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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唐山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唐山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7-07 15:40:04 阅读量:1214


根据市委部署,2022年5月21日至7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9月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接受巡察以来,局党组始终自觉接受、主动配合、坚决服从市委巡察,始终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务,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一项一项进行研究,一条一条制定措施,一个一个狠抓整改。局主要负责同志先后主持召开党组会、领导小组会、动员部署会等,诚恳接受巡察反馈意见,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和措施,做到直面问题不回避、严格整改不敷衍、全力推进不懈怠。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领导班子成员牵头领办任务、扛牢责任,相关处室(单位)成立专班、狠抓落实;建立了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挂图作战、挂账销号,对巡察整改工作全程监督、跟踪问效;局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查找问题根源,剖析问题成因,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高标准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目的。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市水利局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有差距”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不够扎实”问题

2022年,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充分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共组织开展集中学习13次,特别是专题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方针学习研讨会议,研究探讨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落实举措。2023年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开展集中学习6次。

(2)针对“学习传达上级精神不够到位”问题

局党组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织研究重要问题和重点工作,首先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围绕市委“12345”总体工作布局,在对标对表中找准方向、理清思路、谋实举措。特别是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方面的重要讲话,收录习近平总书记2003年7月至2022年10月期间的重要论述45篇,辑印成册并组织学习。

(3)针对“理论指导实践不够深入”问题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十六字”治水方针为指导,以服务“三个努力建成”为目标,坚持市委“12345”总体工作布局,谋划确定“11469”工作思路,围绕提升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集约、河湖生态保护治理、水利现代化管理四种能力,实施水灾害防御、河湖连通全域治水、河湖生态环境修复、智慧水利、水资源集约节约、依法治水能力提升六大工程,统筹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改善、水灾害防治,重点抓好九个方面工作,推动新阶段我市水利实现高质量发展。二是2022年在中央和省、市各级媒体及其他网络主流媒体共刊发新闻稿件116篇。其中,在人民网、新华社、央视新闻、中国水利报等国家级媒体发稿15篇,在河北日报等省级媒体发稿32篇,在唐山劳动日报等市级媒体发稿38篇,在长城网等其他网络主流媒体发稿31篇。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水利事业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还有不足”问题

(1)针对“对涉水民生工程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完成引邱入城二期工程可研报告书市审批局批复立项工作,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现场放线勘察,待项目资金落实后即可开工实施。二是完成部分区域地表水供水一体化工作。按照能通尽通的原则,实现丰南区、曹妃甸区部分区域通水,并根据规划不断扩大供水区域。丰润区水厂开展通水调试,具备通水条件,实现部分区域城乡饮用水地表水供水一体化。

(2)针对“推动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2020年以来,持续推进总投资129.78亿元的6大类、117个全域治水清水润城工程项目。截至2023年4月,已基本完工98个,核减4个,完成实物量投入101.32亿元。按照2023年3月6日印发的《唐山市全域治水清水润城工程完善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对8个跨年度续建项目、8个穿铁项目(其中迁安青龙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是跨年度续建项目中的重合项目)加快推进,确保2023年年底前全面完工。

(3)针对“水利工程运行监管机制不够完善”问题

一是成立了环城水系提升改造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验收工作专班,按“一周一调度”要求,督导项目公司、施工总承包部加快推进唐山市环城水系提升改造综合治理工程验收工作。陡河喻庄子清淤工程、陡河景观大道提升工程、智慧水务软件工程、水生态工程、陡河景观大道(胜利桥-铁路桥)景观提升工程和东线闸坝改造及河道治理工程均于2022年底前完成验收。二是针对市区河道监管中心对四航局日常河道管理的监督不够到位问题,增强一线巡视管理力量,明确市区河道“河段长”,责任到人,加强对涉河建设项目、工程管护、排污口门监管、工程隐患、保洁养护等工作的巡检密度和力度。三是强化对中交四航局运维团队日常监督管理,督导四航局项目运维团队制定《河道保洁管理办法》,加强运维管理体系建设,完善现场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市区河道保洁管理到位。

(4)针对“河湖生态环境治理不够彻底”问题

一是严格巡河履职。市级总河湖长主持召开唐山市2022年度市级总河湖长会议,对河湖长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市县两级河(湖)长年度巡河方案,进一步细化河长巡河任务,明确年度巡河计划。2022年全市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45.2万人次。2023年以来,全市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11.4万人次。二是加强督导检查。发挥“三单一台”作用,报送市级河湖长巡河提示单21份,下发督办单51份,交办督办问题214个,推动解决了一批河湖突出问题。截至2023年4月,共下发督办单15份,印发专报1期。三是狠抓重点工作。签发市级总河湖长令《关于开展幸福河湖建设的实施方案》,在全市创建幸福河湖,到2025年年底,全市幸福河湖数量达到30条(个)左右。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迎新春”河道垃圾清理整治、河湖“四乱”清理整治等行动,持续改善河湖面貌。四是加大陡河水源地保护力度。制定《陡河水库库区水草及水面漂浮物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聘请专业队伍负责库区水草及水面漂浮物清理,打捞水草约300万平方米;清理水面残留柱桩257根;向水库投放生态鱼苗21000斤;利用库区视频监控系统对库区实施全天候监管;专职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发现围挡破损及时修复,并设24小时举报电话。截至2023年4月,完成围挡修复294处,完成库区41个口门和85块警示牌安装。累计库区巡查779次,出动执法人员2790多人次,查处违法违规捕鱼68次,查处社会车辆进入21次,劝阻游人2100人次,劝阻游泳人员69人次,劝阻钓鱼1300多人次。

3.关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还不够充分”问题

(1)针对“议事决策不够规范,‘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凡属局党组决策范围内“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由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特别是涉及研究班子分工、人事工作、党建要点等重大事项时,严格落实参会范围有关要求,彻底杜绝以党组扩大会代替党组会。

(2)针对“民主集中制和‘四不一末’制度坚持不够到位”问题

坚决贯彻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决策原则,严格落实“四不一末”制度,切实加强对权利的民主监督与制约,2022年共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23次,2023年以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7次,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3)针对“对下属单位领导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

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水利工作全过程,局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全市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明确全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印发《中共唐山市水利局党组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点》《2023年唐山市水利局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4.关于“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化解重大风险还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抓的不实”问题

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多次组织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文章,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感悟思想伟力,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导权、领导权。以理论学习武装、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等为主要内容,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强化正面舆论引导,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2)针对“落实日常保密工作要求不够深入”问题

一是对局属各单位保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失泄密问题。二是组织召开局系统保密工作培训会议,邀请市委保密机要局专家进行培训。三是对照自查标准,组织开展局系统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四是传达学习上级保密工作的文件。五是组织观看公务员保密警示案例宣传片。及时调整局保密委员会组成人员,并召开局保密委员会全体会议就保密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

(1)针对“水利执法不够严谨”问题

强化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对2019年至2023年的22个水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回头看”,做到完善提高并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执法程序规范。组织开展水利执法检查及案卷评查活动,进一步规范各县(市、区)水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水行政执法能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针对“一线督导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结合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局领导带队深入各县区开展督导检查,现场调研指导,谋划解决措施,促进各县区稳妥有序的推进项目建设。二是多次赴曹妃甸、丰南、路南督导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进度。截至2022年底,曹妃甸区、丰南区、路南区3个农业灌溉水源置换项目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

(3)关于“为民服务解难题不够深入”问题

督导丰润、海港、迁安、玉田加快农村高氟水源置换项目建设进度,截至2022年底,4个县(市、区)31个高氟水源置换项目全部完工。

2.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厉行节俭意识不强”问题

(1)针对“存在‘文山会海’现象”问题

修订完善机关公文办理制度,经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对拟发公文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从严控制发文数量。

(2)针对“公务用车运行费用较高,存在过度保养现象”问题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修订完善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制定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一览图,严格履行公务用车派车程序,落实公务用车日常使用、加油、维修、保养台账管理制度,规范社会租赁用车行为,严格把控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规范报批程序,确保资金支出合理、有序有效。同时,加强对局属单位公车管理检查,深入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公务用车使用合规有序。

3.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1)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

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研《唐山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及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确保差旅费报销程序规范。

(2)针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不规范”问题

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研《唐山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唐山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确保会议费、培训费规范管理。

(3)针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管理不规范”问题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用车维修保养行为,修订完善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公务用车派车程序,落实公务用车日常使用、加油、维修、保养台账管理制度,规范社会租赁用车行为,严格把控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规范报批程序,确保资金支出合理、有序有效。同时,加强对局属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检查,提高局系统公务用车管理水平。

(4)针对“未按规定给离退休人员订购报刊”问题

一是组织人事部门学习领会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为离退休人员订阅报刊。二是协调邮政部门,对在外省市及未设置邮寄地点的离退休人员采取适宜的方式依规订阅报刊。

4.关于“资金资产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1)针对“账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唐山市引滦工程管理局预算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对资金进行精细化管理,堵塞廉政风险漏洞,确保账目资金管理科学规范。二是严格按预算组织支出,严禁违规扩大支出范围、提高支出标准,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从严控制预算调剂。

(2)针对“存在虚列支出现象,在常规加油的情况下,年底突击给加油卡大额度充值”问题

一是严格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二是严禁违规扩大支出范围、提高支出标准,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从严控制预算调剂。三是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有序支出预算资金。

(3)针对“未按实际业务记账,将差旅费、印刷费和办公费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中列支”问题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培训,对财经法规、会计制度、会计实务等进行学习,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廉政风险。二是开展内部审计,进一步查找问题,规范财务人员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准确核算收入支出,依法缴纳各项保险和税费,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4)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未用固定资产三联单入账,而是用入库单作为原始凭证入账,不能反映固定资产实际情况”问题

立即启用固定资产三联单,做到即知即改,并对2019年以来涉及固定资产的29笔业务进行全面梳理,补充固定资产三联单,一一落实整改要求。

(5)针对“资产管理处置不到位”问题

相关单位于2022年9月5日送达《关于终止协议尽快归还租用土地的函》,同步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对涉及资产进行处置。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基层组织建设不够规范”问题

(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23年以来,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共计30余次。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经常与分管处室(单位)负责同志进行谈心谈话。局党组书记以身作则,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三是局机关党委(纪委)不定期调阅《党支部工作手册》。

(2)针对“党支部建设有待强化”问题

一是大力实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一单位一特色”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二是制定印发《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资料汇编》,邀请市直机关党工委相关人员对局系统专兼职党务干部开展专题培训。三是陡河水库事务中心修订印发《唐山市陡河水库事务中心党委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唐山市陡河水库事务中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组织生活制度并严格执行。

(3)针对“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2022年10月制定印发《唐山市水利局各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方式、工作程序以及时间安排等具体内容截至2023年4月,局属2个党委、3个党总支、2个党支部已任期届满并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完成换届选举。设计院党支部进行了委员增补。部分党委、党总支按照的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人才培养、有利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的原则进行了支部优化调整设置,其中局机关由原来的12个支部调整为6个支部,坚持党政同责,选任较年轻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党支部书记,机关支部书记平均年龄由原来的52岁降为42岁,进一步优化了组织结构。此外迁西渠道事务中心党总支由原来的2个支部调整为3个支部;市区河道监管中心党总支由原来的4个支部调整为5个支部。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1)针对“干部配备不到位”问题

2022年以来,全局提拔使用科级干部64人,全部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研究生学历4人,76%以上人员为水利类专业毕业;系统内科级干部平均年龄由调整前的51周岁下降到43周岁,其中局机关科级干部平均年龄由49周岁下降到39周岁。

(2)针对“干部年龄结构不够优化”问题

在编制核准范围内,依托市统一组织的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科学谋划局系统各单位岗位需求,最大限额使用编制数量。

(3)针对“人员安排不够科学合理”问题

按照市委编办下达的内设科室职能,全面梳理,同时综合考虑人员职称情况、实际工作表现和专业特长等因素以及向一线工作倾斜原则,合理调整人员岗位,统筹归纳科室职责任务并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

3.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压的不够实”问题

一是2022年局党组专题学习传达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相关文件精神10次,集中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件警示录》。二是组织局系统纪检干部参加市直机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考试,组织召开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廉政教育大会,机关40周岁以下年轻干部共计25人参加会议并撰写心得体会,组织局系统34名党员干部赴警示教育展馆参观学习,接受廉政警示教育。三是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坚持党内谈话制度,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解决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2)针对“日常监督不够深入”问题

一是组织召开局系统政治性警示教育暨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动员大会,组织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二是常态化开展党的建设等方面监督检查,由机关党委(纪委)、财务处、办公室(人事处)、驻局纪检组相关人员组成监督检查组,对局系统各单位(处室)党建工作、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作风建设等情况开展全面督导检查。

市委巡察组移交市水利局党组问题线索1件,到目前,了结1件。采取第一种形态处理1人。

市委巡察组共移交派驻市水利局纪检组一般信访件3件,已办结3件。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市水利局党组将继续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 始终牢记“三个务必” ,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切实把巡察整改引向深入。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及时堵塞漏洞、完善优化,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用机制制度巩固问题整改成果。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日常监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市水利局党组将坚持把深化巡察整改与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着力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进唐山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和强大力量,全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唐山水利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电话0315-2039936;邮寄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建设北路94号316房间;电子信箱:swjdwb2008@163.com。

 

      中共唐山市水利局党组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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