套检查流程。“四到位”即:组织领导到位、安排部署到位、检查覆盖到位、整改落实到位。8月底,召开内控管理督导检查存量问题整改部署会,对8个方面36项具体问题进行了分析梳理,并逐县区下达问题整改通知书。通过开展内控专项检查,强化了各级医保经办部门的内控意识,及时查纠了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为构建公开透明、运作规范、管理科学、监控有效、考评严格、纠错有力的医保经办内控体系奠定了基础。
4.关于“机关管理有待精细化”的问题。
(1)“局机关和医保中心内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①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执法检查租用车辆未纳入公车统一管理”问题。一是重新签订租赁协议,经广泛询价后,8月3日与报价最低的两家汽车租赁公司重新签订租车协议。二是修订完善了《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中的公车管理一项,结合规财处、基金监管处、医保中心等相关部门意见,将局机关和医保中心公务用车使用纳入统一管理,严格公车及租车使用规范。
②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值班备勤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一是抓好值班纪律教育,6月10日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坚持立行立改,立即召集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巡察组要求,由各处室(单位)负责同志立即召开部门会议,将值班纪律要求进一步明确,确保传达到每一名同志,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二是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抓好日常考勤、请销假、值班值守等工作制度落实,累计检查50余次,对医保窗口工作制度、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开展了2次暗访。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印发了《关于建立值班核查制度加强值班管理的通知》,建立办公室核查值班情况相关制度,定期内部通报值班核查情况。
③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机关考勤不严”问题。一是印发通知,加强机关及事业单位考勤签到制度建设,发放《各处室(单位)月度签到表》,以处室为单位分别组织每日签到,签到表每月报局人事处备案。二是出台了《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工作规则》《唐山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强机关及下属单位管理制度建设。
(2)“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①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租车费在多个会计科目列支”问题。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财务核算,规范会计记账,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②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在福利费列支职工米面油、职工节日福利、洗涤用品、劳保用品等”问题。一是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福利费收支管理的相关规定,进一步严格福利费的管理和使用,加强制度执行的运行和检查,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二是严格落实《唐山市市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卡使用。由规划财务和法规处组织医保中心对每一笔公务卡报销业务进行分析梳理,与经手人及财务人员进行核对座谈,找寻存在的问题及可能发生的隐患,并进行了认真整改。医保中心组织财务人员集中学习财务会计制度、《唐山市市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心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完善,明确管理责任,严格履行物资采购报销手续,细化各种出差的交通补助和伙食补助资金报销办法;禁止将未使用公务卡的物资采购业务报销时转入个人公务卡,对于多人共同出差的,将差旅费和补助资金分别支付到出差人员的公务卡或银行卡中。
(3)针对“资产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印发《关于加强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资产管理,分门别类建立梳理管理台账、做到账物相符,明确记录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加强使用跟踪管理。建立资产管理局务会通报制度,定期向局领导班子汇报固定资产采购和使用情况,透明化管理。二是医保中心对2017年10月、2018年10月两次资产报废情况进行了重新核查。医保中心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落实资产管理各项业务,确保不出问题。
(三)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关于“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认识不够深刻”的问题。一是制定了《关于健全机关党建制度机制强化机关治理的推进措施》,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关于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制度机制推进机关治理和事业发展的意见>的若干措施》,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体系,突出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充分发挥机关党委职能作用,认真落实机关党建述职考评制度,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二是制定了《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推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医疗保障改革发展全过程,及时研究解决医疗保障改革重大问题,切实加大对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推进力度,确保如期实现改革目标。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思路不够开阔”的问题。一是深化“基层党建质量提升”活动,积极开展“双创一争”主题实践活动,聚焦“模范机关”创建标准,强化党员干部政治担当和制度执行力。二是组织开展了“讲政治、重落实,争第一、创唯一”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紧扣“讲政治、重落实,争第一、创唯一”主题,深入查找存在问题,特别是对照“争第一、创唯一”目标,在全国全省找位置、找差距,对标对表先进地区、先进经验,对标对表“33458”工作思路,全面查找履行岗位职责、服务人民群众中存在的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各党支部共查找问题39个,党支部书记查摆问题34个、党员查摆问题155个,收到批评意见21条。三是发挥党员作用。结合打造医保“四最”服务品牌,常态化开展挂牌上岗、亮明身份、公开承诺、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发挥先锋作用,认真履行职责、热心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扎实开展“双报到”活动,7月份以来,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结对联系社区开展卫生清理、政策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2次。
(3)“责任传导不够有力”的问题。
①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一切工作到支部’的导向不鲜明”问题。一是实施党支部质量提升工程,狠抓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形成“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促进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明显提升。二是落实省委组织部《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七项措施》,组织机关和医保中心各支部集中开展了一次专项自查,推进贯彻落实到位、抓好问题整改。三是建立了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组织4名班子成员每人确定1个党支部作为联系点,采取参加党支部活动、调研走访、谈心谈话等措施,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
②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不深入”问题。紧盯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加大教育提醒和督促检查力度。一是加强政治性警示教育,召开了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以李谦、李国忠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和市纪委监委查处的基层“微腐败”案件为反面教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二是加强经常性廉政教育,紧盯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关键节点、敏感时段,及时下发通知提醒,常敲“警示钟”、常念“紧箍咒”,强化党员干部预警观念、危机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三是开展了学廉思廉心得体会和廉政文化“随手拍”作品征集活动。四是开展了新入职人员定岗廉政谈话活动。10月22日,由主管副职和局人事处、机关纪委负责人对新入职定岗的6名干部进行了入职教育和集体廉政谈话。五是制定了《加强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局机关和医保中心全面梳理各处室和工作岗位权力职责、工作流程,排查廉政风险点,并制定有效防控措施,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监管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作法得到了市直纪工委的充分肯定,在部分单位交流会上作了发言。召开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的做法被市纪委监委网站采用。
2.关于“基层党务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党支部换届不及时”的问题。一是经局党组研究,对医保中心党总支负责人进行了调整,明确由医保中心党总支负责人,临时负责医保中心党总支党务工作,待上级组织部门配备中心行政负责人后,组织党总支换届选举。二是由医保中心按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设置了1名专职党务干部。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不全”的问题。下发了关于调阅《党支部工作手册》的通知,采取互查互看的方式,组织局机关和医保中心各党支部的党务干部集中对《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了调阅。调阅人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党员花名册、党支部年度工作要点、党员大会、支委会、党课记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内容逐项审核,提出评价意见,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调阅情况记录》,既达到了互相学习、互相借鉴的效果,又总结了经验,查找了不足,对规范《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使用,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规范活动记录、增强党员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发展党员规定动作检查不细”的问题。以提升党务干部业务能力素质为目标,于9月17日至9月18日,利用2天时间举办了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党的建设和法治建设培训班。培训以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并安排了意识形态、发展党员相关业务知识。邀请市委党校、华北理工大学教授现场授课。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医保中心班子成员、局机关和医保中心党务干部、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主管副职、部分中层干部参加了培训。培训之后,又把《发展党员细则》制作的发展党员工作PPT课件,下发局机关和医保中心党务干部认真学习,有效提高了发展党员工作业务能力,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坚持高质量巩固,着力提升整改工作成效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牢固树立整改永远在路上的理念,打消“过关”心态,在思想上工作上始终绷紧弦,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坚持防止问题反弹反复。通过抓好巡察问题整改,进一步推动医保系统上下更加深刻地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学习贯彻增进整改自觉,以整改成效检验学习贯彻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加强学习,强化政治建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间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做到对党忠诚老实,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拒腐定力,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中坚决做到不打任何折扣。推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坚定不移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干好自己的事、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强化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带好班子、抓好队伍、率先垂范,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做到任务、责任、压力逐级传导。强化监督责任,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抓好教育、监督、问责等经常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自律责任。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窗口单位、重要岗位、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纪条例和法律法规,紧密结合自身岗位廉政风险点,标明纪律红线,制定个性化纪律清单,从严抓好自律建设。
(三)巩固成果,健全长效机制。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局党组将认真总结本次巡察整改工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主动查找,把整改过程作为改进工作、提升水平、推动发展的过程,注重巡察整改成果的长效化运用,注重各项规章制度的严格落实执行,突出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全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唐山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医保系统落地见效,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全市医保系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819908(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唐山市医疗保障局;邮政编码:063000;电子邮箱:tsybjgdw@163.com。
中共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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