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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唐山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唐山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8-01 15:18:02 阅读量:2273


2022年5月21日至7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教育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9月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局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落实巡察组提出的意见要求,从严从实抓好各项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

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坚决扛起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扎实有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9月6日,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9月16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并通过了《中共唐山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实施方案》《十一届市委第二轮巡察问题清单及整改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表》,实行台账式管理,确保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

局党组成立了由局党组一把手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牵头领导、牵头处室负责制”“周报制”“定期督导制”三项制度。集中整改期间,党组会就专项整治、意识形态、安全稳定等整改专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2次召开会议,推进、调度整改落实工作。10月10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逐一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努力方向。

(三)立足标本兼治抓整改

集中整改期间,局党组按照“问题导向、突出重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原则,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强化措施,强力推进,加快取得成效。把整改和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制定出台或修订完善51项制度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问题

(1)针对“政治引领有差距”问题

一是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中心组成员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研讨交流、做笔记、写心得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充分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就党的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教育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二是制定印发了《唐山市教育局机关“第一方阵党旗红”基层建设示范引领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打造了13个“四强四好”基层党组织,7个市级示范点,1个市直工委级党建示范点;4个党组织成为全省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及“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创建点,机关4个处室被市文明办、市直工委授予“2022年度文明行政流动红旗”。三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市委“12345”总体部署,就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校风学风建设、常态化疫情防控、教育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双减”一号工程、教育职责评价体系和教育督导机制、推进中小学教育和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加大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力度,推动教育更加公平,持续抓好教育综合改革,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四是将确保教育经费投入“两个只增不减”问题作为市政府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点内容,纳入教育督导长效机制。五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院校规范化管理的意见》,从加强党的领导、干部教师队伍管理、财务资产管理、信访工作管理、学校基建管理、学校安全管理、学校后勤管理等方面对市直院校管理加以规范。

(2)针对“教育宣传不到位”问题

一是组织召开“党的十九大以来重点工作成果展示”系列之教育事业发展新闻发布会,积极向社会宣传我市教育改革发展成果。二是充分发挥各类宣传阵地作用,利用新媒体扩大宣传效果。截至2022年年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累计发布或转载教育要闻和工作亮点100余条,官微“唐山教育”“唐山教育发布”累计关注量达21万余人,累计阅读点击量达14万余人次;印发《教育信息》31期。三是开展了师德榜样在身边”优秀教师事迹遴选活动,录制《为人为师为表率 育知育德育英才》《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视频,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开展了“喜迎二十大·强国复兴有我”“最美教师”发布活动,10名“最美教师”受到表彰,线上线下同频受教育教师达10万人。组织开展了“护苗在唐山、开学第一课”活动,学习强国、环渤海新闻网、“唐山+”等媒体予以刊发(播)。

(3)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有差距”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组书记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并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中心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和个人实际,认真学习指定书目和材料,积极开展研讨交流,形成了崇尚学习研究的浓厚氛围。二是坚持会前1小时学习制度。制定出台了《市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推动理论学习中心组规范化、科学化。三是学以致用。集中学习了《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就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小学阶段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对全市教育系统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行安全部署,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2.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履行职责使命有差距”问题

(1)针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欠缺”问题

一是推进市、区两级德育共同体全覆盖。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本级德育共同体共建学校遴选,依托开滦国家矿山公园开展了市级德育共同体共建学校研讨交流活动。组织开展了市级德育共同体共建学校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线上研讨交流活动。二是深化思政课改革创新。举办了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授课比赛,组建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校园”宣讲分团,15名干部教师开展示范宣讲工作,进行了3期集体备课和交流。三是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推进家乡文化进校园工作的实施方案》《唐山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成立唐山市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设立“9.25”唐山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日,持续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强国有我”主题教育读书活动、“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关注时事 胸怀天下”中小学生时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唐山教育发布”公众号发布12期“心理健康教育典型案例展示”。四是加强思政课教师统筹配备。指导各地各学校根据教学实际需要申报教师招聘计划;同时,选聘了一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科学家、老同志、先进模范以及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名师加入思政课教师队伍。五是制定出台了《唐山市在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实施方案》《关于2022年持续深入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转发省教育厅2022年寒假期间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暑假集中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通知》,“高压”管控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全市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开展对教师家访,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违反规定的教师给予处分。

(2)针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有不足”问题

一是创新机制建设,依托唐山学院组建唐山市产教融合发展研究院,落实了研究院人员编制,增设研究员系列。二是深化合作基础,持续推进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组织11所高校和职业院校协同申报14个省第三批产教融合型企业。指导产教融合型企业加大开展教育培训投入力度,督导税务部门落实返还企业优惠税费。2021年以来为职业院校、高等学校免征耕地占用税77.35万元。三是创新办学模式,推进产业学院建设。指导华北理工大学、唐山学院、唐山师范学院、唐山工职院的4个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积极创建省级示范性产业学院。深入推进迁安职教中心的迁安市职教集团机电产业学院、旅游产业学院建设。机电产业学院建设成果入选教育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典型案例,在全国推广。

(3)针对“京津冀协同发展进展不够”问题

一是与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的附属学校及北京景山学校、北京实验学校等11所中小学(幼儿园)达成了合作意向。截止目前,唐山市与北京合作的学校有435所。二是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机遇,加大唐山教育开放力度,制定《关于协同发展2022年工作方案》《2022年引大学进唐山工作方案》。目前,完成北交大唐山研究院三期工程装修改造工作、北理工唐山研究院二期工程扫尾工作,学术交流中心和学生公寓交付使用,在校研究生达到400余人。全市有17个县(市)区与55所市外大学签订合作协议。

(4)针对“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双战双胜有差距”问题

一是组建7个包联督导组,对18个县(市、区)和15所驻唐高校包联督导,对就餐保持一米安全距离要求不到位、个别高校学生在校公共场所不戴口罩、入校快递外卖管理不到位、学生心理健康等6方面问题,督促相关学校整改到位。二是组织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高校收看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视频调度会,对各级各类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和专题培训,推广了迁西县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经验。召开了驻唐高校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及疫情防控工作调度会,强调各级各类学校要强化应急情况处置演练,充分做好线上线下教学动态即时切换准备。10月下旬,遵化市某中学突发疫情,学生分散转运至我市42个集中医学观察点。教育、卫健、公安、网络运营公司等多部门协作配合,为学生连夜采购平板电脑、安装教学软件、增加带宽流量、提供技术服务保障,做到了隔离不停学,教学不断档。三是强化各地教育局与属地密切联系,做好开学、返校等热点问题的多方沟通、提前安排、有序部署。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切实加强对辖区所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管理、指导、培训和监督。四是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密切家校联系。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校按照国家第九版防控方案和“人头对人头”工作机制,按照“一校一策”,不断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充分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发布《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前致全市学生的一封信》,向家长宣传防疫政策,做好个人防护。

(5)针对“教育脱贫攻坚存在松劲现象”问题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印发了全市教育系统工作方案,进一步夯实了市、县、乡(中心校)、校“四级”主体责任和有关人员责任。更新了全市850名原建档立卡和防贫对象义务教育学生就学信息,完善了控辍保学台账。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推动各地各校深入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和动态监测机制,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二是进一步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建立并不断完善“每学期一部署、每月一调度”的工作机制,常态化推进“1222”宣传、困难学生摸排、资助资金发放、困难学生动态监测机制和“双向”比对机制等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春季学期,全市累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5.41万人,资助资金5552.15万元;秋季学期,全市累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5.11万人,资助资金5324.03万元。三是对标对表,抓好改进提升。印发了《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回头看”工作方案》,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共安排项目66个,总投资达5.22亿元。着力提升乡村校长、教师队伍素质,省培项目分配小学农村教学点教师培训名额(80人)占全省总名额的27%;自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以来,累计招聘乡村教师1.3万人。实施免费师范生计划,定向为农村学校培养优秀师资。

(6)针对“工作重点有缺项”问题

11月4日,市教育局召开全市教育重点工作推进视频会议,会议传达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教育重点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市教育局各分管负责同志分别通报了全市教育系统各领域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并就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分管负责同志分别就教育脱贫攻坚专项评价、京津冀协同发展、选聘重点师范院校毕业生、学习“深圳经验”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等工作进展情况、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教育、推进继续教育、引进优质高端教育资源、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等通报情况并就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重点工作全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7)针对“教育综合改革不够深化”问题

一是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调整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指导县(市、区)健全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调整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充实教育督导力量。编制完成了《唐山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程》,开展市政府督学、教育督导专家聘任工作,新聘督学65名、专家71名。举办了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运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认定3项培训。我市被省教育厅确定为全省教育评价改革区域试点,3所学校被命名为全省教育评价改革学校试点和项目试点。启动第二批市级试点的申报和遴选,组建了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指导专家团队。制定《唐山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督导改革实施方案》,确定了开平区、玉田县2个试点。先后组织对路南、丰南、开平、曹妃甸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进行过程性督导评价,对迁西、迁安、滦南、乐亭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对路南、路北、丰南、滦南、曹妃甸进行了学前教育专项督导评估。二是组织实施公办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2022年,我局会同市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分别组织召开市辖区和省直管县2场座谈会,组织召开2场家长代表座谈会,进行成本调查,制定出台了《唐山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实施细则》。三是督促各县(市、区)制定符合属地实际的经费保障实施方案。15个县(市、区)财政补贴拨款共计2398.5万元。四是聘请法治专家,开展校(园)长和全体教师法治专题培训,创建“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7所、“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10所,全面提升各校治理体系和治理现代化水平。五是继续巩固高考改革成果。高考前举办了高考综合改革培训班,召开了全市高考工作会议、全市高考考务工作培训视频会议以及全市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视频培训会议,进一步提升新高考组考水平,切实巩固高考改革成果。六是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降至4.35%,在全省率先完成省定5%以内的目标任务。结合“民办学校依法办学提升质量”专项行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财务收费等“五个专项治理行动”和2021年度市管民办学校年检工作,对24所民办学校办学方向、党建工作、办学条件、依法治校、财务与资产管理、办学行为、师生权益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评估检查。

(8)针对“履行教育监管职能不到位”问题

一是市教育局牵头组建市级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组,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多轮次、全覆盖的规范治理。二是印发《唐山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常态化校外培训规范治理的通知》,明确县级人民政府治理无证办学机构的主体责任,坚决制止无证办学行为。三是制定了《2022年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省第五督查组督查反馈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聚焦群众普遍关注的学生校服、食堂饭费、房屋出租、“一教一辅”、住宿费及其他代收费等热点问题开展督导检查,教育乱收费治理成果持续巩固,教育收费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9)针对“压实监管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经市、区两级政府以及和教育部门大力协调,到2022年秋季,高新中学正式投入使用,并迎来首个开学季。二是加强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先行创建工作指导。2022年4月,教育部确定路北区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区,市教育局指导路北区制定出台了《路北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路北区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办法》。路北区启动了5所义务教育学校新建、改扩建工程,新增学位5200个;对17所农村、城乡结合部薄弱学校进行改造提升,改造面积达9万多平米;持续推进义务教育扩容增位工程。在全市范围内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9所,规划建设面积47719平方米,规划投资1.9176万元,新增学位7760个。三是不断扩大集团化办学规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范围,全市21个义务教育集团成员校数量增加至91所。四是对照优质均衡发展指标体系,督促县级政府建立问题清单,优化学校布局,加大教育投入,破解大校额和大班额等难点问题。路北、丰南、迁安作为首批先行试点,力争2024年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验收。五是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学校大校额问题,进一步强化统筹指导,以路北、丰南、迁安首批迎接国家优质均衡评估验收为目标,开展教育重点工作专项督导,督促地方政府履行教育法定职责,解决好大校额问题。制定了《唐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扩容提质工程规划方案(2022-2025)》,2023年全市计划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19所,预计新增学位1.19万个。到2025年,累计计划实施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73所,预计增加学位6.46万个。10个县(市、区)在建、改造或谋划建设24所学校,可陆续缓解大校额问题。

(10)针对“查处整治震慑力度不够大”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监督管理,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召开全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调度会,以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名义下发提示函。对全市民办中小学2022年招生简章等材料审核192份,删除违规宣传内容28项。制定我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由2021年的5.61%降至4.35%。3所“公参民”义务教育学校停止招生,10所学校转为独立民办学校。组织开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对标优质学校提升办学质量”活动,全市32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将党组织建设等相关内容纳入学校章程,依法变更5所民办学校校名。二是印发《唐山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常态化校外培训规范治理的通知》,加强日常监管,狠抓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等重要时段,严格规范落实。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累计联合执法800余次,依法依规取缔25家,限期整改212家。全市663家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全部纳入全国监管平台系统规范管理。三是印发《唐山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常态化校外培训规范治理的通知》,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定期开展排查治理,将无证办学机构治理纳入督导检查和绩效考核范围,加大检查力度,强化监督问责,营造打击违法培训行为的高压态势。四是在“唐山教育发布”官微上公布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监督举报电话,组建市级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队伍,发布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663家。五是全面提升教育收费治理水平。教育、发改、市场监督等三部门检查组利用疫情空档期开展“回头看”工作。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相关学校沟通协调,督促退费,妥善解决疫情等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合理收费问题。

(11)针对“落实教育优先发展不到位”问题

一是将提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水平提升纳入《市教育局2022年重点工作》,保证投入规模、投向结构、支出进度和增长幅度,确保“两个只增不减”。二是将教育经费投入保障纳入市政府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要内容。制定了年度方案,通过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实地督导等方式,加大投入,加快支出,提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水平。三是加大市级教研经费投入。编制2023年预算申请小学教研经费10万元,比上年增长100%;申请初中教研经费25万元,比上年增长213%;申请高中教研经费43万元,比上年增长330%。持续选派学科名师、骨干教师到北京、天津优质学校挂职交流和跟岗培训,选派培训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总数的2%。

(12)针对“投入和发展欠账多”问题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调研,确定加大财政教育投入提高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水平的目标任务。聚焦薄弱环节,加大生均公用经费投入,强化对个别经费水平较低县(市、区)的督导。市本级和各县(市、区)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支出达到省平均水平以上,彻底扭转了我市教育投入和发展欠账多的问题,城乡、县际、市直与县(市、区)学校总体趋于平衡。

3.关于“风险防范有不足”问题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党组落实工作要求,集体研究了加强工作的措施。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实行领导包联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协同机制作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成立7个专项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核查文件材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18所市直学校进行了工作督查;开展了对10所县级院校理论学习中心组旁听,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对相关高校个别教师在网络上的错误言论引发不良社会影响进行了有效化解处置。

(2)针对“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有欠缺”问题

组织市直学校、局机关相关人员开展培训。修改完善工作制度,优化机构设置,明确职能职责。

4.关于“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有差距”问题

(1)针对“市委教育工委未配备到位”问题

经与市委编办沟通,设置了中共唐山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进一步规范秘书组公文运转机制,充分调动局机关各处室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机制运转和作用发挥。

(2)针对“发挥党组作用不够”问题

8月16日,我局结合当前教育工作实际,对班子分工进行了重新优化调整,印发了《中共唐山市教育局党组唐山市教育局关于市教育局县级领导干部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9月21日,局党组会议集体学习了《唐山市教育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9月以来,先后召开党组会议8次,有关议事事项均严格执行党组议事决策制度。重新修订了《党组会议题征集卡》。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程序。制定了《机关会议管理制度》,组织了会议记录自查和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了会议记录本就专项工作编发了会议纪要。

(3)针对“对教育系统指导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院校规范化管理的意见》《唐山市教育局领导包联基层学校制度》,组建8个由局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带队的包联督导组,对所包联单位的党的建设、依法办学、疫情防控、校园安全等进行常态化联系和督导。9月份以来,各包联督导组先后开展了秋季入学专项督查、国庆节及党的二十大期间学校安全稳定督导检查、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专项督查。二是局党组与直接管理的科级学校(幼儿园)6名新任职校级领导进行了任职谈话。完善“一把手”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教育管理监督机制,切实履行好教育、管理、监督责任。修订完善《唐山市教育局党组谈心谈话制度》,制定了《2022年度唐山市教育局党员干部谈心谈话记录表》,层层开展了谈心谈话。三是重新修订了《市直学校中层干部任免审核办法》,指导四幼、附小、附幼核定中层岗位设置,提拔11人,调整2人。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制定印发《县处级及以下市直院校(幼儿园)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将年轻干部配备工作作为学校平时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市直学校年轻干部配备工作。四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加快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安排,完成了我市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各项目标任务。我市1913所公办学校,党组织设置均已调整到位。设立党委或党总支的85所学校的校长、书记全部配到位;设立党支部的1312所学校的书记、校长、副书记全部配备到位。制定印发了中小学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试行)等文件,组织指导各地各校建立健全中小学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议事决策制度,确保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真正落实落地。

(二)关于“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到位”问题

(1)针对“文件多、会议多、报表多”问题

一是精简会议。非必要召开的会议一律不再召开。创新会议形式,10月份,在局机关二层会议室加装视频系统,可连接至全市教育系统,必要召开但无需线下的会议,一律通过视频短会的方式将会议精神传达。坚持开短会,对可以合并召开的会议,一律合并召开。二是进一步完善机关发文流程,减少正式文的签发。全年印发文件241个,比2021年同期减少98个,比2020年减少105个。三是

三是破除“过度留痕”的形式主义。引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科学合理设计报表,合理统筹工作,给基层留出足够的工作时间。下发《关于清理规范微信(QQ)工作群和政务类APP的通知》,局机关共清理各类微信(QQ)群25个,保留128个,清理比例16%。四是落实《唐山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及具体措施》,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纳入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将督导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

(2)针对“工作不真实”问题

2021年,市教育局申请组织全市中小学校园冰雪运动会,申请项目预算20万元。因受2021年疫情影响,全市大幅减少大型体育比赛活动,此项目在压减之列。我局原申请拨付的20万元比赛经费全部退回市财政。9月5日,责任处室召开全体会议,通报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相关工作人员作了深刻检查。组织学习《河北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进一步提高对相关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科学性、有效性,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针对“工作总结高度雷同”问题

9月,由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相关人员进行深刻反思,研究了公文起草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整改措施,对近三年来机关公文和综合材料进行了自查和案例剖析。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公文格式和改进文风的通知》,对公文起草、征求意见、法规审查、审核签发等流程得到进一步规范。一些重要文件起草后,多次征求相关部门和处室意见、反复确认数据信息党组会讨论审议,局机关公文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4)针对“工作作风不深入”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了《唐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坚持常规督查与抽查相结合,对机关纪律作风情况检查,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警示提醒。二是进一步完善《唐山市教育局领导干部下基层制度》,要求班子成员做好下基层记录,做到每年不少于30天,结合分管领域工作,每人每年撰写一篇调研报告,为上级决策提供参考。三是组织各县(市)区完善公开评议样本信息库,市教育局结合抽样样本对自身工作进行问卷咨询,了解群众对教育的要求和期望。规范12345市民热线、问政唐山办理流程,及时回应和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回复率100%。四是加强网站建设,出台《唐山市教育局网站管理运行制度》,组织专门力量,充实唐山教育信息网内容,提高发布时效,加大内容更新频率。

2.关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意识不强”问题

(1)针对“从民生上抓教育的责任担当不够”问题

一是把义务教育扩容增位工程纳入市委市政府民生工程,印发《2022年义务教育扩容增位工程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项目的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和督导,实行“月报告、季调度”制度。全年投资19176万元,新建、改扩建中小学9所,建设面积47719平方米,新增学位7760个。二是制定出台了《唐山市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实施了新改扩建公办园的扩容增位工程,提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2022年,我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6所,新增普惠性幼儿学位2022个,公办在园幼儿占比5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5%以上。三是贯彻落实《唐山市主城区新建住宅区幼儿园中小学建设管理办法》,确保配套教育设施与居民住宅同步设计、同步审批、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移交。四是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将稳定生源作为推进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全面落实外市民办普通高中在唐招生计划备案核定制度,将108所外市民办高中在唐招生计划由1980人核减至946人,压减率52.2%。建立了初、高中学校联谊制度和高中学校推介机制,定期组织初高中校长开展双向对接;组织学生、家长到高中名校参观体验;组织高中校长、名师、骨干教师到初中学校开展讲座,充分展示高中办学成效。指导各高中构建了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满足学生不同发展需要。组建“十县(市、区)一中教育联盟”,带动区域高中教育教学水平提升。

(2)针对“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操心烦心揪心事不主动不到位”问题

梳理近年来重点信访件及信访举报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措施,严格督导责任落实,解决教育领域突出问题19件。针对12345市民热线投诉问题,局领导分别约谈有关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推动学校切实做好学生服务管理工作。

(3)针对“教育专项整治主动作为不够”问题

一是向全市公开了举报电话(0315)2826165,规范问题线索受理、管理、审批等各环节严格履行程序要求,确保线索处置科学高效。二是制定了《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违规办学、违规培训、乱收费专项整治。针对中小学违规招生行为,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的通知》《关于机关党员干部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的通知》,先后2次召开规范招生行为调度会议,专题调度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对招生工作明确提出要求。市教育局与全市39所民办学校和15个办有民办学校的县(市、区)签订了《唐山市民办学校规范招生承诺书》,共审核线上线下招生宣传材料192份,删除违规宣传内容28处。对涉及违规招生的2所学校给予严肃处理。针对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非学科类培训恶意涨价等行为,开展了暑期校外培训治理专项督查活动,全市共查处隐形变异培训行为39起。办理注销校外培训机构344个,对合法合规证照齐全的721个校外培训机构全部纳入全国监管平台系统规范管理。563个原学科类义务教育阶段培训机构通过转型或注销全部清零,压减率100%。针对教育乱收费问题,印发了《2022年教育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省第五督查组督查反馈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有关教育乱收费问题线索全面排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同市有关部门,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职业教育阶段的学生校服、食堂饭费、房屋出租、“一教一辅”、住宿费及其他代收费等收费项目开展全面督导检查,共处理反映问题28个。三是积极解决《问政面对面》反馈问题。针对群众反映的民办学校学生转学、义务教育阶段划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以及学校设备保障等问题,我局结合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圆满解决了问题。加强与银行机构配合,通过预收费账户托管、风险保证金等方式,对全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切实保障广大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3.关于“违反规定发放补贴和列支经费”问题

(1)针对“不符规定发放补贴”问题

组织18所市直院校对2018-2022年账目进行自查自纠。组织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主管财务校领导、财务全体人员学习新版《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及中小学校经济责任审计案例,进一步规范了设置奖励名目、发放津贴补贴范围。坚持立行立改。停止发放违规车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相关款项已退回到单位账户,并依法上缴国库,制定出台了经费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

(2)针对“无预算支出会议费、培训费”问题

相关处室召开全体会议,通报巡察指出的问题,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要求全体人员高度重视、吸取教训。为进一步强化对财务工作的管理,相关部门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了《唐山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唐山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专业水平,增强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准确把握预算科目适应范围,严格按预算科目支出,做到无预算不支出,杜绝科目界定不清、列支不规范的问题;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关于加强差旅费管理的规定》《关于加强经费使用管理的规定》,规范各项费用支出审核、审批流程,严格落实。相关处室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专家针对中小学校巡察、审计发现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提出整改建议,市直教育系统财务管理能力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3)针对“专家评审制度不完善、支出程序不规范”问题

制定出台了《唐山市教育局机关评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评审活动中直接发生的费用支出范围,对评审期间办公费、场地费和评审劳务费执行标准、结算依据以及评审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要求机关各处室和市直院校加强评审环节设计和质量评估工作管理,通过事前需求论证、事中规范管理、事后评估反馈环节,建立健全评审各环节全链条闭环管理,推进评审工作科学化、精准化,实现评审结果公正公平。

4.关于“财务管理存在较多漏洞”问题

(1)针对“监管机制不到位”问题

建章立制,加强和规范经费使用管理。修订了《唐山市教育局内部控制手册》《唐山市教育局加强经费使用管理的规定(试行)》,规范了机关经费、专项经费审批流程,明确了财务开支金额的审批权限,确立了会议培训、大额资金、办公用品、差旅费、委托外地培训等5项目经费支出管理制度。经费使用管理规定的出台,有效防范了资金风险,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对大额支出,提早谋划招标采购程序,切实做好相关采购工作。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经费使用和财务管理制度,杜绝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2)针对“预算编制不准确,预算执行率低”问题

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加强与业务处室沟通协调,组织局相关处室及财务人员开展预算编制专题培训,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执行工作指导意见》,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强化预算编报管理。建立健全了预算支出责任制度,将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在2023年预算编制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完善了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严格按规定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3)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

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切实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开展了固定资产全面排查,切实做到应录尽录,确保底数清楚,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对近三年购置办公设备、图书、体育器材按相关规定记入固定资产。制定出台《唐山市教育局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管理体制,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明确各相关处室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为国有资产管理提供制度保障。考试院修订了《唐山市教育考试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4)针对“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不严格”问题

严格执行《河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基层工会经费审批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审批手续,各项收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收支须集体研究决定。召开了市教育局机关工会会员职工代表大会,收集机关工会会员意见建议36条。召开了机关工会委员会会议,制定出台《市教育局机关工会慰问制度》。按照《河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为机关工会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生日慰问品。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设立工会经费银行帐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解决工会经费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

(三)关于“治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压的不紧不实”问题

(1)针对“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突出”问题

一是市委教育工委全面开展创建四强四好基层党组织和争做育人先锋共产党员“三年行动”,打造了13个“四强四好”基层党组织,7个市级示范点4个党组织成为全省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及“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创建点。在市直教育系统实施“双带头人”工程,确保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配备率稳定在100%,指导市直中小学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配备率为100%。在市直教育系统开展了争做“育人先锋”活动,培树了50名“育人先锋”共产党员。二是坚持三级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制度,做好书记述职评议“后半篇文章”。组建3个督导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实地检查,对2021年度市直教育系统党组织书记述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2022年度述职评议考核。三是开展了民办中小学党建工作专项督查。通过听取汇报、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全市18个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907所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5所民办中小学被评为“唐山市党建示范点”。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到位”问题

一是狠抓党内学习教育。开展读书增智活动和党建重点课题研究活动,制定10项党建工作制度,建立9本工作登记表,制作7个党支部基本工作程序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定期组织学习,制定了《党员学习安排》。制定下发《共产党员过政治生日活动方案》,6个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为25名在职党员过政治生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进行深入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建议,民主生活会上互相批评做到了严肃认真、求真务实。局领导能够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二是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组织开展“跟党走、学先进、讲奉献、提质效”主题教育活动。举办了“全市直教育系统党务干部培训班”“构建区域教育云平台推进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教育督导问责专题培训”大讲堂活动。三是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了《〈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使用办法》,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结合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列入年终基层党支部书记评优、红旗党支部评估的重要内容。

(3)针对“对党员培养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机关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开展读书增智活动和党建重点课题研究活动,学好用好《习近平书信选集》第一卷、《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学习问答》《学习纲要》和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等重要学习资料,先后抽查党员学习笔记2次,对学习内容篇幅较少的要求整改到位。二是加强机关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政治素质培养,举办了党务干部培训班,机关16名党务干部参加培训,6名党务干部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加强新老党员学习交流,提高综合素质。采取“传帮带”“结对子”等方式,加强党员交流学习,取长补短,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青年党员培养教育。组织各支部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加强新老党员学习交流,提高综合素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吸收2名35周岁以下干部为中共预备党员。三是组织局机关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通过给党员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誓词、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活动,进一步锤炼党性、坚定理想信念。制定下发了《唐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唐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严肃市直教育系统会风会纪的通知》,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纪律观念,把党的纪律规范要求落实到位。引导党员干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群众关心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乱收费、划片入学、校园安全等方面加强统筹谋划,持续开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服务群众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2.关于“选人用人和队伍建设问题较重”问题

(1)针对“统筹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不够”问题

一是举办年轻干部培训班,对市直教育系统所有年轻干部进行轮训,对市直院校年轻干部进行了摸底。8月9日-11日,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联合举办了唐山市市直中学书记校长研修班。81人参加培训,推荐选拔优秀学员20人,建立了优秀学员个人档案。二是厘清处室职能,增加机构设置。对照“三定”方案,进一步梳理行政、事业处室职能,结合工作实际,向市编办提交了《关于增设唐山市教师发展与资格认定事务中心的请示》。积极沟通联系,增加行政编制。按照公务员调任规定,选拔优秀事业人员,在编制范围内补充到公务员队伍。

(2)针对“教师队伍建设抓得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唐山市2022年教师专项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指导各地各院校选聘事业编制教师。二是加强卓越教师团队建设。2022年共认定新名师40名,复评留任名师53名。组织完成1189名第九批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工作,73名教师被认定为省级骨干教师。实施“名师引领新教师启航”工程,制定了《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计划》。组织完成了6.6万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远程培训工作,完成了国培、省培遴选工作。组织开展了“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培训,5.5万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培训。三是会同市委组织部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全市中小学高素质校长队伍建设的八条措施(2022-2026年)》,提升校长队伍整体素质,发挥名校长的示范引领作用。

(3)针对“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干部档案管理不严格”问题

开展了干部档案规范化专项活动。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河北省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及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市直部门科级干部任免备案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选人用人全过程、各环节任务要求。建立完善全程纪实制度,对每个过程如实、完整记录,并将各环节相关材料以附件形式进行留存,确保每个环节有据可查。改进工作方式,细化考察内容、提高考察质量,认真听取群众反馈意见,切实将考察工作落细落实。坚持“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干部信息准确无误,为干部任用提供可靠的任用依据。进一步压实责任,对于档案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一律不得办理任免、调动和档案接收手续。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补充了专职档案工作人员。针对档案管理不严格问题,我局按要求进行了整理归档。进一步明确责任,做好档案管理人员与负责干部工作人员之间的工作衔接,强化存档意识,确保各项材料及时、完整装入个人档案。

3.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问题

(1)针对“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抓谋划、抓实施、抓督导有差距”问题

制定了《唐山市教育局党组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台账》,从9个方面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修订完善《唐山市教育局党组谈心谈话制度》,以制度形式把各级谈心谈话加以固化,制定发放了《2022年度唐山市教育局党员干部谈心谈话记录表》。下发工作提示,推动班子成员在分管领域、分管处室工作中履行“一岗双责”。

(2)针对“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有不足”问题

制定出台了《中共唐山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制定《2022年度唐山市教育局党员干部谈心谈话记录表》,组织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开展集体谈话、个别谈话形式40余次。完善“一把手”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教育管理监督机制,切实履行好教育、管理、监督责任。

(3)针对“作风建设抓得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坚持把廉政警示教育贯穿机关日常工作全过程,通过发布廉政提醒、转发典型案例、组织廉政家书征文等形式进行廉政教育。召开了全市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暨市直教育系统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党员干部收看教育系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进行常态化廉政教育。印发了《市直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的具体措施》。开展了年轻干部廉洁教育暨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主题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参观了警示教育展馆。二是对权力运行风险点及风险防控措施进行完善修订,将制度建设贯穿权力运行始终。重新梳理了教育局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点,风险点由51个增加到60个,定为A级的由3项增加到10项。三是持续整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合格、不到位问题。制定了《唐山市教育局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修订了《唐山市教育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办公用房日常管理,确保办公用房按规定标准使用。强化公开问政。充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及时答复群众关心关注的线上教学、复学复课、核算检测、升学考试、学校收费、教师管理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密切了市教育局与群众之间的联系。

三、下步打算和措施

集中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还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与市委、市委巡察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局党组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认真查缺补漏,坚持举一反三,巩固整改成果,推动教育工作争先进位。

(一)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整改落实工作摆在突出位置

高度重视巡察整改成果落实、转化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整改落实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以严格的责任到位推动整改落实到位。发挥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作用,推动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坚定不移推动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教育系统落地落实,努力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上体现新担当、实现新突破、展现新作为,把教育系统打造成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

(二)坚持紧盯不放,确保各项巡察整改任务落细落实

认真跟踪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具体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进一步提升党领导教育工作的水平。以中心组学习为引领,深入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教育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推动基层组织规范化管理。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办学治校最根本的政治要求,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一线工作法”,深化调查研究,不断提升决策的科学性。持续深入开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教育公平,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汇聚最广泛力量。

(三)用好整改成果,着力构建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精神,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制度建设、反腐败斗争始终,切实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结合新任务新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好同级监督职能,让监督更聚焦更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引领带动党的建设质量全面提高,以优良的党风政风保障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加快“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步伐、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唐山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电话2801296;电子信箱:jyj2801296@163.com。


           中共唐山市教育局党组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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