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唐山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1-13 14:14:44 阅读量:2887
根据市委部署,2021年11月4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供销社进行了常规巡察。2022年3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市供销社党组把市委巡察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推进市供销社改革发展的重要机遇,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思想认识。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供销社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市委的相关要求。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市供销社党组逐条对照、逐项梳理,党组成员主动认领,研究整改措施,逐一剖析根源、逐一明确责任、逐一落实举措,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6月2日,市供销社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根源、举一反三、对照检查,相互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供销社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集团班子,社属各单位党组织书记、经理,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整改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整改综合协调和督办落实工作,统筹各方集中整改。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及时听取工作汇报,指导推动整改工作。巡察整改以来,市供销社党组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三)推动整改落实。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市供销社党组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研究讨论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明确了45个整改事项,细化提出151条整改措施,每一条措施都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在此基础上,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销号式台账管理,实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达到以巡察整改推进从严治社、促进改革发展的目的。
(四)建立长效机制。市供销社党组按照整改一批、规范一批、建制一批、巩固一批的思路,在巡察整改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落实。截至目前,新制定或修改完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17项,充分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4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31个,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需长期推进14个。
(一)在聚焦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不重视政治学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问题
(1)针对“理论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问题
一是市社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重新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并就如何加强和改进理论学习进行研讨,重点讨论解决学习形式单一、学用结合不够、专题调研不足等问题,推进中心组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结合专题研讨成果,修订《中共唐山市供销合作总社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党组书记是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细化规定了中心组学习的组织职责、学习内容、形式及管理制度等。三是坚持学用结合,提升学习转化成效,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集中学习研讨,每次研讨确定至少2名领导作重点发言,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如何在供销社贯彻落实开展研讨,6月12日,市社领导班子就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团结力量,攻坚克难,推动市供销社向前发展组织了研讨。四是明确市社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4天,原则上每季度1次,每年至少撰写一篇调研报告。五是加强学习管理,安排专人每季度对领导干部学习内容和记录及时性和规范性进行跟踪检查,及时提醒。
(2)针对“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不够强”问题
一是市社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重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供销社综合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大局观念。二是突出主责主业,制定《唐山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促进全市三农工作联合合作的实施方案》,重点在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土地托管、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农资经营、农产品销售、农产品电商、产销对接)、完善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体系建设(县、乡、村综合服务平台、农村产权交易、乡村人居环境)、健全供销社基层组织体系(村社共建、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县级为农服务综合平台)等方面发挥供销社更大作用。三是6月16日召开全市供销社系统工作推进会议,各县(市、区)社、社属各企业和机关各处室负责人60余人参会,全面回顾上半年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推动全市供销社系统进一步聚焦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四是选树了丰南区、玉田县、遵化市为先进典型,通过典型引领,带动全市供销社系统为农服务水平得到提升。
(3)针对“不注重理想宗旨和党纪国法的学习,信念意识和纪法观念差”问题
一是举办社有企业领导干部线上学习班,组织社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60余人学习了《传承红色基因 续写唐山华章》《党的力量来自组织》《零容忍》等专题片,教育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觉悟,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二是认真落实《唐山市供销合作总社廉政教育工作制度》,每年至少开展1次警示教育。三是制定《中共唐山市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对谈话主体、对象、类型和方式、情形和要求、工作程序和纪律要求等进行规范,明确党组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社有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加大提醒函询、诫勉工作力度。四是开展市社班子成员之间和与社有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谈心谈话工作,相互谈话20余次,督促谈话对象依规依法用权、廉洁履职。
2.关于“履行为农服务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重要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1)针对“推进供销综合改革系统性不强,改革效果不明显”问题
一是制定《唐山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着力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现代流通服务、农民信用合作服务三大体系,带动基层拓展服务功能,初步形成上下贯通、功能完备、运行高效的为农服务综合平台,深度融入乡村振兴。二是搭建四级为农服务综合平台,新建、改造、整合村级综合服务社(站)100家。三是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土地托管面积达到600万亩,农业社会化服务面规模达到1000万亩次。四是构建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全系统农资、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销售额同比增长8%以上。五是构建农民信用合作体系,完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提升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化平台服务功能,档案数字化改造率达到80%,交易额达到10亿元。
(2)针对“为农服务能力弱”问题
一是推进与总社中农集团、省社农资公司的合作,联合开展农资经营业务。二是联合系统内外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专业大户,组建农资联盟,共同应对千变万化的市场环境。
(3)针对“农业社会化服务有差距”问题
一是积极开展统防统治、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等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1000万亩次。二是按照“党委政府主导、供销社主办、多方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采取盘活资产改造和整合利用现有设施等方式,新建、改造、整合村级综合服务社(站)100家。
(4)针对“农村流通网络建设水平低”问题
一是制定《唐山市供销合作总社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全市农资、农产品、日用品、再生资源等网络健康、快速发展。二是制定出台《唐山市供销合作总社推进供销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发展连锁经营,降低流通成本,保障食品安全,扩大农村消费市场,让连锁企业有利润,农民群众得实惠。三是制定出台《唐山市供销合作总社推动系统电商发展的实施意见》,激活城乡消费畅通渠道,加快电商产业发展,培育打造有影响力的电商平台,提升农产品进城和日用品下乡双向流通效率。
(5)针对“省社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力度不够,工作效果不明显,部分对外借款没有收回”问题
根据年初企业工作方案要求,持续加大“五个专班”工作力度,通过债务重组、法律诉讼等形式着力化解巨额债务、对外借款、项目烂尾等风险,在经营业务创新、重点项目建设、资产保值增值、债务风险化解等方面实现新突破,推动社属企业逐步实现市场化经营管理。
(6)针对“重要物资储备不到位”问题
食盐储备工作已经完成。农资储备工作已经向市政府进行申报,待市发改、财政等部门相关政策出台后,逐步落实。
3.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差距”问题
(1)针对“履行领导职责不够到位”问题
参照省社经验,成立了由市社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市社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市社机关各处室、供销集团及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企业“三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下发《唐山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建立组织开展社有企业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对所属企业的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做全面调查摸底。下步将制定“三项制度”改革方案,选择试点企业,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工作。
(2)针对“对社有企业业务领导和党的领导脱节”问题
一是市社领导班子、供销集团班子组织专题学习研讨,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共唐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市属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具体措施》,并就如何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开展研讨。二是研究成立供销集团党委,厘清供销集团党委、董事会和经理层的权责边界,明确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定位与权限,加强对社有企业党的领导。
(3)针对“党组和领导班子不健全”问题
市委为我社新配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2人,监事会主任1人,领导班子已健全。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一是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自觉,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市社党组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党建工作要点,在新修订的《中共唐山市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会议工作流程》中,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组会议事范围,与党建、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旗帜鲜明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坚持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每年至少召开1次关于意识形态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每年向市委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6月15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和总结,对下半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守好意识形态建设主阵地。三是修订《中共唐山市供销合作总社党组2022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增加落实“三清单四机制”工作内容,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四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列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6月2日召开的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对意识形态领域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制定了务实举措。五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认真总结分析工作,起草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避免与前一年度报告雷同情况发生。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1)针对“机关工作作风不扎实,企业行政色彩依然浓厚”问题
一是捋顺工作职能,在机关调整设置经济发展处(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指导社有企业相关工作,规范其他处室管理指导社有企业的职责,使机关各处室管理社有企业的职责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清晰。二是尽快完善社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减少企业管理型科室和岗位,将更多管理人员充实到业务岗位当中。三是制定《中共唐山市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改进作风的通知》,从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狠抓工作落实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并明确处理措施。
(2)针对“对社有企业调研少,与职工面对面少,对群众想什么盼什么要什么了解不到位,群众有较强呼声意见”问题
修订《唐山市供销合作总社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联系职工工作制度》,要求每名班子成员联系2-5家社有企业,每家企业联系1-3名一线职工、困难职工,每年到联系企业不少于4天,原则上每季度1次。通过走访调查、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企业发展情况,了解干部职工的期望和要求,每年帮助联系企业和职工解决1-2个实际问题,形成1篇有内容、有分析、有见解的调研成果。
(3)针对“存在“特殊化”现象”问题
一是理顺集团班子成员党组织关系、工资关系,实现岗位薪酬同步。二是对社有企业工资统一标准,实行绩效考核。
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没有形成”问题
(1)针对“监管体系不健全不到位”问题
一是强化内控,参照全国总社《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逐步健全建立市供销社内控体系,完善内部制度,建立内部常态化财务监督、审计和风险控制制度,切实加强对社有企业管控。严格执行《唐山市供销合作总社资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唐山市供销合作总社大额度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资金预算管理制度(试行)》《财务报销汇编精要》《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及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务卡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的财务制度,不断细化流程、完善财务手续、严格资金支出、发挥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等财务监管作用。二是充实社资委办公室工作力量,经济发展处加挂社资委办公室牌子,并配备3名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同志,按照相关规定,探索开展社资委运行相关工作。三是积极筹备市供销社社员代表大会,目前筹备工作基本完成,待省供销社召开后立即组织召开,并适时指导各县(市、区)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四是开展内部审计,按照前期制定的《唐山市供销合作总社2022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由财务审计处组织,监事会办公室及直属机关党委监督,抽调系统财务人员组成审计小组对社有企业进行了全面审计,并聘请社会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棉麻、供销商贸、农开投等三家重点企业进行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整改。五是健全定期审计机制,在《2022年度内部审计计划》明确对社有企业每半年进行一次半年审计,年终进行全面经济责任审计,日常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加强对审计、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不断督促企业强化内部财务管理。六是在巡察期间即选派合适的干部担任监事会主任和专职直属机关纪委副书记,加强了内部监督人员力量。
(2)针对“对工程项目建设及重点岗位、关键人员监管缺失”问题
一是组织工程项目建设及重点岗位人员培训班,邀请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专家教授重点讲授了全过程财务管控、审计实务等内容的,增强重点岗位、关键人员的财务知识。二是将内控制度建设贯穿于单位管理的全过程,每年至少组织2次内部自评,层层压实各环节的主体责任,及时改进完善,消除短板和漏洞,确保内控制度持续有效。三是5月26日组织社有企业财务工作人员49人开展了警示教育,观看财会人员专题警示教育视频课程,增强了财会岗位人员廉洁从业意识。四是制定《唐山市供销合作总社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一览表》,重新排查梳理重点岗位和关键人员的廉政风险,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明确责任人,共排查风险点17个,逐一制定了防控措施。
(3)针对“缺乏责任追究机制”问题
参照省供销社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唐山市供销合作总社直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对责任追究范围、资产损失认定、经营投资责任认定、责任追究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的组织实施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为今后开展社企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提供依据。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
(1)针对“落实《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不到位”问题
一是通过线上培训的方式,组织直属机关党委工作人员和社属单位党组织书记20余人重新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更加深入理解基层组织工作要求,掌握换届、选举等工作程序。二是集中梳理企业党组织存在的超期未换届、支部未成立支委会、应设未设纪委书记等问题,并要求各单位开展自查,按照规定程序立即整改,已经完成1个党组织的换届工作,2个支部成立支委会,为企业党组织配备纪委书记1人,纪律检查委员6人。
(2)针对“企业党建意识淡薄”问题
一是强化市供销社党组对社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明确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加强社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并对下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二是制定《中共唐山市供销合作总社党组2022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企业党建工作各项重点任务,压实企业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为全年开展党建工作提供依据。三是组织企业党组织书记培训,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内容,培训后组织了党建知识考试,成绩在年终党建考核时重点参考,通过培训考试,让企业党组织书记更加深刻认识到新时代加强企业党建的重要性,提升党建工作理论水平。四是健全企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每年底组织企业党组织书记集中述职评议,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作为领导班子考核和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五是选优配强企业党组织书记,注重选拔政治素质好、熟悉经营管理、作风正派、在职工群众中有威信的党员骨干做企业党建工作,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企业复合型人才的重要平台。
(3)针对“‘三会一课’形式化”问题
一是组织各级党组织对2022年上半年落实“三会一课”情况进行自查,是否做到支部大会每个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是否开展支部书记上党课活动,共查找出10个支部存在“缺会少课”情况,已经全部按要求补充召开。二是组织企业党组织书记培训,重点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如何规范记录“三会一课”相关工作等内容。三是认真组织开展“第一方阵党旗红”基层党建示范引领三年行动,继续组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工作。四是市供销社党组和机关各党支部组织开展好本级“三会一课”,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五是明确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作为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六是加强督导检查,直属机关党委定期开展“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督促党组织书记落实责任,按时开展活动。
(4)针对“警示教育未形成震慑和常态化”问题
一是指导督促被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其所在党支部立即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通报党员受处分情况,并同步召开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为鉴、以案明纪、防微杜渐。二是认真落实2021年制定的《唐山市供销合作总社廉政教育工作制度》,明确廉政教育的对象、内容、形式和保障措施,定期开展廉政理论学习、廉政党课、廉政谈话谈心、警示教育、节前廉政提醒、任前廉政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实现廉政教育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三是举办社有企业领导干部线上学习班,观看《零容忍》系列专题教育片,片中16个案例中的落马官员现身说法震撼人心,展现了我党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警示领导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2.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
(1)针对“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组织市社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各处室负责人进行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做好选人用人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国有企业好干部标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唐山市关于进一步做好选人用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更加深刻认识做好选人用人工作的重大意义和相关制度规定,为开展工作奠定基础。二是制定《唐山市供销合作总社社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对社有企业领导干部的职位职数设置、任职条件、选拔任用、培养锻炼、管理监督和退出作出详细规定,从制度上对社有企业干部管理进行规范。三是制定《唐山市供销合作总社社有企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试行)》,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的各个环节,将任前事项报告制度、末位表态制度写入文件,提高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
(2)针对“轮岗交流机制不到位”问题
一是5月18日调整了机关各处室负责人,调整后各处室负责人任职时间均在5年以下。二是在新制定的《唐山市供销合作总社社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办法(试行)》中增加轮岗交流的条款,市社每3至5年集中组织一次轮岗交流,社有企业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达到规定年限必须轮岗交流。
(3)针对“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制定《唐山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强社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快建立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人才制度,健全人才引进、培养、提升与激励机制,着力培养一支爱供销、懂经营、会管理、勇创业的企业家队伍,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结构优、作风好,对农民群众有感情、对合作事业有热情、对干事创业有激情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培养教育,每年至少举办1次社有企业领导干部培训班,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创新理论,掌握投资、融资、项目运营管理、资产管理、法律、财会、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技能知识,了解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新媒体、新业态等新兴领域情况,开拓视野,提高战略思维、创新能力、治企能力。主动与发改委、行政审批局等政府部门协调沟通,联合举办关于项目审批、行政许可业务等专题培训班。积极组织社有企业领导干部参加唐山市企业家大讲堂专题讲座。5月26日组织开展财会知识专题培训,6月15日至17日举办社企干部线上学习班,进一步提升社企干部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锻造专业化人才队伍,指导和监督企业加强职工培训,全方位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选派优秀中层干部参加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或其他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和专题讲座,学习有关政策法规,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根据工作需要,举办公文基础知识、财务知识、法律知识、人力资源政策解读等各类培训。抓好干部职工在“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利用“学习慕课”等栏目,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社会法律、政治经济、现代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推进企业做好企业文化、法律法规、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团队精神、择业观念、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形象、项目进展等方面的培训。四是破解人才体制机制障碍,开展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建立人才选拔、引进、提升、激励、轮岗等机制,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建立有竞争力的人才选拔、引进机制,将内部选拔与人才引进有机结合,面向社有企业内部和社会公开选拔企业管理人员,社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由任命制改为聘用制,采取竞聘上岗方式选拔,任期三年。建立科学的考评激励机制,加强对社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专项考核,将提高社有企业经济效益作为重要内容,把效益工资与考核结果挂钩,对超额完成任务指标的,按超额部分提取奖励金,增加效益工资,对形成风险或亏损的企业,不发放效益工资。建立常态化的人才交流机制,定期开展社机关与社有企业之间的人员双向挂职锻炼和社有企业内部交流轮岗,加强多岗位锻炼培养人才。五是注重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加强年轻人才培养。立足于早发现、早培养,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等陈旧观念,抓紧培养造就年轻英才。选拔40周岁以下的企业副经理、业务骨干到一线锻炼,加强年轻人才培养。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年轻人才培训班,提升年轻人才的领导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定期选送有培养前途的年轻人才到防疫一线、项目一线、经营一线锻炼,增强其实战能力,选派业务能力突出的年轻人才到社机关锻炼,提高其大局意识,帮助年轻人才尽快成长成才。建立年轻人才实绩档案,重点记录其勇于承担重任,善于攻坚克难,为企业改革发展作出的业绩,注重发现、识别、储备优秀年轻人才,为干部选拔任用打好基础。六是充分发挥高端人才作用,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在项目合作中搭建内外部人才互动平台。以盐碱地油菜种植项目吸引国家油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入项目,在中国工程院院士傅廷栋的带领下,开展合作。以充电网络项目吸引高科技企业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吸引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两家公司派出20多名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加入到项目运营。定期开展合作企业人员和社有企业人员交流、互动。引进的高端人才能帮助社有企业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传授经验。组织社有企业人员到合作企业参观学习,开阔视野,感受现代化企业的经营与管理。
3.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问题
(1)针对“政治生态建设仍需加强”问题
一是定期组织专题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及有关党内法规,班子成员开展研讨交流,深刻吸取“蔡春奎”案件教训,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是通过定期召开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唐山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展馆等方式,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是定期对政治生态进行分析研判,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查找问题不足,明确下步推进措施,促进政治生态持续向上向好。四是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牢固树立“严是爱、宽是害”的理念,重点关注社有企业主要负责人、重点项目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易发多发的腐败风险点,发现问题严肃查处,不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政治生态。
(2)针对“主体责任抓得不实”问题
一是组织市社领导班子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市社班子成员进一步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断提升履职尽责本领,努力提高战胜各种风险挑战能力。二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共唐山市供销合作总社党组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梳理制定《中共唐山市供销合作总社党组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晰市社党组、党组书记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三是指导社有企业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年度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提高政治意识,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各方责任。四是制定《中共唐山市供销合作总社党组拟提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实施办法》,扣好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五是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直属机关纪委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本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对违纪党员依规依纪给予严肃处理。
(3)针对“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有不足”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制定《中共唐山市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对谈话内容、人员范围、时间要求等作出明确,提高互相监督的主动性、自觉性。党组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社有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谈心谈话,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按规定开展党内谈话。二是市社班子成员到社有企业开展专题调研,重点了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执行、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上半年工作开展等情况,并与社有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谈话,督促其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管党治党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三是市社领导班子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社有企业党的领导与业务领导脱节问题,研究成立供销集团党委,厘清各方责任,加强党的领导,认真落实《中共唐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市属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具体措施》,修订供销集团及社有企业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把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将对社有企业党的领导与业务领导统一起来,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
(4)针对“审计、巡察和专项整治整改不彻底”问题
一是强化督导,市社主要负责同志专题听取审计、巡察和专项整治整改情况汇报,要求建立未彻底整改问题台账,责令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严肃追究责任,并要求财务审计处加强跟踪督导,直到问题彻底解决,做到“扭住不放,一抓到底”,目前问题均已彻底整改。二是建立定期内部审计、财务人员培训考试合格上岗工作机制,加强内控管理,完善内部财务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财务报销汇编精要》等制度,发挥财务监管作用,督促社有企业不断加强内部财务管理。
(5)针对“派驻纪检组监督不深入不到位”问题
一是突出抓好政治监督,督促市供销社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制定领导班子责任清单、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二是参加市供销社党组会议,督促驻在部门党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各项规定,坚持“三重一大”“四不一末”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规定程序选好用好各级干部。三是督促市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检查发现的不规范、不严谨问题,及时下发督办函要求迅速整改。四是经常性与市供销社领导班子谈心谈话,提醒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督促班子成员与下级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20余次,指出市供销社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提出强化政治意识、严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意见建议。五是扎实抓好日常监督,督促驻在部门党组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落实市社出资人职责、理顺集团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把握为农服务方向,推动社有企业持续、有序、健康发展。六是强化对社有企业经营投资行为的监管,督促社有企业严格履行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论证、合法性审核、合同管理等程序,对社有企业“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决策、实施过程等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化监督,实行“一事一记”,形成专门的监督纪实档案。七是加大对社有资产流失追责查处力度,严肃查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利益输送、侵吞社有资产等行为,严肃查办社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投资并购、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八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充分发挥“室组联动”工作机制的优势,集中力量查处上级交办的信访举报线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定不移地查处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定不移地纠正“四风”问题,用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效,维护供销社系统干部职工利益,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持续抓好落实,扩大整改成果,推动综合改革实现更大突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供销合作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做到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提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全社党员干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
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摒弃“过关”思想,以更高标准、更严作风、更实举措,持续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对于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继续巩固提高,举一反三,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对于列入中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精心谋划,形成长效推进机制,明确阶段性目标和举措,确保全面整改。
(三)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和制度机制,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聚焦“四风”问题,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好党员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加大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四)持续推动供销社改革发展
把抓好整改工作与推动供销社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学习领会和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社工作“三个适应”“三个更”“两个努力”重要指示,坚持从“三农”工作大局出发,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全面融入乡村振兴大局,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努力为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不折不扣地贯彻好落实好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856785;邮政信箱:唐山市路北区华岩路37号恒丰大厦2419室;电子邮箱: tsgxjgjw@163.com。
中共唐山市供销合作总社党组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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