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唐山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1-13 14:13:14 阅读量:2336
根据市委部署,2021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2年3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来抓
中心党组对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问题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全部认领、照单全收、坚决整改,按照市委要求统一思想和行动,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好抓实。
(一)坚持高点站位,以坚决态度抓好整改。中心党组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反馈意见大会,传达学习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印发了《关于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就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以旗帜鲜明的政治态度全面认领问题,以最严格的要求、最扎实的措施、最有力的行动推进整改,做到全面改、深入改,改彻底、改到位。同时,全力配合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起草了巡察反馈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整改台账,明确了牵头领导及责任单位,进一步增强了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严肃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鲜明导向。
(二)强化责任意识,以精准发力推进整改。中心党组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5月16日、7月4日,召开了两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心主要领导承担“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作出深刻自我批评,切实加以整改,以坚决整改的实际成效体现政治担当。中心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议,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真正做到既挂帅又出征。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分管工作整改。各分中心、管理部、机关各处室对照整改方案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抓整改、齐心协力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紧盯目标进度,以严格标准落实整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动真碰硬、一抓到底,确保降低整改标准的不放过、整改不彻底的不放过、工作规范不到位的不放过,以项目化方式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建立健全督促推进机制,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持续跟踪督办,定期梳理整改推进情况,动态分析整改成效,及时化解思想认识、工作标准、质量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加强统筹结合,以建章立制深化整改。坚持把问题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既抓好“当下改”,更注重“长久立”,从源头堵住漏洞,促进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坚持重点整改与全面规范相结合、问题化解与标本兼治相结合,抓好建章立制,把制度建设落实到巡察整改的全过程,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规范一项工作。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出台了《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关于开通住房公积金抵冲还贷业务的通知》《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阶段性助企纾困政策的通知》等便民惠民举措10余项。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中心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
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37个具体问题,截止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需长期推进8个。
(一)关于“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扎实”问题。
(1)针对“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有差距”问题。
一是在2022年中心工作会议上,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就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作了专题部署。二是印发了《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定》《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计划》,结合实际,每月制定学习计划,明确“把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三是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除重点加强最新理论成果学习外,还将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对唐山作出的重要指示,以及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等内容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党支部的重点学习内容。四是进一步丰富学习载体,创新学习方法,每年组织参公人员参加河北网络干部学院学习测试,开展“寻找身边的‘学习达人’”活动,组织全体人员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进行学习。五是每季组织理论知识考试,每半年检查一次学习笔记和交流研讨材料,每年检查一次“学习强国”等线上学习平台运用情况。
(2)针对“理论中心组学习还有走过场现象”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学习时间,坚持每月一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认真落实市委学习教育安排部署,组织学习《中办通讯》等党报党刊发表的文章。三是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聚焦政治理论学习,自觉学习、带头学习,着力提高学习效果。四是加强对基层单位的督查指导,每季对学习笔记开展检查、抽查,确保真学真记,入脑入心。
(3)针对“党史学习教育不深不透”问题。
一是按照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要求,制定了《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二是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防疫一线党旗红”活动,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在统筹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应急处置中更好发挥党员干部作用和履行部门职责的通知》《关于干部职工下沉社区参与疫情防控的紧急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万名干部下基层”要求,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深入抗疫一线,帮助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三是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新政,在全省率先实施了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核定倍数、提高贷款最高额度、提高人才租房提取额度标准,提高职工还贷能力的“一降低四提高”组合式政策举措。同时,创造性地推出二孩、三孩家庭贷款购房鼓励政策。四是每季组织党员干部党史学习教育知识考试,进一步加深党员干部对党的历史的认识和理解,形成学史懂史、知史爱党、知史爱国的良好氛围。
2.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大病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落实不及时”问题。
一是作为立行立改问题,在官网进行了宣传,于2021年12月14日正式公开发布实施。截止到2022年7月底,为统筹自付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12个家庭办理了提取,缓解了经济压力,提取金额106.89万元。二是继续严格落实好《关于大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要求,切实缓解职工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严重困难的情形,举一反三,认真研究好利用好政策,特别是做好当前疫情下的纾困解难工作,用行动落实好中央、省、市的相关要求,扛起公积金应有的担当和责任。
(2)针对“抵冲还贷业务开通不及时”问题。
一是认真组织实施《关于开通住房公积金抵冲贷款提取业务的通知》,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自2022年1月份开通抵冲还贷业务,截止到2022年7月底,共签约开通此业务7940笔,占中心未结清贷款笔数的7.84%,运行平稳,并得到好评。二是建立提取政策定期研判制度。一方面收集缴存职工诉求,另一方面学习其他城市中心经验,对缴存职工所需所盼及时出台相应政策,切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3)针对“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率不高,推进归集缴存措施乏力”问题。
一是持续入企宣传,通过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渠道,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认知度,提升缴存单位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广大职工的维权意识,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覆盖范围。二是加强与社保人数的比对分析和“一日办”平台推送的企业注册数据的比对,明确扩面建制的目标企业。三是中心持续推进计划指标管理,科学设定归集扩面计划,并纳入年度考核。四是综合运用多种举措,不断推进扩面建制,特别是劳务派遣人员建制,提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占比。五是持续推动银行协建,利用银行优势资源,扩大覆盖面。六是加强对企业单位断缴、欠缴公积金问题的排查、处理,维护职工权益。
(4)针对“信息共享机制差距较大”问题。
一是鉴于不动产登记信息不具备市、县两级联网共享的实际情况,中心立即启动谋划与市住建局交易信息系统对接,以交易信息作为不动产登记信息的补充。市住建局购房合同信息查询接口已上线。二是按照住建部2022年1月下发的《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接入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立即启动总对总的各项准备工作,目前已按照住建部要求完成了所有测试的工作,待住建部的接入指令即可实现正式上报。三是充分运用住建部监管平台、省政务办、省住建厅、市智慧唐山等平台,实现更多共享。四是推进公积金特色的信息共享工作,把与市住建和人行的信息共享抓实抓好,让共享信息发挥更大的作用,精简业务要件,提高办事效率。
(5)针对“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问题。
一是2022年3月4日,中心成立了住房公积金协同推进住房消费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动态研究把握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将研究成果与资金运行情况有机结合。二是2022年4月19日制定下发了《唐山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实施办法》,根据中心资金运行情况,以个贷率85%、90%和95%为预警临界点,按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当个贷率触及风险等级预警条件,启动相应防控措施,以保障资金安全有序高效运行,进一步规范资金流动性风险管理。三是在原有《资金多维考核存储机制》的基础上,经市政府批准,出台了《资金存储操作办法》,建立了资金存储评审小组议事规则,并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对第三季度资金存储做了议定,从而实现以制度管理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6)针对“房地产项目备案形同虚设”问题。
一是加强监督与审核,2021年1月下发了《关于开发项目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唐公积金〔2021〕3号),将分中心单独备案审查改为中心和分中心共同进行现场勘察和备案。二是组织安排对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的开发企业项目备案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三是严格落实现场勘察有关工作,确保勘察人员中住房贷款管理处不少于2人、分中心不少于1人;勘察工程形象进度,确保符合规定;严格做到数楼号、单元号、房间号,确保备案与实际相符。四是各分中心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培训,规范备案材料组卷工作。五是持续加强项目备案审核,严把资料审核与现场勘察两道关口,坚决杜绝走形式、不审查情形的再次发生。六是进一步优化项目备案工作,在保证贷款资金安全和合法合规合理的前提下,精简工作环节、优化程序步骤。
(7)针对“骗提骗贷现象没有得到有效遏止”问题。
一是对查处的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再次进行了深入、全面自查,对查处的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并冻结个人账户。二是加大骗提资金的追讨,督促按时完成资金追缴工作。三是严把资料真伪关。积极推进与市住建局房产交易信息的联网,经过充分沟通、协商,此项工作完成后将可以核验全市购房行为的真实性。在完成11家银行联网的基础上,正在积极协调更多商业银行的联网,彻底阻断虚假商业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途径。四是针对2022年3月15日发布《关于公开征集“代提住房公积金”等非法小广告问题线索的通告》后征集的线索,下步一并移交公安局处理。五是根据《关于明确多人频繁交易同一套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每年组织各分中心、管理部进行一次自查,对提取人房产持有情况进行查询,发现违反《通知》的行为将及时追回套取资金。
(8)针对“信息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继续推进信息安全相关工作,优化分中心、管理部网络安全设备的配置。三是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冀建房金函〔2021〕24号)要求,对尚未完成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按时完成。四是在2020年1月已完成非金融机构最高级别的等级保护备案的基础上,中心将等保备案复检纳入2022年工作计划,将于今年完成中心信息系统的备案复检工作,持续提升自身安全体系建设。五是下发通知对不设密码和使用U盘问题进行整改,采用技术手段对包括不设置密码、使用U盘等可能引起信息安全风险的问题进行实时全面筛查,将信息安全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不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3.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党组没有专题研究过意识形态工作,没有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心党组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研究、部署、总结,制定《中心党组意识形态责任清单》《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定》。二是2022年4月18日,中心党组会安排研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2022年党建年度工作要点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部署,中心党组民主生活会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检视整改。三是按照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调整宣传分工,由机关党委负责宣传工作,配齐配强专职宣传人员,用好党群活动阵地,丰富宣传教育载体。四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教育引导。五是进一步加强中心机关和各分中心、管理部党群活动阵地建设。六是加强对网络舆情的收集、管控。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服务群众不细致不用心”问题
(1)针对“线上服务未能便民,官网发布政策不全不细”问题。
一是加强官网宣传管理。规范了官网发布审批流程,明确责任,做到谁起草、谁负责。二是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加强中心官网信息发布管理,组织机关各处室及时更新栏目信息,真正把网站作为群众了解住房公积金、获取相关政策帮助的有效渠道。三是加强政策解读,进一步做好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工作,增进社会公众对住房公积金政策举措的知晓、理解和认同,努力打通“最后一公里”。四是拓展业务查询渠道。完善公积金网站和公众号特色服务,开通业务查询渠道,运用“‘唐小金’为您讲解”栏目,提升办事群众查询和网上办理的便捷途径。五是细分查询类别。细分归集、提取、贷款政策查询模块,2022年5月已将不同业务类型的问题分类进行条目索引。六是对综合服务平台和各渠道后台代码进行核查,对涉及不动产联网查询和民政部婚姻信息查询的租房提取等可能引起性能问题的功能代码进行了优化,提高了租房提取业务运行效率,增强了系统的稳定性。七是密切关注业务系统及综合服务平台的稳定性、安全性,不断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密切关注缴存职工的投诉和意见建议,第一时间解决问题,不断提升缴存职工的满意度。
(2)针对“线下服务态度冷漠,一次性告知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第三方监督,完善《第三方检查具体实施方案》,聚焦服务态度、服务行为和服务质量三个方面,集中纠治服务态度冷漠、一次告知不到位、工作时间玩手机等作风纪律散漫等问题。严格规范明白卡管理,做到及时更换,统一摆放。二是进一步完善引导协办服务。在推行“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制度的基础上,下发《关于开展对特殊缴存职工协办服务通知》,设置协办岗,配备协办员和带班领导,优先为特殊缴存职工对象提供接待受理、咨询、答疑、引导、办结回复、网上预约上门协办等服务。三是规范“意见箱”的设置和使用管理。下发《关于加强意见箱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意见箱的设置、管理及征集意见处理,并强化问责追责,纠治不重视、不履职、不担当等问题。四是进一步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加大对群众投诉“窗口服务冷横硬、一次告知不到位”等情况的处理力度,认真及时核查,做到件件有回音。
(3)针对“服务热线‘冷横硬推’,有的答复内容与窗口要求不一致”问题。
一是对客服职能进行调整,配齐配全人员力量。落实执行市编办批复,将客服中心更名为运营服务中心,在原有基础上,新增开展缴存职工在线交流活动;微信、微博、APP、网厅等电子渠道运营维护;省长公开信箱、市长公开信箱、问政唐山等咨询投诉管理;调查用户满意度;配合中心宣传活动等职能。根据职能对人员进行了调整补充。二是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将12329热线客服服务外包,按照坐席数量和年话务量配备7名专业话务员。三是强化教育培训,对话务员进行职业素养和技能培训,定期组织专业考试,每季进行优秀话务专员评选。出台《运营服务中心工作方案》、《运营服务中心质检方案》,使“考试、培训、质检、话务”形成闭环,提升服务质量。四是2022年5月31日上线AI智能客服服务模式,形成可覆盖全国、协调互动、便捷高效、全年365天不间断的智能服务体系。五是积极配合市热线办做好话务系统整合升级工作,解决接通率低难题。六是积极回应群众的投诉和监督,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七是加强与各业务处室、分中心、管理部的协调联动,确保解答政策的一致性。
2.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1)针对“抓落实能力不足、韧劲不够”问题。
一是2021年12月,下发了《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完善领导包联制度的通知》。二是2022年2月,下发了《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印发<关于中心领导包联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对调研、掌握底数等工作做了进一步明确和规定,抓细抓实包联工作,进一步促进中心整体工作提升。三是以现行包联制度为基础,扎实推动包联工作落实落细落好,切实发挥包联作用。四是根据工作实践,持续充实包联内容,健全完善包联工作机制,更好地推动工作。
(2)针对“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内部审计不强不专”问题。
一是强化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审计工作能力。努力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认真执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培养审计人员不断增强全局意识、责任意识、管理意识、风险意识和自律意识。制定了审计人员培训计划。安排一人到审计局跟班学习,提升业务水平。二是严格按规定完成经济责任审计,确保应审尽审。三是积极引入科技审计,建立内审稽核系统,已完成验收和上线。
(3)针对“在编制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时,未按规定征求市财政部门意见”问题。
一是继续认真落实《条例》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管委会征求意见流程,严格执行意见征询和计划报告审批程序,强化提请管委会审查的工作机制。二是严格落实“征求市财政部门意见”的要求,自2022年开始,在制定年度归集、使用计划时,以书面形式严格履行征求市财政局意见流程,确保工作有落实、有回音、有反馈意见。
(4)针对“电子稽核流于形式”问题。
一是对每月检查出的新的存疑数据实现实时整改,不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全面推进电子稽查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借助科技力量,快速查找、定位全部存疑数据,进行全面整改。针对电子稽查中出现的存疑数据,一方面抓整改,一方面找原因。对历史存疑数据持续攻坚,持续降低疑点率。三是下发了《电子稽查工作规程》,以进一步提升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增强风险防控能力。四是从政策、系统、日常工作等多个维度,堵塞存疑数据产生的漏洞,减少存疑数据的产生。
(5)针对“第三方监督浮于表面”问题。
一是完善了《第三方检查具体实施方案》,调整2022年第三方监督暗访赋分表,分为外部环境、内部环境、功能设置、服务形象、服务行为、业务规范、业务办理等7个方面46个问题。二是突出检查服务态度冷漠、一次告知不到位、工作时间玩手机等作风纪律散漫问题,强化对反复出现同一问题的查处力度。三是强化结果运用。采取口头提醒、问题交办、纳入年度考核、末位大会检查等方式加大执纪力度强化整改回查和问责。2022年印发《2021年全年第三方监督情况通报》,对18个分中心、管理部进行赋分排名。
(6)针对“公文管理不规范,办文水平较低”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严格规范处理公文,形成包括发文单位、文号、发文时间、发文标题等信息的来、发文登记簿。二是选派人员赴市委秘书处、市编办跟班学习。2022年2月16日,中心办公室赴市委秘书处、市编办学习公文处理相关事宜和保密工作开展情况。三是补充公文写作培训内容,2021年11月-12月,组织6期公文写作培训,对各处室、各分中心办文工作开展了系统培训。四是加强检查指导。2022年3月中旬对各分中心、管理部公文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5月中旬对检查存在问题进行再督导和“回头看”。建立了长效监督规范机制,不断提升中心公文处理水平,切实推进公文处理标准化、规范化。
(7)针对“财务管理招标采购不规范,私自设立贷款保证金账外账”问题。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的合规性水平。继续加强政府采购管理,防范国有资财损失风险;一方面整章建制,整理汇总《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政府采购制度规定和文件,编制成册发放到相关项目采购单位,认真学习并合规落实。另一方面,加强会计人员报销时对票据的审核,把好财务票据及财务附件的第一道审核关,对不合规的票据坚决予以退回整改。二是进一步提升预算执行的规范化水平。根据房租项目当年未支出,次年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的情况,切实应加强预算执行管理。通过召开现场会、视频会定期进行督导,通报各单位支出进度,同时将支出进度按时间进行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处室和单位,早谋划、早安排,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当年预算当年执行,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下发了《关于开展阶段性释放贷款保证金专项工作的通知》,对贷款保证金进行释放。四是为了进一步提升贷款保证金的管理水平,中心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进驻中心,对贷款保证金开展专项审计工作。五是2022年6月17日,召开服务市场主体座谈会,听取开发企业的意见,研究新的开发企业履约保证金政策措施。六是进一步规范贷款保证金的管理,精简释放流程、提高释放速度。
3.关于“不作为乱作为没有得到有效整治”问题
(1)针对“有的分中心为完成来年考核指标对有建制意向企业故意拖着不办”问题。
一是加强“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教育,提升应缴尽缴、应建尽建的认知水平。二是端正各分中心、管理部的政绩观。三是根据上一年度归集情况,对当年归集计划进行全面摸底,提升制定归集计划的精准度。四是每年年中根据各单位归集进度,适时调整归集扩面计划,实现压力适度、增长适度。五是对各单位归集计划实现科学、量化考核,既考核完成比例,又考核增长量。
(2)针对“有的职工被告知无法办理组合贷款”问题。
一是继续深入落实中心牵头联合市住建局、财政局、人行唐山支行、国土局出台《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实施意见》(唐公积金〔2018〕17号),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切实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畅通投诉渠道,开展专项整治,打击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行为。联合住建等部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权益。二是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进驻式宣讲,讲清讲明相关政策规定,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人员对住房公积金的认知水平。三是优化组合贷款的相关工作,尽最大努力保证组合贷款办理的便捷性、规范性。
(3)针对“违规办理物业费提取、商铺提取”问题。
一是认真核对提取日期,核实政策窗口期提取业务办理笔数,摸清情况,切实依法维护职工权益。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严格落实政策规定,严格资料审核,依法办理提取业务。三是加强稽查、审计工作,及时纠治查处违规提取问题。四是在全市开展商铺提取业务自查。五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经办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责问责。
(4)针对“个别分中心仍有发放第三套房贷款现象”问题。
一是组织各分中心进行问题排查。二是加强业务系统程序控制,在业务系统中就贷款申请人的历史贷款情况已实现了实时反显和判断。三是把好受理关、审核关、终审关,进一步严格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初审、复核、终审工作,分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坚决落实好主体责任,守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终审防线,确保不再发生发放第三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
4.关于“政策法规意识不强,执法不严不规范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1)针对“备案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2020年2月18日省住建厅下发《关于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政策备案和重大事项报告的通知》要求,及时完成政策文件和重大事项的报备工作。二是认真组织自查,组织住房贷款管理处、归集提取管理处等对2018年至今出台文件是否履行备案程序进行自查,摸清底数。三是起草了情况报告,并与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进行了沟通,于2022年4月29日将情况报告及需备案文件报送至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
(2)针对“执法责任履行不力,不愿、不敢、不会执法问题突出”问题。
一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关于规范行政执法档案管理的通知》,对分中心、管理部执法档案进行全面检查。二是健全制度机制。下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唐公积金〔2021〕29号),就强化执法监管责任意识、推进执法监管、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提升执法监管效能提出具体要求。下发了《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唐公积金〔2022〕18号),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档案的归档、整理。三是加大行政处罚和强制执行力度。对经多次催建仍不建制的单位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启动执法程序,对拒不建制单位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3)针对“执法检查敷衍应付,执法人员对待执法检查不严肃不认真”问题。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制定了《关于规范行政执法档案管理的通知》,按照通知和检查方案要求进行督导检查。二是提升执法能力。制定了培训计划,邀请市司法局、市双随机办相关处室专业人员,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专题培训。选派政策法规处职工到市信访局跟班培训。
(4)针对“执法档案五花八门”问题。
一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所有分中心、管理部的执法档案进行全面自查,围绕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整改,查漏补缺。二是全面提升执法档案管理水平,按照中心出台的《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唐公积金〔2022〕18号)组织专题培训。三是加强督导检查,下发了《关于规范行政执法档案管理的通知》,及时纠治存在问题。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缺失”问题
(1)针对“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落实均有弱项短板”问题。
一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建设,从“一把手”做起,从主要负责同志严起,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2022年3月,中心召开2022年度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工作会议,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专题安排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对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在提升督导检查实效上下功夫、见实效。组织进行党内法规知识考试和培训,明确责任区分,纠治认识偏差。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同时,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中心领导包联重点,指导督导基层分中心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水平。三是制定了《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细化责任内容。分层分级建立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按市委要求结合中心实际细化责任内容,纠治上下一般粗问题。四是根据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定中心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清单。
(2)针对“监督不到位执纪宽松软”问题。
一是坚持把深化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任务常抓不懈,制定了《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关于深化作风纪律整治重点工作的推进方案》。二是坚决查处典型人、典型事,真正起到教育警示的作用。三是编纂《行政权力运行风险防控机制汇编》,印发《以案明纪简报》,下发《基层党员严重违纪违法犯罪案警示录》。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第三方监督机制,规范监督内容、监督形式和标准要求。聚焦服务行为、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以及工作时间玩手机等作风纪律散漫突出问题,加大监管力度。针对工作时间玩手机问题在各分中心、管理部前台窗口设置了手机存放处。
2.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虚化弱化”问题
(1)针对“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在党员人数较多的支部配备副书记,不适合配备副书记的支部明确专职党务工作者,已配备副书记2名,支委委员14名,专职党务工作者13名。二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强化政治理论和党内法规学习,有效提升党支部书记的政治素质、理论功底和党员意识。三是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规范党支部自身建设,有效实现教育培训对党建工作的促进。四是强化党支部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细化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党建各项制度落地见效。
(2)针对“党员发展和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全面查漏补缺。二是督促尚未转接党组织关系的党员转接组织关系,2名未转接党组织关系党员已全部完成转接。三是组织针对性培训,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工作者,充分发挥老支部书记作用,搞好“传帮带”,提高党务工作水平。四是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引导党员学习党的政策方针、参与支部集体活动、发挥先锋作用。五是注重关怀指导。及时了解转入党员的思想、生活和工作状况,帮助他们尽快地融入到党组织,更好地参加组织活动。
(3)针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
一是中心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形成抓基层党建的整体合力,切实把各项部署落到实处。二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每季度对《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四是强化学习教育培训,提升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党务水平,严格按组织程序及时选配基层党支部书记,促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
3.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
(1)针对“选任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和选任流程,规范落实选任流程。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中的要求执行“选人用人工作流程”、“回避纪律”等要求。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和末位表态制原则。二是规范会议记录。执行“双记录”机制,对会议内容、讨论发言、表决流程,特别是会议中与会人员的明确意见等情况逐一进行记录,并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中关于人事工作的内容、流程、回避纪律等要求,参照市委组织部公示文件,明确了今后公示文件的标准、内容等。四是组织干部员工学习有关政策,进一步提升员工的业务水平。
(2)针对“档案管理不严格”问题。
一是按照市委组织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要求,集中核查了中心2019年以来提拔使用干部工作纪实文书档案,对查找发现的20人次未及时填写《纪实档案》及时进行了补充。二是举一反三,集中核查了《干部任免审批表》58份,已将档案进行了完善和补充。三是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针对反馈的问题,立行立改,通过培训、谈话等方式强化办事人员责任感,提升思想认识水平和业务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制定了《人事培训处人事档案监督检查办法》通过交叉检查、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加强监督工作力度,确保档案材料真实、齐全、完整、准确。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下一步,中心党组将继续把后续整改和巩固提升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坚持上下联动,采取更加有力的工作举措,全面抓好落实,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唐山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后续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心党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继续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按市委巡察办通知的公开时间做好通报和公开工作;设置公开电话和邮箱,安排专人收集整改意见建议;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对已有制度再次进行集中梳理,进一步建立更加完善的制度体系。
(二)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紧盯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突出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抓住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这三个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深入贯彻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不断提高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反腐败斗争的质量和实效。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干部职工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三)积极践行为民服务宗旨。进一步推进实施《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关于支持职工住房需求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等通知,切实夯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纠治不良作风习气,重点强化为民服务意识、规范为民服务行为、健全为民服务举措、简化为民服务流程,以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为契机,深入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持续推动唐山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5-2218273;邮政地址: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65号建设大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23室;电子邮箱:zfgjjjcs@163.com。
中共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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