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唐山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1-25 15:36:12 阅读量:232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2日至12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2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局党组坚持把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和检验局党组“四个意识”强不强的政治任务来抓,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检查,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全力推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见底清零”,确保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一)珍视成果、提高认识。在集中整改之初,采取召开全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的形式,分层次开展思想发动,统一全局思想,提高对巡察整改的思想认识,着力增强全局党员干部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全局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巡察组整改要求上来,统一到珍视并运用巡察成果促进统计工作上来。
(二)迅即部署、强化措施。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逐条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精神,全面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强化问题导向、立足整改落实、立足标本兼治、抓好统筹结合”的整改原则,制定《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4方面、35个具体问题,分类提出整改措施。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党建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组员,按照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时限的思路,建立清单,集中攻坚,整体联动。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台账,针对薄弱环节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条整改,逐一销账,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加强督办、注重实效。在整改过程中,党组书记以身作则,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各处室和责任人按照整改方案要求,逐条对照检查,逐件研究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累计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5次,对所有的问题全部建立整改台帐,实施挂图作战,整改一个问题对账销号一个问题,不留死角,切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创新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紧密”问题
一是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第一时间”、以“第一议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每月根据当前形势任务调整推荐学习篇目,各党支部参考理论学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支部理论学习。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已开展集中集中理论学习8次,重点学习篇目33篇。二是丰富学习内容。开展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国两会及省市委全会精神等专题学习,每月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调整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支部学习计划,不断强化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三是灵活学习方式。组织开展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学习、大宣讲、大调研”活动,”“书记讲党课”“履职践诺”活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体会交流、演讲比赛等系列活动,提升学习效果。
2.关于“学习贯彻新出台的统计法规不够及时”问题
一是及时跟进学习党中央决策部署,将最新统计法律法规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从领导班子做起带头尊法守法。二是将统计法律法规做为统计业务培训的必修课、第一课,开展统计业务知识培训时首先进行统计法律规授课,全面提升统计系统学员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三是制定印发《唐山市统计局领导干部2023年学法计划》,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以上率下扎实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3.关于“学习贯彻‘三个努力建成’重要指示还有欠缺”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第一时间、以第一议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注重强化经济理论、政策的学习与运用。定期组织学习经济理论与地方经济政策性文件,丰富理论基础和知识储备。二是主动谋划重点研究课题和专项分析。聚焦市委市政府领导关心的经济社会建设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以及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大突发事件影响等,开展统计大调研。三是打造精准统计,提高统计服务质效。围绕中心大局,“做优”统计服务。优化月度经济分析会制度,实施月度跟踪监测,为实现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增比进位提供优质统计服务。紧盯领导需求,“做活”统计服务。有针对性的开发了《唐山市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一览表》《全省各地市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沿海经济带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等新统计产品。提高工作效率,“做快”统计服务。在省反馈全市月(季)度主要经济指标核定数据后,要求:两个小时内形成统计专报报市领导;县(市、区)数据一个工作日内核定完毕;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进度分析。四是抓实统计为民服务。积极利用“中国唐山”公示平台、“问政唐山”平台、公开咨询电话等,开展“服务效能提升年”活动,着眼服务党委政府、服务相关部门、服务企业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心贴心、办实事,实时解答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经济数据问题咨询440余件。
4.关于“服务重大部署和中心工作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全面准确把握统计服务新需求,进一步加强统计作风与效能建设,研究制定“服务效能提升年”活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强化学习教育和组织领导,着力提高全市统计系统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二是召开由局领导和各专业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学习研究《支持唐山高质量发展总体方案》、“三个努力建成”相关规划等政策文件,研讨高质量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党政科学决策的具体创新举措。三是为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职能作用,从2月中旬开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综合处全程抓、相关专业配合联动,并广泛征询市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等部门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三个努力建成”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评价工作方案》,初步形成一套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统计监测与评价工作方案。四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统一印制了县级统计机构八项制度展板,并发放至全部19个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统计机构,实现了县级统计制度全覆盖,进一步提高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水平,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更好服务唐山高质量发展。五是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统计工作流程,筑牢统计数据质量根基,研究制定全市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推广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职责分工,建立部门合作机制,共同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工作。
5.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发挥统计监测作用不够全面”问题
强化特殊因素影响下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统计监测和预判预警,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一是建立局领导牵头联系县级统计机构,各专业协同配合,市县两级横向联合、纵向联动的联系机制。制发《唐山市统计局2023年联系县区工作方案》,局领导及各处室深入县区现场指导、开展针对统计制度和业务的培训和指导服务,围绕稳定经济运行、优化营商环境、企业生产经营、统计改革创新等,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帮助协调解决困难问题。二是印发《唐山市统计局关于开展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结合即将开展的主题教育,从总体要求、工作目标、调研主题等方面,确定了唐山市统计局调查研究的具体步骤及要求。对事关统计工作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和基层群众最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班子成员每人牵头1个课题开展调研,各专业根据经济发展态势和统计工作实际,适时深入企业对其生产经营状况进行调研,了解企业面临的具体问题和困难、各项惠企政策的落实及成效、企业发展规划及需求等,全局共撰写统计分析近20篇。
6.关于“统计‘参谋部’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加强经济形势分析和统计咨询服务,有效发挥统计服务决策的参谋作用。一是组织召开全局经济形势分析会,对经济运行态势进行多维度多层面分析研判,及时撰写一批精准反映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上报市领导,得到市领导的充分肯定。一些重大判断、基本观点和政策建议被吸收采纳并转化为决策依据。2023年以来,已有18篇经济形势分析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二是强化第一时间意识。每月数据反馈后,相关专业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上报主要统计指标完成情况的统计专报;第一时间向市领导报送《唐山统计月报》等综合统计资料。三是围绕“新工业、大港口、高科技”,进一步完善统计月报监测指标,在“大港口”中调整增加监测指标“水路货运周转量”;按照市领导要求,在统计月报中增加全市规上工业新能源分行业增加值、各县区规上工业新能源产业增加值,最大程度满足市领导决策需求。
7.关于“统计技术信息化推进速度比较缓慢”问题
一是提高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工作的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深入贯彻落实学习国家、省、市关于网络安全工作文件要求,深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网络强国和加强网络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统计人的网络阵地。二是抓“知法、知规”。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开展全局网络安全宣传学习工作,在法制社会大背景下提高各项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掌握,不折不扣的遵守各类法律规定,时刻敬畏法律权威,在法律的约束下做好网络安全和统计各项工作。三是落实网络信息工作责任制。抓实《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保密工作制度》、《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管理办法》和《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应急预案》等各项内部规章制度落实工作。将各项制度落到人头,落到每一台电脑。四是提高信息化技能应用水平。组织开展防范网络安全事件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工作。印发网络安全防范技能应知应会“十条”,对病毒查杀、漏洞修复、杜绝弱口令、数据信息自我保护等网络安全知识进行硬提示,做到防微杜渐。五是加大设备、技术、安全等软硬件投入,年内投入资金15万元用于更新完善网络信息系统。部署漏洞扫描、日志审计服务器等网络安全设备和应用,开展统计资料信息化处理项目,统计数据采集、处理、共享、分析能力进一步提升。
8.关于“对统计宣传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确实提高思想认识,提高全体系统宣传统计、解读统计的责任意识。将统计宣传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议程,进一步明确统计宣传的责任处室和工作职能。二是建立完善统计宣传责任制度。印发《统计数据发布工作管理办法》,明确统计数据发布渠道和主要内容。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正面宣传为主,通过《唐山劳动日报》、“唐山发布”等媒体发布重要统计数据和全市经济运行情况,有效引导预期、增强发展信心。三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统计。围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阶段工作,积极参与全国宣传标语征集、“360行活动”,精心筹备五经普宣传片,筹备建立全国首个统计主题公园,努力营造人人理解经普、重视经普、支持经普的良好社会氛围。四是在全力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通过党建联盟、手拉手帮扶、志愿服务进社区等活动把握宣传统计工作的机会,积极向各级领导、共建单位、社区农村和普通群众宣传普及统计知识。五是将统计普法作为统计业务的培训第一课,持续加大普法力度,将统计法纳入市委党校秋季干部培训班课程,与市委党校签订“统计进党校”协议。
9.关于“对防范化解统计重大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统计重大风险点排查专项行动,组织各处室认真梳理统计业务工作流程,查找风险隐患。二是健全责任制度。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修订完善《防范化解统计重大风险工作方案》,调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分析统计领域风险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党组扩大会、业务培训会、“三会一课”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
10.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实”问题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凝聚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的思想共识。坚持第一时间第一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编印《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资料汇编》,更新楼道宣传展牌50余块,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扎实开展“唐山场景奋斗有我”主题理论宣讲、“优化营商环境市直当先锋”演讲比赛、专题网班、“支部课堂”、等活动。二是完善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根据工作形势和领导干部职务调整及时完善意识形态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四是扎实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工作,巡察结果反馈后,已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旗帜鲜明批驳错误思潮和错误思想言论,对意识形态领域有关情况进行通报。五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完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出台《统计数据发布工作管理办法》。明确相关专业处室舆情监测责任,设置专门监测人员,研究制定涉统舆情应对处理工作预案,制定《网络统计舆情监控实施办法》,建立网络涉统舆情处理工作台帐,细化监测、报告、处置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职责分工。
11.关于“保密工作没有做到抓细抓小”问题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推动保密工作责任落实。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实施办法》,进一步制定完善我局《保密工作制度》、《即时通讯工具暂行规定》、《保密工作奖惩制度》等29项保密制度,对保密措施、计算机信息系统和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保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等进行了具体规定,明确管理职责、工作流程及工作方法等。二是靶向制定方案,开展保密业务培训。根据涉密岗位的工作性质、涉密范围和特点,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保密培训计划》,通过党组(扩大)会、局务会、全体人员大会多形式、分等级进行保密培训,定期对涉密人员开展保密形势、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培训。2023年通过邀请市保密局专家、讲解案例、观看教育片等形式开展专项保密培训3次。三是突出关键环节,开展保密安全大检查。以安全保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对全局工作邮箱、计算机终端、U盘、办公系统、涉密文件管理等开展全面检查,持续开展微信泄密整顿,对于发现的各类安全、泄密隐患,各处室已及时认真整改,责任到人,不留死角。
(二)关于“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开展调查研究缺乏直插到底的劲头”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印发《关于开展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唐山市统计局2023年联系县区工作方案》,全面兴起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二是在全市统计系统开展大调研活动,每个处室结合本专业实际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并撰写报告。所有县级领导干部包联3-4个县级统计部门并牵头开展至少1个课题研究。目前,已走访调研基层统计部门、企业、社区共321个点位,完成调研报告32篇。三是积极参与并完成省统计局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研究,安排骨干力量撰写调研报告。
2.关于“整治‘数据造假’办法不多”问题
一是推动市委、市政府重视防治统计造假工作。提请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统计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倪岳峰书记、王正谱省长关于防治统计造假批示要求和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防治统计造假有关工作。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先后召开5次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及中央、省、市关于防治统计造假工作部署要求,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措施。10余次以书面形式向党委、政府汇报防治统计造假相关工作,均得到市领导批示。印发我市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中共唐山市统计局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工作方案》,召开全市统计工作会议对防治统计造假工作再次作出部署,确保我市防治统计造假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数据核查。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发现的个别企业统计台账不够规范、统计人员对统计指标理解掌握不够深入导致误填误报、财务报表与统计报表时间不一致预估上报等问题,已全部整改,对发现的统计数据质量问题线索各县区正在组织执法检查,明确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修正统计数据。四是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业务培训。与中共唐山市委党校签订了《统计进党校》协议,将统计法及统计知识相关课程纳入主体班次教学课程。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全覆盖”、“统计诚信承诺”以及集中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统计法影响力。五是加强源头数据质量防控。组织各专业严格按照省局《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现场核查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制定并印发《2023年全市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各专业深入县区就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推广工作进行督导调研,监督并推进当地推广工作开展,指导和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确保10月底完成全市“四上”企业电子台账软件系统安装,全面推行电子统计台账。六是严格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对省局交办的古冶区8家企业统计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给予8家企业警告并处罚款(共计17.8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古冶区统计局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在全区范围做好全面排查整改工作。下步结合专项治理行动,对县区开展执法检查,强化执法监督质效。七是深化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加强与市纪委监委及驻委纪检组沟通联络,配合、推动市纪委监委印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治理行动协调小组,抽调人员参加由市纪委监委、市统计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共同推进专项治理行动走深走实,及时沟通协调解决遇到的矛盾问题及工作堵点。与市委巡察办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统计局协作配合机制的若干措施》,推动市纪委监委印发了《唐山市纪委监委关于统计数据造假问题线索移交处置办法(试行)》。
3.关于“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服务仍有欠缺”问题
一是丰富统计公开渠道。在政务服务平台法定公开栏目下新增“财政信息公开”、“建议提案答复”、“统计制度方法”、“统计违法举报”和“通知公告”等栏目。二是建立《统计咨询服务工作记录表》,利用向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数据咨询服务的机会,向数据需求方宣传统计数据公开渠道和统计服务产品类别。三是借助外网阵地,增加数据信息发布内容,扩大服务范围。通过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经济数据栏目发布年末常住人口、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等涉及民生领域统计数据信息,最大限度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的需求。四是积极筹备统计园建设。统计园建成后将是全国首个统计文化主题公园,以雕塑、展牌等形式介绍统计史话、统计常识、数据生产、数字唐山、统计法制、专项普查、统计在您身边等公众关心内容,可以让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通过走近统计、了解统计,让统计工作更好地走入生活、促进发展、服务民生。为使内容更加完整翔实,每块展板将会印制有记载详细内容的二维码,供扫码阅读。
4.关于“基层统计业务培训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惩治统计造假、虚作假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绝不造假应统尽统”和“依法、精准、全面、及时”工作要求,向市政府申请专项培训资金52万元,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以基层统计人员实际能力素质需求为导向,在全市范围开展“统计业务提升大培训”活动,现已开展工业、投资、核算、服务业等专业培训1500余人次。二是主动选送统计知识下县区。针对党政领导切实需求,结合县级干部联系县区工作,由局领导带队进行重要专业授课,加强“升规入统”等重点知识培训,指导基层统计单位、企业主体正确填报数据。三是建立统计业务培训资源库,组织有关专业录制培训课程、制作培训课件,引导各基础统计从业人员利用便捷可靠方式获取专业培训。四是督导各处室与基础单位上下沟通,修订完善本专业《数据审核评估办法》。
5.关于“对租用车辆管理不够细化”问题
严格落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社会化车辆租赁工作的通知》要求,与租赁公司签合同、使用统一的公务快车网约系统平台租赁车辆。规范社会租赁用车行为,严格把控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规范报批程序,确保资金支出合理、有序有效。同时,加强对局属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检查,修订完善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公务用车派车程序。
6.关于“项目支出无合同和验收报告”问题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核项目支出手续,做到经费支出符合各项要求。二是加强业务培训。财务人员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财务业务知识培训,定期开展“财政大讲堂”,由业务骨干讲解财政财务知识,强化财务规矩意识,提升业务能力。三是认真开展内部审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和财务管理要求,认真开展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立行整改。
7.关于“印刷制品入库无验收手续”问题
完善制度,将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认真落实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与业务处室沟通协调,组织局相关处室及财务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印刷制品入库管理。2023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规定按程序履行手续。
8.关于“有些费用支出缺少明细”问题
一是修订《唐山市统计局财务风险内部控制办法》,进一步堵塞财务管理漏洞。二是严格机关财务审核报销凭证,规范报销人各项凭证填写,特别是各种合同、报销单据明细等。三是加强财务人员专业知识培训,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夯实财务管理工作。
9.关于“工会经费未单独开设账户目”问题
一是及时建立工会账户。按照《河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单独设立工会账户,建立独立核算的工会台账,依法实行独立核算。二是加强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严格执行《河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基层工会经费审批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审批手续,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三)关于“治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不全面”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经常与分管处室(单位)负责同志进行谈心谈话,明确谈心谈话要求,规范谈心谈话记录。三是局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
2关于“存在以党组扩大会议替代党组会议现象”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共识,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澄清模糊认识。二是认真执行《中共唐山市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把会议内容、参会范围和会议程序。对于机关人事等重大事项,严格按照议事要求,确定参会范围,确需扩大人员范围的,根据会议内容,适当扩大,提高民主决策的严谨性、规范性。
3.关于“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不规范”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实行党员领导干部参与双重组织生活提醒制度。机关党委每个季度和年度组织生活会前向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所属党支部下发1次提醒。二是党支部严格落实纪实备案制度。党支部应认真记录党员领导干部参与组织生活情况,加强组织生活会资料台账的规范化管理,每年向机关党委报告党员领导干部参与组织生活的情况。三是在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和民主活会剖析中,将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开展谈心交心等纳入其中。
4.关于“换届选举没有落实回避制度”问题
一是深化学习培训。组织机关党委、各党支部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务知识培训,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全面系统熟知党务知识,准确熟练掌握换届选举等党内业务,进一步提高了党务工作水平。二是规范工作。4月份,机关基层党组织进行了优化调整,调整中严格按照换届选举工作要求,明确专人对换届选举档案资料进行完善和规范存档,并明确要求在以后工作中必须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换届选举等党内业务工作,规范基础党务台账,切实做到业务工作规范、档案资料齐全,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
5.关于“‘重业务、轻党建’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坚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暨党建工作要点》,将层层有压力、人人有职责、事事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落地落实。二是调整优化基层党组织,规范党建阵地建设,深入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共创。把党建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三是深入实施“牢记嘱托当先锋、英雄城市党旗红”基层党建示范引领行动,分别与发改委、科技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市政府办、国家统计局唐山调查队等单位成立了2个党建联盟,共同开展党建共创共享,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全面创A。
6.关于“《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对新任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的培训,印制《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说明》供党支部学习参考。目前已培训新任党支部书记、委员15人次。二是加强指导检查。机关党委每季度调阅《党支部工作手册》1次,督导党各支部及时、真实、高标准记录党支部活动,并指出存在的问题限时整改。
7.关于“党费使用超范围支出”问题
一是组织党务人员、财务人员培训,对财经法规、会计制度、会计实务等进行学习,进一步提高党费财务管理水平。二是严格落实《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参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党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三是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和作为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公开党费收缴标准、金额、用途等,接受全体党员的监督。
8.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够严谨”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党务干部业务能力素质。组织机关党委专职党务干部和各党支部委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使其熟悉掌握发展党员的业务。二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在培养、考察、政审、审批等各个环节上严格要求,规范发展,把好“入口关”、“考察关”“公示关”,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三是提高发展党员档案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对新发展党员,按照“真实、规范、完整、及时”要求,做好材料收集整理,对材料不完整、手续不齐全、填写不规范、材料逻辑存疑的要求整改或退回;对新转入党员,严审档案真实性、完整性,重点审核把关党员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记录簿、政审材料、《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等关键材料。
9.关于“统计干部结构不合理”问题
一是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双向学习锻炼,根据工作实际采用遴选或个别选调等方式安排县(市、区)基层优秀年轻干部到机关任职。二是在机关内部进行转任和岗位调整,让更多年轻干部得到新的岗锻炼机会。
10.关于“培养年轻干部队伍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努力优化环境,搭建平台,鼓励年轻干部参与省局组织的建模比赛、市直机关演讲比赛、征文活动、参与重大课题研究等,通过多种活动让年轻干部开阔视野、增强才干。二是积极向省统计局争取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名额,不断充实统计执法力量。三是用足用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为年轻干部提供更多平台,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5月份组织职务和职级晋升16人,其中35岁以下年轻干部11人。四是大力支持优秀年轻干部双向交流,5月底按照市委组织部计划安排,遴选县(市、区)基层优秀年轻干部到机关任职。五是修订完善《关于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培养选拔使用年轻干部力度。
1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统计工作的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二是召开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三是遵循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统计工作实际重新制定局党组、党组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个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3个清单,定期督导落实。四是广泛开展谈心谈活动。坚持思想变动、提拔任用、岗位调整、遭遇挫折、存在问题等必谈。
12.关于“履行‘一岗双责’责任还有差距”问题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修订完善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机关党组织专题汇报,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将正面引领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充分运用机关典型案例或违规违纪事例,用好“身边事”教育引导“身边人”,筑牢机关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三是强化党组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监督,印发《局党组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局党组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逐级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确保责任压实压牢。
13.关于“廉政教育及风险防控还需要加强”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将廉洁从政和风险防控工作纳入统计重要工作日程。年初,结合年度统计工作会议,同步召开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督促全体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二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利用国家统计局2次通报的共8起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开展全员警示教育。三是扎实开展廉政提醒和谈心谈话,及时掌握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思想动向,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涵养清风正气。四是全面查找风险隐患,制定《统计部门及统计人员统计违法违纪风险清单(试行)》,明确划出统计干部不可触碰的底线。
(四)关于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1.关于“整改长效机制没有落实到位”问题。
与本轮巡察发现问题一同整改。
三、下步工作打算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出发点,整改问题则是落脚点,深入开展巡察整改工作,是实现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见效的重要途径。下步工作中,将围绕常规巡察整改要求,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突出整改重点,推动成果运用,加强整改效果宣传和典型问题通报,形成合力巩固整改成效,让巡察整改见真章、出实效,促发展。
(一)突出重点盯问题,对照清单促整改。一是围绕“两个责任”是否落实、整改措施是否到位,发现问题是否整改等方面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盘点。二是完善“整改问题清单”管理制度和“台账工作法”,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按照立行立改、限时整改、长期整改分类建立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对照清单逐一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二)联动监督防反弹,形成合力固成果。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共同分析研究,提出具体措施,扎紧制度笼子。一是加强对共性问题、倾向性问题的综合分析和研判,在统筹分析巡察整改问题的基础上,制定长效整改和监督整改落实机制,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巩固整改成果。二是要注重整改成果的总结提炼,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根本性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对情况复杂的问题,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从深化改革、健全制度等方面探索研究提出有效建议。
(三)履职尽责勇担当,推动统计系统科学发展。局党组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践行“科学统计忠诚服务”的工作宗旨,踔厉奋发、勇毅前行,解放思想、奋发进取,以昂扬的斗志、优良的作风做好各项工作,在服务唐山打造更多更好的中国式现代化唐山篇章,加快“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征程中,努力干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业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电话0315-2802297;电子信箱:tstjjdw@163.com。
中共唐山市统计局党组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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