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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唐山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2-06-10 17:11:23 阅读量:877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1年3月24日至5月28日,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 9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政治站位,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局党组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全面认领、诚恳接受,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坚决抓好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深刻认识到巡察反馈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现实紧迫性,将其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两个维护”要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作为推进退役军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强化担当,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狠抓整改落实。

二是成立组织,分解任务。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当天,局党组第一时间衔接召开党组会,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崔敬学任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随后,召开全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专题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细化具体整改措施,按照“五个一”工作要求,逐条逐项明确牵头领导、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做到目标明确到位、任务分解到位、措施细化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专题部署,强力推进。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周例会制度,集中通报整改任务落实情况9次,指出存在的问题32项,逐一明确了下步整改任务。11月5日召开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自觉开展专题学习、广泛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发言提纲,主动认领、深挖根源,明确整改目标和具体举措。通过一系列扎实细致的部署和推动,全局上下形成高度自觉,有力保障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四是跟踪督导,推进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跟进掌握各处室、各事业单位做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严格落实挂账督办制度,责成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及时跟踪督导整改落实工作进度,制定整改工作台账,落实到位一个、对账销号一个,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和具体问题全面、迅速、彻底整改到位。

二、统筹部署推进,整改落实取得阶段性成效

局党组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持续提升退役军人管理服务水平的有利契机,坚持整改落实与整章建制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坚持作风建设与具体工作相促进,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3方面9项2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3个,制定整改举措79条,修订完善各类制度机制14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理解不深不细,学习传达上级精神不到位”问题

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发挥“一把手”抓学习的领导责任,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引领作用。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市委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我局先后于9月9日、10月8日、10月18日分别召开党组(扩大)会、局务会和重点工作调度会,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局重点中心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10月25日局务(扩大)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崔敬学结合自身学习心得体会和全局工作任务,就持续强化理论学习、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作了专题授课,与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深度思想交流,形成了抓学习、强思想、重实践的广泛共识。二是组织专题学习。10月8日,局党组召开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自2015年11月以来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全面把握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三是及时跟进学习。接受巡察及整改期间,局党组共召开党组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8次,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25项,学习传达上级重要会议精神8次、省退役军人工作会议精神2次,做到及时学、反复学、经常学,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退役军人工作实践的能力和水平。11月15日,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第一时间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四是健全学习制度。制定出台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支部理论学习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理论中心组学习,严格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从理论学习的组织、内容、方式、管理、考核等方面作出系统安排,提高理论学习的系统性、规范性。五是丰富学习形式。紧扣工作职能,采取集体学习、研讨交流、实地参观、调查研究、专家授课、广泛宣讲等形式,开展系列学习教育活动。立足县(市、区)换届实情,10月18日—21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崔敬学组织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全省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业务培训班,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部署要求,真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工作、推动实践。今年以来,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上级部署要求,组织专题读书班4期,开展专题交流研讨6次,实地体验式学习1次;县级领导干部共撰写学习心得体会16篇、讲党课5人次。

(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学用结合的不够紧密”问题

一是规范学习组织形式。专题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落实市委提出的扩大学习形式,比照市委和先进单位,规范学习预案审批、学习内容审核、学习组织召集、学习笔记记录、学习纪要下发、学习资料留存等环节,全面规范理论中心组学习,构建系统、完备的中心组学习模式。二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交流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确保党的新理论、新部署、新要求及时传达、落地落实。局机关党委负责理论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实施,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任学习秘书,做好学习计划制定、准备学习资料、整理学习档案等工作。三是强化学用结合。围绕每次学习主题,紧密结合单位工作职能和具体实际,由党组书记或分管领导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强化理论指导实践的效果。丰富理论中心组学习形式,强化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今年以来,围绕学党史、“团结就是力量”和“牢记总书记嘱托”等主题,中心组已开展学习交流研讨6次,到冀东烈士陵园开展实地体验式学习1次,有效推动学用结合、以学促干。

2.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还有差距”问题

(3)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思想宣传工作抓的不够深入,社会舆论导向不够鲜明,宣传工作缺乏持续性”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印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工作方案》《学习宣传贯彻<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工作方案》,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通过主题党日、主题党课、业务研讨、收看视频讲座、请专家辅导、知识竞赛等多种学习形式,针对性加强对《退役军人保障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学习。截至目前,全市已开展专题学习75次,学习交流40次,组织开展“六进”活动276场,涉及10.2万人,推动《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深入人心。二是持续强化褒扬纪念。发挥冀东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精心组织清明节祭英烈、9.30烈士纪念日活动,市四大班子领导、市直单位干部和社会各界代表等参加了敬献花篮仪式。截至目前,冀东烈士陵园已接待社会各界谒陵群众和对外开展宣传活动受教育群众达50万余人次。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积极组建退役军人宣讲志愿服务队20支,招募宣讲志愿者412名,其中退役军人334名,广泛组织开展英烈事迹宣讲,累计开展活动506场,受众达2.7万余人。三是深入挖掘先进典型。印发《“优秀退役军人”风采宣传方案》,推荐我市99名先进退役军人纳入省“千名退役军人风采宣传”。制定《关于做好“最美退役军人”宣传工作的方案》,深入推进“最美退役军人”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充分发挥各行各业最美退役军人的典型示范作用。谋划制定《“我身边的退役军人”征文活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我身边的退役军人”征文活动,发动群众讲述身边退役军人的人和事,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崇退役军人的社会氛围。四是开展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专题调研。组织相关处室、业务骨干对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进行调研,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并形成专题报告。五是占领网络舆论宣传阵地。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的方案》,组建了全市系统网络评论员大队,建立和完善退役军人事务领域一般、重大、特大舆情响应机制,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弘扬社会正能量。

(4)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推进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成效不佳”问题

聚焦提升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质效,按照“出政策、抓培训、促就业、强保障”工作思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原则,不断拓宽就业创业渠道,有效促进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一是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数据库。为提高培训就业针对性、精准度,我局利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返乡报到时机开展退役军人培训、就业需求调查调研,并针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历、专业特长、培训就业需求等进行统计。目前,已对9月份退役的1361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行了需求统计,建立了退役军人培训就业创业需求数据库。二是调整职业技能培训专业设置。根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培训需求情况,对原有培训专业设置进行了调整,增加了消防员、市场营销师、农业经理人、健身教练等专业,市本级确定了25个职业技能培训专业,丰富了课程设置。三是增强教育培训与市场需求匹配度。根据退役士兵培训专业需求和市场就业需求,新签约5家市级承训机构,要求承训机构必须与用工单位签订校企合作用工协议,深化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就业“一体化”服务,目前推荐就业率已达93%。四是健全退役军人培训体系。联合唐山市退役军人教育学院、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河北省瑞达消防等职业培训学校,组织适应性培训1326人,职业技能培训204人,形成了以适应性培训为基础,以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以学历教育为补充的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体系。五是壮大就业创业导师团队。采取个人自荐、社会征集、县(市、区)推荐等方式,在全市范围甄选成立了51人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团队,有效提升就业创业指导服务质量。六是创新打造退役军人创业品牌。10月15日,举办了“建行杯”第二届唐山市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暨“退役军人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全市共有31个退役军人创业项目报名参赛,14个退役军人创业项目进入决赛,最终评选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6名,唐山市退役军人创业之星4名,有效激发了退役军人创新创业热情。选拔推荐其中5个创业项目参加全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获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优秀奖2名,我局被评为“优秀组织奖”。

3.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5)针对巡察组指出的“聚焦重点工作谋划发展不足”问题

充分发挥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业务工作发展战略、重大部署和重大改革事项。一是健全议事决策制度。制定完善《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局务会议议事规则》,年初、年中、年末对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优待抚恤、服务保障、双拥共建等重点工作统筹研究谋划、安排部署、推动落实、系统总结;定期对时效性、阶段性工作专题议定。定期召开局务会议,对局党组议定事项调度指导、督导落实,遇有其他情况临时加开会议研究。每周一召开工作碰头会,小结上周工作、安排下周任务,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高效完成。二是持续强化党组领导。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共召开党组会、局务会、调度会、会商会11次,重点听取了各处室、各事业单位关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移交安置、思想政治教育、双拥共建等重点工作汇报,研究议定了下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在党的领导下高效推进。三是推动遗留问题化解。针对军供站办公场所被酒店占用问题,局党组先后3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组建工作专班,与酒店负责人多次进行沟通,经深入细致工作,酒店占用的一层大厅、二层房间已全部腾退,该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6)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问题

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坚决执行“三重一大”“四不一末”等制度,对以局党组和局名义印发的重要文件全部经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先后以党组名义印发了《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局务会议议事规则》,以局名义印发了《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制度》《财务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均经过党组会集体审议。

(7)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民主集中制发挥不充分,党组会上班子成员发表意见不足”问题

一是思想入脑入心。牢固树立贯彻民主集中制就是讲政治的理念,紧绷民主集中这根弦,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严格落实征求意见建议制度,营造浓厚民主议事氛围。二是会前充分准备。对上会所需讨论议题,除涉密不宜公开的议题外,一般提前一天印发给各位党组成员,给予充分的思考时间,避免仓促决策。三是会上踊跃发言。局党组特别是党组书记有意识地引导各位党组成员对所讨论的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各抒己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四是规范会议记录。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记录会议内容,着重对参会人员发表意见、讨论情况进行详实记录,形成党组会议记录,并备案管理。五是会后严格落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局党组议定事项逐一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完成时限,以高效的执行力干好每项工作、完成好每项任务。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厉行节约意识不强”问题

(8)针对巡察组指出的“超标准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交通费”问题

一是开展交通费用报销检查。对机关成立以来已报销的交通费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多报销路费进行了退还处理,并及时调整了相应账目,局机关纪委对财务人员和涉及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印发了《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差旅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公费差旅、住宿标准、报销凭证及要求作了全面细致的规范梳理,强化内部管理、堵塞漏洞。三是加强教育管理。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工作能力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责成局机关纪委对财务工作人员实行“一对一”提醒谈话,强化财务人员责任意识,全面提升财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9)针对巡察组指出的“车辆租赁管理混乱”问题

一是完善车辆租赁管理制度。修订《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规范车辆租赁流程,由业务处室填写用车租赁审批表,记录用车事由、出行时间、人数和目的地,经分管领导审签后,办公室统一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上办理租车手续。二是严格制度执行。建立汽车租赁台账,做好相关用车记录,既保证机关用车高效安全,又节约租车成本。

5.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

(10)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服务理念树立得不牢固,门难进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强化作风建设。在全局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月”专项活动,制定《关于强化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纪律作风建设的方案》,局机关纪委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先后3次对服务窗口、下属单位的工作纪律、服务质量进行明察暗访,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发生。二是强化机关管理。建立健全门卫安保管理制度,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敞开大门、开门服务。敦促后勤服务公司做好工作整改,参与定期对安保人员的岗位培训,明确岗位责任,优化服务流程。

(1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退役军人来访登记工作不规范”问题

深刻认识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是将风险隐患吸附在属地、化解在萌芽的有效手段,创新大力实施“开门接访”,全天候打开大门、取消门禁,畅通退役军人信访渠道。一是把握“三心”服务原则。坚持接待群众用“热心”、思想疏导用“耐心”、办理案件用“公心”原则,秉承信访有理推定、有解思维,站在退役军人的角度分析问题、处理案件,能立刻解决的在最短的时间里解决,需要多个部门解决的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加强协调、积极配合,务求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结果。二是优化信访接待流程。重点做到“一个公开”、强化“两个责任”、搞好“三心服务”、达到“四个清楚”、落实“五个到位”,健全来访登记台账,履行一次性告知,对信访人员接待实行全流程服务指导,做到对信访人基本情况清楚、反映问题清楚、产生原因清楚、以往处理情况清楚,确保流程简便、服务到位。三是完善信访化解机制。制定实施了接访约访、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机制,每周梳理《一周来访接待情况分析》,提交局领导、信访工作专班,每周例会专题分析研判信访形势,集中解决难点、堵点。

(1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不够”问题

一是建立基层调研制度。认真落实一线工作法,印发《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制度》,明确要求局班子成员、四级调研员和机关各处室负责人,每月至少到县(市、区)或局属事业单位调研1次,带头调查研究、解剖麻雀、真抓实干。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局班子成员、各处室负责人累计到县(市、区)调研47次,聚焦广大退役军人关心关切,摸实情、找症结、解难题,保障了退役军人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二是坚持党建带群建。在抓好党建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工会、妇委会等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对工会会员进行节日慰问,组织机关及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微党课征集展示互动、红色歌曲合唱、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社区志愿服务等系列活动,在活跃机关氛围的同时,进一步增强了干部队伍凝聚力和融合度。

6.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13)针对巡察组指出的“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开展差旅费报销“回头看”。对机关成立以来已报销的差旅费进行了全面排查,对照《唐山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级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唐财行〔2016〕5号)规定的住宿标准,逐笔核对了住宿费报销金额,对涉及人员超出住宿费标准部分,进行了退还处理,并及时调整了相应账目,机关纪委对财务人员和涉及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针对报销凭证审核不严、手续不全问题,我局对大额报销凭证进行自查自纠,特别已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费、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教材费的报销材料进行补充,培训计划、时间安排、学员签到表、教材发放名单等均已补充齐全。同时,通过这一问题,举一反三、整章建制,重新修订了《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规定(试行)》,对报销凭证及要求作了全面细致的规范梳理。今后,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支出资金报销凭证不全的,一律不予报销。三是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严格对财务人员的管理要求,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化解财务风险。局机关纪委对财务工作人员、办公室后勤管理人员开展专项廉政警示教育,做到提示提醒、防微杜渐。

(14)针对巡察组指出的“资金管理不严格”问题

一是严格资金管理。制定印发了《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资金管理特别是大额资金的申请与审批、监控与评价等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坚决防止类似事情再次发生。二是盘活存量资金。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全市军休工作,在摸清全市军休工作底数的基础上,经局党组研究,分别于2019年10月和2021年4月将省厅拨付的增资经费全部分配下达。下步将对军休往来资金进行全面梳理,积极对接市财政局和移交部队,对不再使用的资金,按规定要求和程序做好上缴工作。三是严格资金使用。针对巡察组指出的“租车费未直接给付汽车租赁服务公司,而是付给单位经办人”问题。自2021年起,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车辆租赁、统一结算,未发生过类似问题。目前,我局已对车辆租赁制度和租车流程进行再严格、再规范。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7.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5)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党建主体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统筹安排部署。9月15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对基层党组织换届、基层组织设置等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加大党建工作力度,党组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议定党建工作重要内容,提升党建工作质效。二是规范基层组织建设。按照市直工委关于党员活动室建设标准,由局机关党委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制作,完成党员活动室氛围打造,推动各事业单位党员活动室达标创建,强化基层阵地建设,推动党组织功能作用发挥。三是强化组织建设薄弱环节。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工作的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对基层党支部工作情况开展常态化巡回指导。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结合科级干部调整,组织各党支部改选支部书记及委员,选优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着力抓实抓好自主择业党委、军休党组织建设,强化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和军休干部党员队伍管理,全面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6)针对巡察组指出的“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

一是强化组织指导。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支部理论学习的通知》,规范开展“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支部书记讲党课等组织活动,丰富组织生活形式内容。建立定期调阅支部工作手册制度,各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工作,确保工作手册记录做到客观、准确、真实。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市直机关党务干部关怀激励制度>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专兼职党务干部工作责任和关怀激励措施,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党务干部的荣誉感,促进基层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组织学习培训。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业务培训,邀请市直工委组织部部长刘会成现场授课,从组织建设、队伍建设、阵地建设、活动开展、制度落实、基本保障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对如何规范填写《支部工作手册》进行专项培训,提高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三是加大考核力度。修订印发《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加大落实党日制度、“三会一课”等内容的考核比重,提升基层组织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水平。

(17)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组织专题学习。组织局党组领导班子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文件,深入学习、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1月5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巡察组有关领导到会指导。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自我批评勇于解剖自己、揭短亮丑,相互批评真点问题、点真问题,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进一步找准了巡察整改工作方向,明确下步具体整改举措。三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之间、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之间、部门负责人与同志之间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沟通协调,征求意见建议,相互帮助提示提醒存在问题,在全局上下积极营造“心齐、气顺、风正”的良好氛围。

8.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18)针对巡察组指出的“人员配备不到位”问题

一是强化研究部署。局党组多次专题研究分析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对全局干部队伍建设做出合理规划安排,群策群力,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为真正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干部提供更广阔的发展平台。二是积极沟通协调。加强与组织人事、编制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干部队伍建设。11月3日,市委编办相关领导到我局开展专项调研,就局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所属事业单位财政保障形式等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为干部选配提供工作支撑和依据。三是加大干部调配力度。坚持择优标准不变,进一步畅通进人渠道,8月以来,我局已通过公开招聘、公开遴选、个别选调等方式,调入干部12名,及时补充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有效缓解了人事矛盾,同时已上报2022年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计划7名,补充干部队伍。

(19)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干部配备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大选人用人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依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工作质量,加快进度配齐配强科级干部空缺。今年以来,已调整、交流干部7名,提拔使用干部10名,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科级干部实际配备41名,逐步形成了较为科学合理的干部队伍梯次结构,推动业务工作高质量开展。二是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坚持实事求是、举一反三,修订完善《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干部选任工作流程》《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完善文书档案,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经得起时间和实践检验。三是加强干部人事业务培训。主动对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选派优秀干部跟班学习,着力培养高素质、专业性人事工作干部队伍。

(20)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机关干部业务能力不够高”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科学合理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围绕提高政策落实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方面,组织业务培训,开展交流研讨,分享成功经验,补齐短板弱项。二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扎实开展“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提高干部能力素质。开设“机关大讲堂”,由业务处长或专家授课,搭建机关干部学习教育平台。11月11日,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就《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进行专题授课,提高党员干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注重年轻干部培养。组织年轻干部分期分批参加省厅业务培训班或到上级部门跟班轮训,抽调年轻干部组建阶段性工作专班,参与信访维稳、保险接续、双拥共建等攻坚性工作任务,提高一线工作能力,为培养符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实际的专业型干部队伍储备后备力量。

9.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2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和改进局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局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强化对机关及下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二是加大工作力度。制定印发《关于规范党员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的规定(试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廉洁自律。为局领导班子成员制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全程记实手册》,推动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责任,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强化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引导,将《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纳入日常学习内容。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经科级干部选任相关工作程序,已完成机关纪委书记配备。在所属基层事业单位,各明确一名纪检委员,负责单位日常工作的监督,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

(2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廉政教育开展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强化日常教育。坚持印发《每月一案》,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典型案例,警示、警醒党员干部,引导党员干部长鸣警钟、常紧思想之“弦”。组织召开政治性警示教育暨集体廉政谈话会议,邀请市纪委监委宣讲团成员、市直机关纪工委四级主任科员李凤作党风廉政建设辅导讲座,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组织开展“廉洁家庭”创建活动,通过发放“廉洁家庭”创建倡议书、组织家属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等系列活动,更好地发挥家庭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特殊作用。二是注重分类教育。区分不同群体,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廉政教育。9月10日,对新任职科级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组织廉政知识闭卷考试,加强对新任职人员的教育、监督。10月20日,组织对全体科级干部开展廉政教育,组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党纪法规意识,筑牢廉洁“防火墙”。三是用好教育平台。充分挖掘局机关“廉政驿站”平台作用,印发《关于用足用好机关“廉政驿站”通知》,通过“案例说廉”“先进引廉”“党纪敬廉”“家庭助廉”等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廉政宣传和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

(23)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日常监管弱化”问题

一是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月”活动。印发《“作风纪律整顿月”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以严明学风学纪、严肃会风会纪、遵守工作纪律、提高办文质效、严格值班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为主要内容的作风纪律整顿,集中解决干部职工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强化廉政教育提醒。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精准开展廉政提醒,明确党组书记每年至少与班子成员进行1次廉政谈话,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2次廉政谈话。三是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好监督检查后续工作。2021年局机关纪委联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已围绕疫情防控、作风纪律、公车使用、“吃公函”等方面,开展7次明察暗访,并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采取提醒谈话、通报整改等措施,强化震慑作用。

三、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效

目前,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步我局将加大对新建立健全制度规定的落实力度,持续深化成果运用,扎扎实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形成良好政治生态。局党组将始终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坚持严字当头,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干部,靠前指挥、真抓实干。各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切实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到每个党组织、每个岗位、每名党员干部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动全市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抓实后续整改,适时开展“回头看”。进一步统一全局思想,坚决破除“过关”思想,树立“整改不落实,就是政治上不担当、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任”的意识,以“钉钉子”精神推进整改落实,确保整改不留尾巴、不留死角。对已经整改完成的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主动查缺补漏,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推进的任务,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抓好整改提升工作,将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加快退役军人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注重整改实效梳理,深化整改成果运用。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注重标本兼治,既推行“当下改”的举措,又完善“长久立”的机制。坚持把整改工作与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持续抓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以巡察整改促进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完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建立起来,堵塞制度漏洞;对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不断提高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水平。

(四)常态做好沟通联动,高质完成整改任务。与市委巡察办、巡察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请示汇报工作,确保整改过程、整改结果不发生偏差。及时公开阶段性整改成效,争取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对巡察整改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推进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电话2325950;电子信箱:tstyjrswjjgdw@163.com。

 

中共唐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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