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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唐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唐山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7-27 17:38:40 阅读量:624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安排,2022年5月23日至7月3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中共唐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2年9月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中共唐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高度重视,聚心聚力狠抓整改落实,问题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中共唐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巡察整改专项工作组,强化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将巡察整改作为促进提升“三农”工作的有效举措,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一)提高政治站位,专题研究部署。局党组高度重视,2022年9月2日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会后,立即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双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三次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举一反三找问题,深挖细思查根源,制定有效整改措施,强力推动整改工作开展。

(二)制定整改方案,强化整改举措。局党组逐一对照各方面问题,深刻剖析,制定措施,逐一对照反馈的具体问题,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局班子成员分别带头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细。

(三)严格组织程序,严肃整改纪律。2022年9月20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局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全程督导。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开展学习、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谈心谈话、亲自撰写材料,逐一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问题整改,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

(四)坚持每周调度,确保整改质效。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全局一项中心工作,摆到核心位置,坚持每天汇总情况、每周调度进度,挂账督办问题整改,提前高质高效完成了各项整改任务。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中共唐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委工作要求不够深入,履职尽责和创新发展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强”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问题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列出必学内容、选学内容,建立学习档案,定期组织开展集体学习、交流研讨、专题考试。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每月至少组织1-2次集体学习,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定期检查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笔记,做到学深学实悟透,夯实政治思想理论基础。在强化理论学习中心组规范化学习的同时,层层传导学习压力,增强学习动力。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以各支部为单位在全局范围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两个维护”、“两个确立”以及党史学习教育、“党课教育”、“三会一课”等内容,机关党委定期督导检查党日活动开展情况、党员学习笔记,把理论学习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做到常抓不懈。加强全体干部职工“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的学习教育,全体机关干部、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全部建立学习档案台账,人事处安排专人督导检查学习进展、学习课时、量化排名情况,不定期进行专题考试,通报学习排名和学习成绩,以此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理论水平。

2.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工作思路不宽,推动“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问题

(1)针对“市委农办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市委农办对照“三定方案”确定的“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工作职能,进一步健全完善重点工作定期调度机制,强化督导考核职能作用,特别是加强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预警,督促指导相关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全面整改到位。针对巡视巡察发现的具体问题,立行立改,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发文程序的通知》,对发文时限、审批流程等进行了严格规范,特别是针对政策文件的调研、起草、意见征集、送审等环节,把责任落实到人头,实施专人盯办,“谁落实谁负责”,积极沟通协调,坚决杜绝出现“等、靠、拖”等现象,确保市委农办职能作用高效运行。

(2)针对“建设‘农业强市’的决心和行动不足”问题

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支持龙头企业晋档升级,做好市级龙头企业监测认定,2022年认定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322家。加大农业招商力度,2022年底全市招商签约项目40个,签约额175.7亿元,占省达任务的146%,排名全省第一。围绕粮油、畜禽、果品、蔬菜、水产等主导产业,2022年培育认定19家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加快发展壮大农产品加工集群,到2022年底,全市产值超10亿元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达到9家。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1.08:1,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率达到52%。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健全周报告、月调度机制,对资金支出进度滞后的项目分类建立台账清单,实行销号管理。组织开展了2019、2020年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情况“回头看”,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按时逐项销号。采取约谈、发督导函等形式,督导未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县(市、区),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倒排工期,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督导资金支出进度滞后的县(市、区),密切联系财政部门,加强资金调度与统筹安排,及时支付项目资金,真正做到完成一项、验收一项、支付一项、录入一项,项目资金支出进度达到要求。积极争取上级涉农项目资金。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争取2022年农产品仓储保险冷链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总额居全省第一名。全市44个新型经营主体完成立项,148个设施已全部开工,34个设施完成建设待验收,工作进度居全省前列。

(3)针对“统筹推进‘四个农业’建设缺乏力度、广度和深度”问题

大力发展科技农业。一是推进“唐山市农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对全市现有的数字化建设成果和数据资源进行有效整合,积极推进“唐山市农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形成了“1+6+N”的整体架构(“1”即绘制1张全市农业农村大数据管理一张卫星地图,“6”是6个大的智慧农业应用模块,“N”是随时添加的N个智慧应用场景)。二是加强农业创新驿站建设。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创新驿站建设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了省级驿站督导考评,启动市级农业创新驿站建设项目,创建了10个市级农业创新驿站。三是努力提升种业创新科技水平,积极申请省级资金,在丰南区建设省级农作物品种综合测试评价基地,在玉田、滦南分别建设一个春小麦、冬小麦繁种基地,在乐亭县等5个县(市)建立玉米产业体系试验站。强化与京津等地科研院所合作,引进育种专业人才。充分发挥冀东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作用,承接国内各类新品种新品系试验。着力提升审定品种数量和质量,搜集整理了一批优良种质资源,已完成两年区域试验品种14个。积极谋划筹建海南南繁基地,制定了《唐山市“十四五”南繁科研基地科研育种发展规划》,力争在海南建设农作物品种科研繁育、反季鉴定于一体的市级南繁基地。

积极培育品牌农业。一是制定《唐山市“唐农”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实施方案》,开展“唐农”区域公用品牌整体形象设计策划,授权14家农业龙头企业使用。二是积极推动我市农产品“走出去”。先后组织遵化香菇及滦南大米生产企业参加河北品牌农产品万里行广州站、西安站(线上)活动,通过宣传推介,为我市食用菌及大米生产企业开拓全国市场奠定了基础;积极推荐丰南区施尔得公司、遵化市美客多公司以及玉田县两家企业分别参加“抖音东方甄选”—河北农产品直播活动和“京东农特产购物节—河北主会场”线上营销活动,点燃了唐山农产品网络销售新引擎。三是加大农业品牌宣传力度。针对唐山河鲀、乐亭甜瓜、乐亭大桃等省级区域公用品牌,充分利用河北新闻网、抖音等媒体平台,通过短视频、手机直播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宣传,累计观看人数超过200万人次,播放量超过400万次,我市品牌农产品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迁西板栗”已被农业农村部纳入2022年国家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滦南大米”“玉田甲鱼”获评河北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尚禾谷”“丰源香”获评河北省领军企业品牌。

依法推进绿色农业。一是加强对农膜回收点监管,对全市45个农膜回收点实施台账管理,对乐亭县等7家废旧地膜回收网点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回收点有序运转。二是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发现问题镇村全部整改到位。加强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及转运处理的日常监督与管理,规范台帐,强化执法检查,督促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落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责任。发挥市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补助资金作用,督促推进试点工作落实,完善基础设施,健全回收处理体系,建立回收机制和模式。开展普法宣传,切实提高农药经营者、使用者的回收意识和环保意识,发放倡议书、明白纸等宣传材料2000余张,培训人员80余人次。三是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召开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调度会议,组织各县(市、区)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培训。加强宣传,印制发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告知书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台账,指导养殖场户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利用台账,加强污染管理。建立联席工作机制,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农业农村部门协调联动。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指导和服务,生态环境分局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加强畜禽养殖执法监管,规范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依法查处粪肥超量施用污染环境的环境违法行为,形成了分工明确、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

不断提升质量农业。一是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培育行业头部企业,销售收入超过20亿元以上的达到6个,其中40亿元以上1个。提升现代农业园区融合发展水平,对现有省级示范园区、省级园区和市级园区进行全面梳理,从中筛选出34个园区纳入河北省现代农业园区集锦名录,其中涵盖重点培育的奶业、水产类园区8个。二是深化农业结构调整工作,统筹各产业,坚持群、园、品战略,将特色产业集群建设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进一步融合,将优质项目向重点园区主体倾斜,促进其提质升级,为争创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打下坚实基础。推荐滦南县渔业现代农业园区申报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奖补项目,已通过省厅专家答辩评审。

(4)针对“深化农村改革步伐缓慢”问题

加强宅基地改革管理。一是攻坚基础信息调查。组织乡、村入户开展基础信息调查,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市级抽查验收,补充调查上报宅基地比例达到99%以上,位居全省前列,全面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宅基地基础信息台账。二是规范审批监管。指导乡镇履行农村宅基地审批职责,统筹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宅基地审批及日常管理工作;采取督办卡、督办函、信件、现场督导等方式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组织召开全市农村宅基地改革管理工作调度会,对重点县区进行重点调度;全市宅基地审批业务规范推进。三是举一反三提升。围绕宅基地分配、流转、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等方面出台配套政策文件,制定相应管理制度,19个县(市、区)全部出台实施细则。四是选树先进典型。全市上报盘活利用示范典型34篇,迁西县被列为第二批省级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与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试点示范县。据9月19日全省通报,我市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考核等次优秀,省农村宅基地改革第25期专稿刊登我市做法。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一是努力增加土地流转面积。加大宣传引导,调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和乡、村土地流转工作人员参与统计调查的积极性,努力增加土地流转面积,全市土地流转面积205万亩。二是着力加强土地流转管理。推行土地流转合同示范文本,落实土地流转合同备案制,土地流转规范率达到92%。全市培育13个土地流转先进主体,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土地流转高质量发展。三是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不断加强土地流转事中事后监管,着力强化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租赁农地使用情况的监管。组织各县(市、区)就土地流转行为进行排查,切实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四是强化土地流转宣传培训。编印土地流转工作实用手册、土地流转先进主体汇编等资料,免费发放,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3.关于“推进乡村建设不够深入,缺乏久久为功的韧劲”问题

(1)针对“落实‘藏粮于地’战略主要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整体进展缓慢”问题

市农业农村部门与水利部门联合开展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查整改工作,通过县区自查、县区交叉互查等形式,对我市高标准农田项目进行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立行整改,不能整改的优先列入改造提升项目。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印发了《唐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实施方案(试行)》,鼓励项目县区积极探索通过购买保险进行承保管护。加强项目评审立项,通过实地踏查、听取汇报、审查资料等方式对项目初步设计报告进行全面论证,充分听取项目区群众意见,确保项目能够符合项目区群众生产需求。建立项目台账,每周调度项目工程进展,及时掌握资金拨付情况,了解基层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共同想办法找思路,按项目管理要求竣工验收,确保工程早交付、早使用、早见效。

(2)针对“美丽乡村建设缺乏长效机制”问题

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是加强组织推动。针对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现象时有反弹问题,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10月22日专题召开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会,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建立了检查调度、拉练观摩、考核奖惩等措施,全面彻底整改。二是实施专项攻坚。联合市住建局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农村疑似黑臭水体进行排查整治。三是强化示范引领。制定了《唐山市重要道路沿线村庄环境整治观摩拉练活动预案》,组织开展观摩拉练活动。四是严格督导检查。成立督导检查组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活动,对发现问题制成暗访专题片予以曝光,并协调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确保以督查促提升。

实施农村问题厕所“歼灭战”行动。制发《全市农村问题厕所“歼灭战”行动方案》,对全市所有农村问题户厕、问题公厕开展拉网式排查,问题厕所全部建档立卡,明确整改时间及范围,能立行立改的67340座问题户厕、307座问题公厕全部整改到位。2022年10月份,我市顺利通过省级抽查评估,获得农村问题厕所摸排整改工作“优秀”位次。逐步建立完善农村厕所设备维修、粪污清掏、粪污无害化处理利用、公厕管护、运行监管“五项机制”,强化厕具维修站、抽粪车、粪污处理站、监管平台等后期管护设施设备建设,提高管护服务水平,基本实现厕具坏了有人修、粪污满了有人掏、掏了以后能利用、日常运行有监管,不断完善提升农村改厕长效管护机制。

加快乡村振兴示范区、示范村项目建设进度。2022年9-10月,督促各县(市、区)加快项目建设,示范区、示范村建设项目进度达到100%。

    (3)针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够紧密”问题  

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围绕粮油、畜禽、果品、蔬菜、水产等农业主导产业,大力培育发展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健全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以土地、劳动力等要素入股,发展股份合作制经济,让农户分享更多产业增值收益。

在家庭农场方面,按照中央、省部署要求,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全市注册家庭农场数量实现快速发展。2022年全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达到421家,注册农场数量为7069家,占比为6%,高于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占注册家庭农场数量比例。一是加快家庭农场注册。积极引导各县(市、区)工作上位,认真履职尽责,切实把加快家庭农场注册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点工作内容。着力加强与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注册部门的沟通协调,为家庭农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注册服务。根据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印发通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截止2022年12月26日,全市注册家庭农场达到7069个,较去年增加了1835个,省达市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考核任务完成率达到221%,市达县目标任务完成率122.3%,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二是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按照“自愿申报、择优推荐、逐级审核、动态管理”的原则,持续指导各地深入开展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市级示范家庭农场,2022年评选了83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并以市局名义发文认定,努力提高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数量。2022年全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总数达到421个。为提升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形象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示范带动作用,专门设计了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牌匾样式,供各家庭农场制作牌匾时使用。三是强化典型带动。启动全市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征集活动,丰南区大齐各庄镇国玉园家庭农场代表我市获评省级“十佳典型案例”荣誉称号。四是加大宣传力度。编印家庭农场典型案例汇编等资料,免费发放,收到良好效果。

在农民合作社方面,一是抓示范创建,增数量。加大新增省级示范社年底考核权重系数,全面摸排各县(市、区)符合省级示范社合作社数量,全面发动各县(市、区)做到应统尽统、应报尽报,持续提升全市省级示范社数量。二是抓规范提升,提质量。继续健全各级示范社评选和监测标准,推进国家、省、市、县四级示范社创建。继续推行以奖补促提升举措,积极争取中央扶持合作社项目,充分发挥市级财政支持项目作用,努力争取国家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县,积极申报2023年度河北省“十佳”农民合作社,以示范引领促全面提升。继续全面加强内部规章制度建设,指导农民合作社参照示范章程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章程,并根据章程规定加强内部管理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三是抓利益联接,促共建共享。引导农民合作社依法建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指导农民合作社规范财务管理,与农民形成紧密利益共同体;加强县乡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引导农民合作社加强社务信息公开。截至2022年12月1日,全市省级以上示范社达到139家,市级以上合作社数量达到342家;全市争取中央扶持合作社资金960万元、1个县区获评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县,2个县区获省重点扶持,1个专业合作社被评为2022年度河北省“十佳”农民合作社,3个专业合作社被评为省党建引领和新产业新业态合作社典型案例;各县(市、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内各项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规范、监督民主、分配合理的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有序运行。

加强防贫预警监测数据更新和维护。一是点对点开展问题整改。针对帮扶措施上传不及时等问题,立即督导指导有关县(市、区)进行点对点整改,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经核查,有关县(市、区)已认定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到位,相关信息数据已上传至平台。二是有序开展业务培训。印发了《关于开展防贫预警监测平台培训及相关工作的通知》,从细致完善平台信息数据、规范信息处理程序、加强督导指导力度等方面提出要求,全方位开展核查整改;9月20日,组织县、乡、村三级负责平台业务骨干开展了业务培训,讲解了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相关业务知识,对平台操作流程、注意事项等进行了演示。9月30日,召开全市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和帮扶对象年度信息采集部署培训会,对防止返贫监测和信息采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从严从实开展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对防止返贫相关业务和系统平台操作开展了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提高数据录入质量。创建“三合一”工作模式,将平台信息录入、更新工作与全市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工作相结合,强化统筹协调,提升入户效率、减轻基层负担,提高信息数据质量。四是加强实地督导指导。组建督导指导组,赴有关县(市、区)实地了解平台运用成效,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指导。走访过程中与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了解数据录入情况、实际操作流程及存在问题,并进行了现场解疑答惑。

4.关于“重点领域风险隐患依然存在”问题

(1)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还有隐患”问题

加大日常检测抽查力度,规范生产行为。一是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产地准出管控,确保质量安全。二是加大抽检力度,同时执法人员对生产主体加大督导力度。三是指导科学规范用药。督导属地主管部门,以无公害生产技术为重点内容,以无公害生产基地为重点区域,以专业合作社为重点单位,加大用药科学指导,科学规范用药,积极推广绿色、农业、物理防治措施,科学、安全使用化学防治措施,降低农药用量,确保产品安全。

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监管。一是规范屠宰企业管理。印发了《唐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定点屠宰厂(点)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屠宰企业必须落实的各项制度和管理措施。二是加大抽检力度,完成省级风险监测102批次,市县两级共完成屠宰环节抽检畜禽产品120633批次,合格率达99.62%。三是深入开展畜禽屠宰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唐山市2022年畜禽屠宰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突击检查屠宰企业17家,下达1份整改通知书。四是组织了全市畜禽屠宰监管和屠宰企业肉品检验员共计180人参加了肉品检验员培训,提升肉品检验水平。

加强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监测中心建设。一是完成剩余未安装仪器设备的安装及技术培训工作,并全部投入使用。二是积极开展了细胞和细菌检测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实验室技术人员的检测水平。三是针对秋冬季工厂化对虾养殖开展虾苗专项疫病检测工作,检测疫病种类包括对虾白斑病毒血征、对虾虹彩病毒病、虾肠肝胞虫、急性肝胰腺坏死病、传染性皮下及造血器官坏死病。新增检测项目对虾偷死病和传染性肌肉坏死病。四是深入到生产一线,提供水质、疫病检测技术支持和养殖科学用药指导等,做到精准服务。

(2)针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存在短板”问题

加强网格化管理,强化春秋两季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强制免疫工作,加强重点场所检测和消毒,开展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排查。加大对基层防疫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检测水平和能力。针对专业技术人员力量不足问题,市、县(市)区两级加强整改,2022年10月底,市疫控中心以及滦南、遵化两个县级实验室,均招录、配备了专业技术人员,已能满足检测工作的需要。

5.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问题

针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问题

修改完善了《中共唐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工作规则》,对于重大事项决策、干部人事工作、建设项目资金分配、大额资金使用等,由党组会决策决定,日常较重要的工作、日常业务工作,召开党组扩大会、局务会进行安排部署。对于涉及“三重一大”的议题,实行提前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制度。认真做好党组会议记录,规范会议纪要。严格党组决策制度,按照《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要求,向市委呈报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须经党组集体研究或传批审定,并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发。

(二)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悟得不透、落得不实,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够有力”方面

1.关于“执法不严不公不规范问题突出”问题

(1)针对“执法责任履行不力”问题

增强意识,主动出击,深挖线索。加强主动作为意识,降低外部门移送和投诉举报占比。聚焦重点行业、重点环节开展各项执法专项行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增加执法检查覆盖面和人员出动频次,深挖问题线索,发现问题和线索及时立案查处。沟通配合,形成合力,闭环管理。以办案为抓手,将案件线索进行延伸,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沟通配合,形成执法合力,落实闭环管理。发挥职能优势,开展执法联动,加强经验互鉴,向社会共治联合惩戒转变。制定《2022年唐山市秋冬季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将我市所有渔船和渔业码头全部纳入检查范围,实现全覆盖,截至2022年12月28日,成立渔业执法检查组6个,派出检查人员15人常驻沿海5县区各渔港,两艘渔政船累计航行7000余海里。2022年我局共办结涉渔案件7起,案件线索全部由主动检查获得。

(2)针对“自由裁量标准不一”问题

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自由裁量基准》进行了动态调整,制定出台了《唐山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年试行版)》。严格执行《自由裁量基准》,防止同案异罚、畸轻畸重等情况的发生。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力度,从执法检查开始到案件结案对执法人员办案全过程各环节进行监督。

(3)针对“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问题

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双公示”工作的通知》,将“双公示”信息全量、及时上传至“信用唐山”网站。

(4)针对“执法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程序,按照办、审、定三分离的要求严格执法程序和案件审查,办理案件要经法制审核机构严格审核,依照执法程序办理。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切实做到执法信息依法公开,执法过程全记录,案件审核全覆盖。

(5)针对“执法案卷不规范”问题

每年开展1-2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从执法主体、当事人认定、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执法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针对薄弱环节加速提升。不定期采取行业专家授课、模拟现场执法、训练抽样实操、开展联合执法等方式开展执法培训,提高人员办案水平。通过结合四项重点执法工作、结合全市交叉检查、结合“五式” 执法的“三结合”,以及执法大比武等形式,真正实现以查提技、以训促干、以案强兵,在实战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办案水平。

2关于“落实‘推动共享发展、增进人民福祉’要求还有差距”问题

(1)针对“农产品源头质量监管系统还需进一步完善”问题

完成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模块的开发验证,开通了1家检测单位和4家农产品生产企业的视频公示系统。完成了唐山“智慧农安”监管平台优化升级,解决了运行不畅等问题。委托开展检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已将检测数据全部上传唐山“智慧农安”监管平台。全市纳入唐山“智慧农安”监管平台监管的315家生产主体实现了电子追溯。

(2)针对“联系群众渠道还不够通畅”问题

依托唐山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唐山三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发布行业要闻、工作动态,进行政务公开,设置互动交流专栏。依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和简政放权情况,梳理完成了《唐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清单(2022版)》。

3. 关于“工作作风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1)针对“落实上级工作要求还不够到位”问题

按照“人头对人头”工作要求,建立重点工作督办制度,对重点工作任务实行台账化管理,明确分管领导与牵头处室,逐级负责、责任到人,明确办结时限,并在办结时限中期对督办事项进行提醒,全力推进工作落实。

(2)针对“内部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问题

印发了《请销假制度的规定》《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办法》,每月将本单位考勤表报局人事处备案,不定期检查抽查值班情况。将执行请销假、考勤制度等工作纳入内部量化和年终考核内容,并与评优评先、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审聘任挂钩。

(3)针对“财务管理和招投标还需进一步规范”问题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认真梳理财务收支业务流程,完善报销审批程序。加强招投标工作过程监管,规范招投标工作程序。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2021年的财务收支状况进行了专项审计。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示范引领不足,基层党建工作软弱乏力”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缺失”问题

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缺失”问题

局党组书记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并实施了全面从严治党暨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制度。实施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制,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在“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开展廉政提醒,印发了《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点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提示》,紧盯违规吃喝、公车私用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检查。

2.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虚化弱化”问题

(1)针对“党员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问题

组织开展党务干部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党务干部业务能力素质。局属党支部、机关党委逐级开展发展党员档案“回头看”,提高发展党员档案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2)针对“党建考核还需进一步完善”问题

组织各党支部认真学习《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做好各党支部日常工作情况记录,综合测评各党支部日常表现,将其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加大对各支部工作手册抽查检查频次,根据检查情况,召开党务干部培训会议,通报局属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记录存在的问题,对规范记录进行了培训。

(3)针对“组织生活还需更加严肃”问题

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党的组织生活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党支部严格组织生活制度,规范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相关制度,认真做好组织生活记录。组织党务干部开展党内知识培训和考试,全面掌握应知应会党务工作理论和知识。实施实地走访、查阅《党支部工作手册》、随机问询党员等方式,对局属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建设进行督导检查。

3.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针对“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召开党组会议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召开党组会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制定了正科级年轻干部培养计划,建立年轻干部储备库,调整优化了4个局属事业单位的“一把手”,对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在同一岗位任职满十年的正科领导干部进行轮岗(免职)交流,选拔任用符合任职条件的90后正科级领导干部1名,晋升90后干部职级8名,接收双向交流副科级领导干部1名。规范干部档案管理,对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干部档案材料进行全面核查和整理,确保每一名同志档案资料齐全、信息完整。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本单位职责使命,扎实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宏伟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一)强化理论武装,加强政治建设。局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党的理论思想滋养初心、引领使命。一是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不折不扣推动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二是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局上下掀起学习热潮。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示范作用,带头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把准基调把好导向,全面准确生动宣讲交流大会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讲出深度、讲出特色、讲出信心、讲出力量,激励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群众以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推进“三农”工作向前发展。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请示报告制度。四是持续优化政治生态。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提高政治本领,提高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和政治纪律,建设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五是推动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坚持将政治建设贯穿于“三农”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注重政治效果。积极探索政治建设规律,找准政治建设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二)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做好“后半篇文章”。局党组以市委巡察为契机,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促进提升“三农”工作的有效路径,不断巩固拓展整改落实成果,加快建设农业强市。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创新发展的主动性。主动研究谋划全市“三农”工作政策措施,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唐山篇章。二是学深悟透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真抓实干维护群众利益。坚持执法必严、执法必公原则,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深抓农产品源头质量监管,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民心大事常抓不懈,确保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畅通联系群众渠道,加快信息化建设和整合,充分利用唐山农业信息网、“唐山三农”公众号等媒介,做好涉农信息发布,夯实为农服务基础,提升为农服务能力;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努力将上级部署要求转化为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把宗旨意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不断增进农民福祉。三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组织党员干部经常回顾党史,重温入党誓词,不忘初心,时刻践行为人民服务的使命担当。四是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纪,做到真管真严、长管长严,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五是持续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动员广大党员干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理念,强化政治担当、改进工作作风、服务人民群众,让群众看到新的变化、得到更多实惠。

(三)坚持管党治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着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级党组织书记做管党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坚持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令行禁止。全局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中心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切实把从严治党的责任承担好、落实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857178、2823665(工作时间);电子邮箱:tsnyncjjgdw@163.com。

 

中共唐山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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