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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唐山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唐山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7-31 15:30:50 阅读量:1953


根据市委部署,2022525日至7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9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提高政治站位。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形成共识。局党组先后组织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明确目标任务,深挖问题根源,扎实推进巡察整改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承担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局领导班子成员承担自身和分管部门问题整改的分管责任,各处室单位负责人承担自身及业务范围内问题整改的具体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各处室单位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确保巡察整改组织有力、推进有序。

(三)细化工作举措。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认真研究制定了“1+17”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目标、措施和时限,实施台账管理,落实销号制度,建立调度、督导、报告、通报等制度,确保做到任务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

(四)坚持举一反三。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对2019年以来的工作全面开展“回头看”,仔细盘点工作现状,深挖问题隐患,及时补齐漏洞短板。结合巡察反馈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了殡葬领域问题专项整治等8项攻坚行动,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短时间内取得了实质进展。

(五)建立长效机制。一方面,强化业务培训。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组织开展了党务、纪检、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保密、审计、执法等多项工作培训,提升民政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并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另一方面,注重建章立制。完善制定了《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等34个制度文件,真正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关于“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问题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严肃不认真”问题

一是规范学习制度。制定了《唐山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确定每季度第一周开展集中交流研讨。各党支部参照该办法开展支部理论学习。二是丰富学习内容。开展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两会及省市委全会精神等专题学习,每月编印《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刊》,组织了网班专题培训,编印了《政治理论学习应知应会200题》并组织考试,不断强化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三是灵活学习方式。组织开展了“领导大宣讲”“书记讲党课”“处长作承诺”活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征文、演讲比赛、读书分享等系列活动,提升学习效果。

(2)针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不及时不深入”问题

一是完善学习制度。制定了《中共唐山市民政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建立了学习资料库,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拓展学习方式。编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重要论述选编》,全体干部职工人手一册,作为“案头书”“口袋书”随时学习。

(3)针对“主题教育不重视不扎实”问题

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重新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的讲话精神,组织各党支部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专项活动开展“回头看”,认真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并全部整改到位。

2.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民生事业发展有差距”问题

(1)针对“最低生活保障兜得不准”问题

一是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对全市社会救助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回头看,对错保、骗保资金采取积极举措予以追缴。二是组织开展全市困难群众大排查,对在保人员全面复核。三是强力推进预警监测平台建设,涉及的8个部门均已通过“智慧唐山”共享相关数据,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救助帮扶工作运行良好。四是推进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实现扩围增效,指导各县(市、区)对困难群众倒排并建立台账,大力宣传低保边缘家庭优惠政策,加强部门协同给予救助帮扶,增强救助效果。五是加强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强化绩效评价,对因主观原因造成工作失误和损失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六是持续提升社会救助帮扶精准度,常态化开展社会救助领域治理工作,加大指导督导和培训力度,提升认定帮扶水平和精准救助能力。

(2)针对“临时困难救助兜得不实”问题

一是健全临时救助机制。出台《唐山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健全完善了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等临时救助机制。二是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基金作用。印发通知推动全市基金会加大救助力度,巡察整改以来,新注入资金12万元,全市累计筹集资金571.5万元,累计救助549人,发放救助金208.62万元。组织开展了“聚焦特殊困难群体 关爱因病致困群众”救急难活动,发放救助金46.4万元,救助91人。三是全力做好因疫受困群众帮扶救助。先后印发系列文件强化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全面落实主动发现机制,精准落实帮扶救助措施,并简化审核审批程序。

(3)针对“流浪乞讨人员滞留,市县救助站违规发放、造假领取救助金问题,‘跑站’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加强落户安置,截至2022年9月18日,符合安置条件的47名流浪乞讨人员全部安置落户,并建立市县两级常态化监督机制。二是规范救助管理工作,每半年对全市救助管理机构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并建立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常态化督查机制,持续规范救助资金使用和管理。三是强化求助人员甄别防范,对于涉嫌恶意“跑站”人员出具《不予救助通知书》。施行换票证制度,从根源上杜绝“跑站”现象。

(4)针对“《唐山市城区养老设施专项规划》至今停留在纸面上”问题

加强与编制单位(市规划设计院)对接,组织召开了规划编制研讨会,对《唐山市城区养老设施专项规划》进行了细化完善,待市规委会审议。

(5)针对“养老服务机构建而未用”问题

一是摸清工作底数。全市社区日间照料服务设施投入运营占比99%;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投入运营占比64%。二是高位推动落实。在全市组织开展了的社区日间照料“回头看”,分管市领导组织召开了全市养老工作推进会议,就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农村养老服务提出工作要求。三是积极推进三级网络建设。印发《推进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的实施方案》,在迁西县、玉田县、滦州市、迁安市4个县(市)开展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四是持续做好扶持工作。制定了我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方案,加快推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6)针对“时间银行试点难以推广”问题

一是加强监管。督促滦南县民政局加强监管,完善服务管理台账。截至2022年11月份,系统内录入志愿人员350名,提供服务168120人次。二是强化培训。督促“时间银行”项目承办单位对漏训人员开展补训,在完成原500人培训目标的基础上又增加了49人,实现应训尽训。

(7)针对“养老机构监管不到位”问题

一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已将230万元智慧养老平台建设资金列入2023年度预算。二是全力解决好巡察反馈个性问题。关于“黑养老机构”问题,2020年检查出了148家“黑养老机构”,对其实行备案管理98家,关停50家,经组织对已关停的50家机构逐一走访检查,未发现再营业情况。针对巡察反馈的居家养老中心运营方面存在的个性问题,要求涉事机构立即停止了向老年人售卖保健品等违规行为,现场摘除了涉嫌诱导消费的宣传展示板,所有涉事机构全部完成整改,并对机构进一步强化规范运营提出严格要求。三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评估评定,355家养老机构对照标准逐项整改完善;开展星级养老机构评定及抽检,对问题严重的限制申报。四是坚决履行监管责任。压实养老机构疫情主体责任,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4604人。局领导带队对全市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情况开展了多轮全覆盖检查,发现问题均已督促完成整改。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打击整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和疫情防控。

(8)针对“丧葬价格居高不下,倡导厚养薄葬工作不力”问题

一是强化工作推动。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双组长的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全市殡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暨殡葬改革推进会议,对开展殡葬领域重点问题整治进行部署。二是积极推进移风易俗。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殡葬协会等行业组织的监管作用,推动将厚养薄葬纳入村规民约及乡村振兴、城市文明建设重要内容,并加大宣传力度,寒衣节期间向社会发布厚养薄葬倡议。三是整治太平间非法殡仪活动。与市卫健委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摸底整治。组织在所有医院太平间张贴《关于禁止在医疗机构太平间办理丧事活动的通告》。成立4个专项检查组,对市中心区医院太平间进行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并督导县区对属地医院太平间加强检查。市县医疗机构太平间违规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现象得到有效解决。四是强化殡葬服务价格规范。积极联合发改委、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殡葬服务收费价格进行规范。五是扎实推进殡葬改革。印发《关于在全市殡葬领域开展“惠民生、树新风”行动的实施方案》及6个配套文件,形成“1+6”政策体系,精准实施惠民殡葬政策,整治殡葬领域乱象,倡导移风易俗、文明殡葬。

(9)针对“违规建设和经营墓地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开展殡葬领域重点问题“攻坚月”行动。重点就公益性公墓违规经营开展联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二是对公墓涉嫌违规问题加强执法。对涉事公墓逐一进行调查核实,督促指导属地民政部门进行整治查处。

(10)针对“节地生态安葬推进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认真研究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全面推行骨灰生态安葬、立体安葬、骨灰撒散、骨灰安放公益性骨灰堂等安葬方式,确定丰润燕山陵园和迁西长青陵园为节地生态安葬试点单位。积极推动各县(市、区)建设生命纪念园。二是积极推行海葬。开通海葬咨询电话,在唐山劳动日报等媒体刊登“文明、生态、节地殡葬”倡议书加强宣传。已开展三批次骨灰撒海活动,共撒骨灰211具,参与405人。三是进行重点整治。寒衣节期间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违规销售冥纸冥币等行为予以联合整治。在全市开展“惠民生、树新风”行动,就稳妥推行火化、全面整治散埋乱葬问题、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等加大推动力度。

(11)针对“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惠民殡葬资金没有做到专款专用”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对全市殡仪馆开展排查整治,所有减免项目和收费价格全部公示。二是加大惠民殡葬政策宣传。通过发放明白纸、公开栏张贴、媒体宣传、微信群推送等方式广泛宣传殡葬惠民政策,提高群众知晓度。三是指导殡葬事业服务中心全面整改。督促殡葬事业服务中心对2019年殡葬惠民政策执行以来惠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针对发现问题积极与市财政局对接并完成整改,就惠民殡葬政策的预算执行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并健全了支付环节3岗审核等财务内控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和预算执行。四是加大惠民力度。市殡仪馆全面推行16项惠民殡葬免费政策,所有殡葬商品一律按成本价销售。各(县、市)区参照市殡仪馆的做法,均制定出台了相应惠民殡葬政策,免费项目明显增加,收费项目明显减少。

3.关于“防范化解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不足”问题

(1)针对“失密泄密风险没有引起足够重视”问题

一是开展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制定了方案,印发了通知,组织各处室、各单位开展保密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全面消除隐患。二是健全责任制度。制定出台了系列保密工作制度文件,强化保密工作领导和管理。三是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保密业务集中培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保密意识。

(2)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抓得不实”问题

一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人员队伍建设。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配备率均达100%。组织开展业务培训2次,加强业务检查指导,夯实一线人员基础。落实入职查询制度,不符合规定人员不得从事未成年人相关工作。二是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召开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定《唐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个案会商制度(试行)》,形成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合力。召开全市加强困境儿童关心关爱工作会议。三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站点建设管理。加强督导调研,指导市县两级未保中心积极开展工作。推进乡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点)标准化建设并加强抽查督导。构建“两中心一站一点”四级未保网络,实现市县未保中心全覆盖。四是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开展“困境儿童关心关爱”活动,分层分类予以救助帮扶。对父母监护缺失、社会散居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全面落实“五个一”帮扶措施。开展了“助力唐山乡村振兴帮扶行动”等各类儿童保护活动。

(3)针对“市民政服务机构普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一是强化安全教育。组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加强学习,观看电视专题片,聘请专家开展培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二是强化安排部署。5次召开党组会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局主要领导向各县(市、区)民政局长致信并主持召开工作会议,压实各地民政部门属地责任。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制定了《唐山市民政局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唐山市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末端解决方案》,建立了局领导班子成员包联机制,完善了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监管责任清单,确保职责落实到人、落实到岗。四是强化督导检查。在全市民政系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各局领导带队分组对各县(市、区)民政服务机构开展了多轮次全覆盖检查。购买第三方服务,委托2家专业公司对全市355家养老机构和11家殡仪馆消防安全进行全覆盖检查,现场指出问题隐患并盯办整改。

(4)针对“市殡仪馆消防安全长期处于空挡状态”问题

一是开展隐患排查。委托专业第三方公司对殡仪馆进行了消防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聘请第三方再次进行消防评估,结果为“良好”。二是加强维保。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消防和维保。为配电室、发电机房、空调机房配备了灭火设施。三是健全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消防安全预案、消防控制室巡查制度。市殡仪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及演练3次。

4.关于“民生重点项目建设迟缓”问题

针对“市民政事业服务中心项目进展缓慢”问题

一是加强协调沟通。局党组成立了协调工作专班,局主要领导任组长,每周督促市住建局(原代建中心)协调相关部门,加快项目北侧道路征收手续,尽快完成水、电、暖等管网设施的设计、施工。二是持续加强推动。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市委书记对该项目现场办公,就加快项目进程对相关部门提出要求。联合市发改委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建立项目整改工作推进机制的请示,全力推动问题解决。三是做好接收准备。主动做好接收前各项准备工作,待项目具备使用条件,尽快完成搬迁。

5.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强,对所属单位管理宽松软”问题

(1)针对“党组议事决策规矩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修订完善了《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对议事范围、审核审批流程等内容进行明确。二是规范程序。对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各类重大决策事项,严格执行上会程序,充分酝酿,不搞临时动议。三是传导压力。对所属各单位严格要求,各单位参照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会议规则制定了相应制度,厘清了议事范围,规范了会议程序。

(2)针对“机构改革活力释放不充分,综合执法监察支队、核对核查中心实际人员不足,影响相关职能开展”问题

一是迅速组织人员归位。将综合执法监察支队、核对核查中心集中挂牌办公,分散在行政机关处室的人员全部归位。二是实行人员定岗定责。指导综合执法监察支队、核对核查中心精准制定《人员定责和定岗方案》,明确岗位职责,实现人岗一致。三是强化职能作用发挥。巡察整改以来利用省核对系统核对低保93258人次、特困33863人次,累计新增农村低保1577人,退出3702人;新增城市低保261人,退出606人;新增特困供养921人,退出1767人。

(3)针对“执法支队未对其他县(市、区)开展过行政执法,各县(市、区)民政局没有专门执法机构,缺乏执法人员”问题

一是进一步理顺职责。根据工作实际对执法支队的执法范围进行调整,进一步厘清职能。二是严格制度落实。修订完善了执法事项清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公示。三是加强工作指导。下发了《关于加强民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明确属地民政部门执法职责,督促其加强执法力量。同时,加强对县级民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规范行为,保障民政执法有序开展。四是强化工作保障。在局机关现有公车中确定一辆行政执法车辆,持续加强对市中心区的日常执法检查,并实行执法工作每周报告制度。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宗旨意识淡漠,服务群众工作差距较大”问题

(1)针对“服务平台不便民”问题

一是强化平台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内容发布,定期更新模块信息,及时公开业务政策、申办流程等信息,方便群众查询业务办理信息。二是推动平台建设。市县两级共享的唐山市智慧殡葬平台已基本搭建完成。建立了网上祭祀云平台,为群众网上祭祀提供便利,目前建馆量达36809个。

(2)针对“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在路北、路南、古冶等3地设立的殡葬服务站职能缺失”问题

一是对路南、路北服务站进行修缮并开始营业,提供每天8小时实体店服务和24小时电话咨询及响应服务。殡仪服务站内所有殡葬用品均按照成本价格销售并公示。二是终止与古冶区民政局关于古冶区殡仪服务站的使用协议,服务站收回殡葬事业服务中心管理,目前正常开展服务。三是研究制定了《唐山市民政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对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

(3)针对“市慈善总会格列卫药品发放不及时”问题

一是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市慈善总会迅速报中华慈善总会批准,患者可先从医院正价购买药品,待疫情平稳后向中华慈善总会申请抵扣,发药点工作人员电话逐一告知了每位患者。二是开辟绿色通道。局领导及时协调慈善总会和儿童福利院,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在福利院门卫处安排紧急发药点,为患者开辟领药绿色通道,保障了药品正常发放,相关人员全部按剂量领到了药品。三是更换办公地点。为避免类似情况发生,将市慈善总会搬迁至市福彩中心大楼,彻底解决了因福利院封控影响药品发放问题。四是加强内部管理。督促指导市慈善总会健全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加强值班值守。

2.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懒政怠政乱作为依然存在”问题

(1)针对“抓工作不实,制度执行力不强,滦南居家养老小食堂运营效率低下”问题

一是加强作风建设。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作风纪律大整顿活动,教育引导民政干部讲党性、改作风、强素质、树形象。二是加强督查督导。局主要领导坚持每周召开班子碰头会,加强重点工作调度推动。建立重点工作台账,实施台账式管理。健全督查制度,强化督导调度和跟踪督查。三是加强调研指导。对滦南县“小食堂”运营情况开展实地调研,了解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研究对策举措。指导滦南县民政局优化“小食堂”布局和服务功能,优化资源配置,完善管理制度,丰富个性化、精准化服务。2022年“小食堂”服务老人21862人次。四是积极营造养老发展良好环境。组织召开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推进会、观摩会,赴北京、江浙等先进地区开展实地考察,组织参加省内农村养老经验交流会,主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鼓励指导滦南县积极探索贴合实际的配套政策,统筹落实好优惠扶持政策,加强小食堂宣传推广力度,带动全市农村养老提质增效。

(2)针对“答复建议提案应付了事”问题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明确办理责任,加强审核把关。提高提案建议答复标准,及时学习优秀提案建议答复意见。二是提高办理水平。2022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1件,政协委员提案33件,办结率100%,满意度100%。我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提案承办先进单位,1名工作人员被评为优秀提案工作者。

(3)针对“内部审计不精不专”问题

一是组建内部审计“人才库”。择优选出了具有财会、法律、管理资质的15名工作人员建立内部审计人才库。二是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印发实施《唐山市民政局内部审计资料备案管理办法》《唐山市民政局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管理办法》《唐山市民政局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三是开展内部审计业务培训。印发《唐山市民政局关于提升内部审计人才队伍素质能力的通知》,组织开展了内部审计人员学习交流活动和内审知识考试,提高内审人员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在市审计局开展的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考核中,被评定为A类。四是加强抽查检查。组织对“民非单位”非营利经营活动进行了抽查检查,发现4条个性问题、6条共性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全部完成整改。五是开展巡察问题整改专项内部审计。组织局属各单位全面自查,并逐一进行了现场审计,局属各单位均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出具审计报告6份,完成组卷6组,已全部归档备案。

(4)针对“社会组织监管缺失”问题

一是大力提升社会组织党建水平。市级社会组织所有党支部均有3名以上党员,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一人兼比例达41%。举办了基层党务工作线上培训班,对唐山市江苏商会等6家社会组织实地走访调研,指导4家党支部完成换届。组织开展“红色社会组织”创建活动,4家市属社会组织被评为市级基层党建示范点。二是严格履行社会组织监管职能。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2022年按照5%的比例抽取23家社会组织进行了检查,对7家社会组织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持续强化监管。

(5)针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严格”问题

一是对2019年以来社会组织行政处罚案件全面开展了“回头看”,严格落实“双公示”要求。二是强化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完成市属社会组织信用分级,实行分级分类监管,持续做好对市级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录入和移出以及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

(6)针对“民非单位存在逃税风险”问题

一是强化教育引导。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组织依法纳税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了市属民非单位财税培训班、市级社会服务机构财务线上培训,并建立长期培训机制。二是加强监管力度。开展了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10家民非单位进行非营利专项审计,分两批次对15家民非单位财务情况进行检查,并印发通报。完成2021年6家被抽查民非单位的整改复核工作,并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复核报告。三是坚持协调联动。与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对税务部门反馈的社会组织逃税行为进行重点监管,必要时实施联合惩戒。

(7)针对“定点医院审核监管缺失”问题

一是迅速完成私人医院流浪病患分流,精神病人转入市截瘫疗养院,传染病人转入市传染病院,其他病人就近转入公立医院。二是强化医疗费用审核,市救助站成立“医疗费用审核小组”,每月开展医疗机构费用审核,严格监督定点医院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治工作。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协调市卫健部门印发通知,指定10家医院为市级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分别明确联系人与市救助站对接救治事宜。

(8)针对“殡葬行业逐渐被社会大操主导形成黑色产业链,社区治丧严重扰民,非法售卖迷信用品没人查”问题

一是扎实推进殡葬改革。召开全市殡葬改革工作会议,在全市殡葬领域开展“惠民生、树新风”行动,彻底整治殡葬领域乱象,倡导移风易俗、文明殡葬。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出台了《唐山市惠民殡葬实施办法》等系列制度文件,强化制度保障。三是加强政策宣传。组织各县(市、区)广泛宣传殡葬惠民政策,确保殡葬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四是开展联合执法。组织召开全市殡葬管理联席会议并开展联合整治。联合市卫健委对市中心区医院太平间存放遗体及开展殡仪活动情况摸底排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成立4个专项检查组对市中心区医院太平间进行专项检查,在医院太平间张贴《关于禁止在医疗机构太平间办理丧事活动的通告》,并督导县区对属地医院太平间加强检查。组织对开平城区沿街商店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违规出售冥纸冥币的予以没收并进行了集中销毁。

3.关于“法律意识不强,执法不严不规范问题比较突出”问题

(1)针对“法治意识薄弱执法不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邀请局法律顾问对市县两级民政执法人员200余人进行全覆盖培训。二是严格资格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执法人员网上学习考试,合格率达100%。三是制定完善制度。制定了《唐山市民政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监督办法(试行)》《唐山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内部运行规定(试行)》,修订完善了《唐山市民政行政执法规程》,加强执法监督与管理。四是开展了社会组织行政处罚案件“回头看”。完成对2020年以来社会组织行政处罚案件的梳理复核。

(2)针对“市慈善总会、市殡葬协会未能有效发挥作用”问题

一是向市慈善总会、市殡葬协会下达了书面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对后续整改情况跟进督导。发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作用,对社会组织管理政策进行宣传辅导,加强个性化指导,推动社会组织能力提升。二是指导市慈善总会完成换届及变更登记。三是指导市殡葬协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并积极发挥作用,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和《殡葬协会薪酬标准》,出台了《唐山市殡葬协会关于开展推动殡葬领域“攻坚月”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对协会全体会员开展了政策宣传培训、殡葬改革问卷调查、签署行业自律承诺书、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等活动。

(3)针对“双标执法遭到质疑”问题

一是强化督促指导。积极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沟通,督促提交了整改情况报告,更换了法人,并每月定期联系,跟进换届事宜。二是积极协调沟通。就蓝天救援队注册事宜,主动与蓝天救援队联系,积极与市审批局和应急管理局进行沟通协调,持续跟进。

4.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观念树得不牢”问题

(1)针对“加重养老服务机构负担”问题

一是立即停止向机构收费,视频安装费用全部由县级民政部门承担。二是组织对全局的项目全面排查,防止出现类似问题。三是强化项目审核,在坚持重大项目党组集体研究的同时,加强项目前期调研、合规性审查,切实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2)针对“市殡仪馆设置属相焚烧炉收费加重了丧属负担”问题

自2023年4月1日起,市殡仪馆全面推行16项惠民殡葬免费政策,对祭祀焚烧、遗物焚烧、花圈处理服务全部免费。

(3)针对“购买服务质效不高”问题

一是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2019年以来的政府购买服务事项进行“回头看”,发现问题全面整改。二是修订完善《唐山市民政局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格规范招标采购流程。三是制定印发了《唐山市民政局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加强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有效解决购买服务质效不高的问题。

(4)针对“专项资金使用缺乏跟踪问效”问题

一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管。对各县(市、区)2019年、2020年社区居家养老试点中央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滞留资金统筹用于后续养老服务,并在2023年度预算中予以适当扣减。二是强化资金使用跟踪问效。对2022年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了跟踪问效大检查,组织资金使用单位自查自评,通过调查问卷等形式征集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开展资金使用效益评估。三是强化智慧养老平台建设。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呼叫中心平台维护。先后组织赴北京、南京、杭州等地学习智慧养老平台建设经验,根据市有关工作部署,扎实推动我市平台建设。四是强化助餐系统推广使用。与助餐系统建设方积极对接,加强助餐系统的使用维护,该系统目前正常运行,并可根据助餐机构需求提供免费设备安装服务。

5.关于“项目和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1)针对“违规组织招标”问题

一是完善采购制度规定。修订完善了《唐山市民政局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格规范招标采购流程。二是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依法依规组织采购。强化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相关材料审查,坚决防止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问题发生。

(2)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组织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账物核对,对未记账的固定资产均已记账,未核销的均已完成清查,并报财政部门审批核销。二是修订完善了《唐山市民政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3)针对“落实账务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开展全面自查。针对财务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了一次全面自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严格执行库存现金不超过3日周转量的规定,建立完善物资出入库管理清单。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了全局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强化财务规矩意识,提升业务能力。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关于“党组织建设不力”问题

(1)针对“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力量较弱”问题

一是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制定了《中共唐山市民政局党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支部积分考核管理评分细则》,压实党务工作者责任,建立积分考核机制。二是强化党建工作督导检查。组建了党建督查员队伍,不定期组织对各党支部开展交互检查。印发了《党支部工作手册调阅制度》并组织对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全面调阅。组织召开了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暨党建工作会议,加强党建工作部署。三是配齐配强党建工作力量。机关纪委副书记已返回岗位。另将1名交流任职干部补充到了机关党委副书记岗位,进一步充实了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力量。四是持续强化基层党建。印发了《深化拓展基层党建示范引领三年行动计划 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创A的工作方案》,组织了创A工作推进会及培训会,以创A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印发了《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实施意见》《关于严格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2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指导各党支部全部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和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局领导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3)针对“党支部建设不规范”问题

一是优化基层支部设置。对机关党支部进行整合,按规定设立支委会。选优配强局属单位支部班子,加强支部换届指导。二是加强党建工作指导。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举办基层党务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邀请专家具体指导。积极打造党建示范点,市截瘫疗养院、市救助管理站、市儿童福利院党支部被评为市级党建示范点,殡葬事业服务中心党支部被评为工委级党建示范点。三是强化党建考评。严格落实《党支部积分考核管理评分细则》,按月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考核通报。四是积极开展活动。组织开展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讲、“英雄城市 大爱唐山”、“传承雷锋精神 投身志愿服务”等系列活动。

2.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一是印发了《中共唐山市民政局党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党建工作责任分工。二是制定了《唐山市民政局谈心谈话规定》,明确谈心谈话相关要求。三是制定了政治生态正面清单,积极开展节前廉政提醒,持续强化警示教育。

(2)针对“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纪检工作人员力量。机关纪委副书记、基层纪检工作人员全部配备到位,邀请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对纪检工作人员开展了专题培训。二是从严履行监督责任。每月编发《廉言纪语》,动态更新干部廉政档案,严格落实廉政提醒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等制度。动态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制定防范措施。三是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回头看”。对局属单位出现的私车公养、套取公车补助问题进行监督执纪问责“回头看”。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处理并开展警示教育。四是强化纪律作风。严格工作纪律并加强检查。积极“履职践诺”并向社会公开。开展“群众满意度提升年”行动,落实惠民举措,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五是着力打造良好政治生态。制定了《市民政局党组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正面清单》,强化政治生态建设。

3.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

(1)针对“人员混岗比较严重”问题

一是进行全面摸排。建立了行政和事业编制干部混岗情况底账。二是分类施策整改。制定了《借调机关人员清理方案》,召开了借调人员清理动员部署会议,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清退。拟定了三家与机关合署办公事业单位《人员定责和定岗方案》,对相关人员进行岗位归正。三是优化干部管理。加强新入职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和活力。

(2)针对“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执行和理解把握不够全面”问题

一是加强政策学习。组织局党组和机关党委进行政策学习培训,局党组专题研究明确了由处长岗位晋升到四级调研员人员的岗位职责问题。二是科学预留职数。确立了“在严防晋升通道堵死的前提下科学把控晋升节奏”的职级晋升原则,对不同层次职级合理预留职数。三是严格遵守规定。严格执行每季度最多酝酿研究一次职级晋升的工作要求,确保在取得工作实绩的干部中优中选优,提升职级晋升的激励作用。

根据市委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截至目前,诫勉3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通过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我们将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作风,推进巡察整改常态化,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工夫,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唐山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理论武装,自觉践行对党忠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团结带领民政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忠诚捍卫“两个确立”,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民政系统件件有落实、事事见成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激发民政干部“想干事”的热情,增长“能干事”的本领,凝聚“干成事”的合力,发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保持“一刻也不能停、一步也不能错、一天也误不起”的战斗状态,努力打造一支“担当尽责、干事创业”的民政干部队伍。

(二)强化责任担当,坚决彻底整改巡察反馈问题。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坚决克服“过关”心态,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履行好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将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整改落实的标准,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经常性开展“回头看”,跟踪问效,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采取更加有力有效举措一抓到底,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三)强化正风肃纪,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敢于斗争、善于斗争,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和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以巡察整改倒逼民政干部队伍作风转变,持续开展严肃认真的纪律作风整顿,改进工作作风,重塑民政形象,让市委市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四)强化成果运用,推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按照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四个融入”的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贯穿到我局今后工作的全过程,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逐步建立完善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影响我市民政事业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向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315-2802589;邮政地址: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7号市民政局;电子邮箱:tssmzjjgjw@163.com。

 

中共唐山市民政局党组    

                               2023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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