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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唐山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唐山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7-26 10:39:09 阅读量:216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0日至5月1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7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着力提高政治站位。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领会市委巡察组对我局的巡察反馈意见,研究整改落实措施。局党组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巡察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对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局党组认为,要充分发挥好局党组的领导作用,坚持“全面整改、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原则,努力在规定期限内有效解决巡察反馈问题。

(二)着力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强调一定要牢固树立“巡察工作无小事”的意识,坚持把巡察组反馈意见当作“一面镜子”,倍加珍惜和把握这次巡察监督的指导帮助机会,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上来,把管党治党作为根本的职责,坚持对标对表,补齐工作短板,高标准完成好巡察整改任务。局党组于8月11日印发了《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从指导思想、整改目标、整改措施、保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具体安排,力求既结合工作实际、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着力把握目标要求。局党组先后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多次召开巡察整改调度推进会,研究完善工作方案,深入剖析问题的根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细化整改推进措施,及时听取整改推进情况,研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要求把落实整改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唐山作出的“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重要指示和关于财政改革发展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的作风纪律整顿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持续改进作风,主动担当作为,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市财政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整改方案,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调度会,把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查漏补缺、建章立制,真正做到把问题整改到位,把责任落实到位。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深不透”问题

一是坚持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党组会议、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二是紧紧抓住国家发改委出台《支持唐山高质量发展总体方案》的历史机遇,制定我局《贯彻落实<支持唐山高质量发展总体方案>的实施方案》,落实“人头对人头”机制,以重点项目为抓手,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试点支持,努力发挥财政引导撬动和支持保障作用。三是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唐山市推进陶瓷产业振兴的若干政策措施》《唐山市机器人产业发展支持政策》《推进环渤海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支持政策(2023修订)》《关于支持河北唐山国际贸易交易中心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稳步发展的奖补措施》等政策,并筹措资金予以保障,助力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四是着力加大高质量发展财政支持力度,在保持原有重点领域投入力度不减的基础上,从预留高质量发展资金中安排2298万元,重点用于“一老一幼”公益基金、建设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规划(2023-2027)编制、双拥建设等工作,有力支持协同发展、转型升级、开放融合等政策有效实施。

2.关于“履行财政部门职责使命仍有薄弱环节”问题

(1)针对“优化财源结构不够,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动力不足”问题

一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培植优化财源,今年1-8月全市减免税费56.1亿元,持续向企业输送政策红利。注重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优化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起草《唐山市政府性融资担保集团组建方案》,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二是强化财税部门协调联动,加强形势研判,及时掌握税源变化,切实做到应收尽收,提高税收收入占比。今年1-8月,全市税收收入200.4亿元,同比增长17.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50.2%,较去年同期提高6.1个百分点,较2022年末提高2.8个百分点。三是严格执行国家退税减税政策,充分激发第三产业市场主体活力,提高第三产业税收占比。今年1-8月,第三产业税收收入完成96.8亿元,占全部税收比重48.3%,同比增长25.7%。

(2)针对“统筹财源服务大局不够有力,以财辅政的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是紧密结合税务部门,强化财税监管,堵塞征管漏洞,挖掘增收潜力,不断提高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今年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0.9亿元,占GDP比重7.8%,较2022年末提高1.7个百分点。下一步将密切关注全省其他地市财政收入占GDP比重情况,在不断提高自身的同时,对标更高、聚焦更好、瞄定更优,深挖增收潜力,强化财税征管,努力做大财政收入蛋糕,推动积极财政政策见行见效。二是充分发挥资金效益,2023年上年结转资金扣除债券资金、结转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共计10.5亿元,截至目前,结转资金余额为5.2亿元,结转资金额度明显减少。持续加大资金盘活力度,2021-2023年年初预算分别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亿元、41.2亿元、28.5亿元,截至目前稳调余额为11.2亿元。三是加大农业农村投入力度,今年乡村振兴投入5.4亿元,较2022年增长25%。四是全力保障财政科技投入,今年科技投入3.09亿元,较2022年增长14.43%。

(3)针对“财政监控机制不够完善,履行监督管理职能有所缺位”问题

一是强化事前评估。严格按照《唐山市市级部门事前绩效评估规范》要求,对2024年预算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进行全面论证评估。二是强化事中监控。建立预警调整机制,对首次监控预算执行为0的项目实施预警提示,二次监控预计不能支出部门予以调减或收回。三是强化绩效评价。在全省率先开通使用绩效自评系统,实现市本级预算部门自评全覆盖,加大绩效自评质量抽查力度,强化整改,着力提高自评工作质量。选取21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比上年增加4个,增加23.52%,并实行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四是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财经纪律专项整治、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等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加强市直单位监管,着力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体系。强化监督检查问题整改,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同时举一反三,推动建章立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于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每月组织督导调度,持续盯紧盯实,确保全面整改到位。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有表现”问题

(1)针对“抓落实缺乏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作风”问题

一是建立《重点任务督办台账》,对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要事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处室、办理措施、办结时限等,强化全程跟踪督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二是制定《关于打造效能型财政 提升末端执行力的实施方案》,在《财政工作简报》开设“创先争优”专栏,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三是加强对县(市、区)运行的监控评估,重点监控县(市、区)“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情况,要求县(市、区)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按月报告工资支付、社保发放、民生政策等情况,督导县(市、区)及时整改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四是加大对基层补助力度,积极争取并及时下达中央、省财力性转移支付,缓解基层收支压力。

(2)针对“抓调研缺乏深入基层、主动服务的精神”问题

一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制定《关于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学习、大宣讲、大调研”活动实施方案》,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确定一个调研课题,各处室(单位)结合实际开展调研活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202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在向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议的《唐山市2022年市本级决算及全市总决算情况的报告》中,将收到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情况及时全面准确报告。

(3)针对“抓纪律缺乏常管常严、刀刃向内的韧劲”问题

一是加强纪律制度建设,局党组制定《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点》《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2023年度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和作风纪律整治重点工作安排》。二是加强内部控制,印发《关于做好专项风险内控办法自查和内控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局内各相关处室全面梳理业务流程,明确每项业务流程风险点;同时,组织开展内控内审监督检查,重点关注现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三是强化纪律刚性,局机关纪委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常态化开展出勤、值班、公务车辆使用等方面作风纪律检查,平时采取不定期、不定向方式检查“四风”情况,努力提升全局纪律规矩意识。

2.关于“人民至上理念坚持得不好”问题

(1)针对“保障改善民生不够精细”问题

一是加大民生支持力度。今年1-8月,市本级教育、社保、农林水等民生领域支出111.27亿元,同比增长15.5%。在具体工作中,主动深入职能部门,加强调查研究,特别是对工程项目建设卡脖子问题和涉及民生的重大问题,通过现场踏勘、召开协调会等方式研究制定解决方案,确保各项工作快速推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是把常态化沟通落到实处。制定主题教育调查研究工作方案,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民生政策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梳理分析民生领域财政政策,深入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调研政策落实情况,查找问题和不足,提出优化政策、便民利民的措施。在各个民生项目预算编制前期“两上两下”环节充分做好与相关预算部门对接沟通工作,根据我市民生需求和实际财力安排民生项目预算,最大限度保障和改善民生。三是规范PPP项目运作。截至9月底,我市纳入财政部PPP信息平台项目50个、投资额1137亿元,其中落地项目47个、投资额1023亿元,落地项目数居全省第一。民营资本参与民生领域PPP项目13个、累计投资359亿元。四是强化财政资金撬动作用。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奖补资金179.69万元,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在保余额31.24亿元,同比提升51.83%;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2409万元,推动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8898万元,贷款金额全省第二;拨付承保机构各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40163.27万元,为农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将唐山金发集团升级为一级企业集团,支持其结合市直有关部门设立“一老一幼”、“妇女青年创新创业”等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强化民生领域多元化投入。

(2)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不折不扣宣传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在政府网站及时公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开展减税降费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开展线上线下宣传解读,发放政策清单、明白卡、解读手册等资料,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和普惠度。二是巩固全市省立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成果,市县财政部门在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示202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和常态化公示制度,确保企业能够第一时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查询,加大涉企违规收费检查力度,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三是加大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监管力度,坚持事前多方提示、事中加强监控、事后严格监管,健全“财政牵头、各方联动”的监管体系。组织4次政府采购业务现场培训,开展线上重点培训,通过微信、OA系统等渠道发布最新政策,增强采购人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意识。今年上半年,3个政府采购项目投诉事项成立,投诉数量明显减少。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市政府采购居全省第二位。

(3)针对“过‘紧日子’思想贯彻不够彻底”问题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印发《关于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过紧日子的通知》,贯彻厉行节约要求,继续严控一般性支出及非刚性非必要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只减不增”,严控预算执行中追加“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严格压缩公务接待数量和费用预算。二是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在2023年度预算调整中,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确保“三公”经费预算不增加,分类分档压减预算支出,统筹用于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在2024年预算编制中,坚持保重点、压一般、促统筹、提绩效,增强预算刚性约束,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2023年全市“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7547万元,同比下降2.6%;其中市本级7421万元(含检法上划698万元),同比下降7.5%。三是硬化预算执行。严格执行经市人大批准的“三公”经费预算,强化“三公”经费执行监控,防范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等问题。四是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三公”经费等预决算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关于“重点领域管控有待加强”问题

(1)针对“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我局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对于超过1000元的财务报销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杜绝现金支付。会计考试考务费全部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打卡支付。

(2)针对“预算编制执行不够规范”问题

编制部门预算时,涉及到印刷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费,均列入政府采购预算,做到政府采购预算应编尽编。对于支出率偏低的项目在编制下年预算时重点压减,2023年部门预算中委托评审服务费较上年压减了40万元。按照党组会议事规则每季度通报预算执行情况,确保项目按照预算保质保量完成。

(3)针对“购买社会服务监管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财会监督风险内部控制办法》,将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成果全面纳入专家验收范围。二是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约束,组织对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财会监督检查实施框架协议采购,进一步规范第三方机构的选取和使用;同时,对第三方开展查前培训,对检查结果组织评审验收。三是加强结果应用,将专家评估意见作为支付第三方费用的必备要件,依据专家评估意见付费。今年以来,实施专家验收机制,对5个项目绩效管理报告开展专家验收,并根据专家评估意见付费。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1)针对“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不够”问题

一是坚持党建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局党组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主体责任清单,要点和清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12345”总体工作布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把党的领导落实到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我局2023年被省政府评为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河北省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唐山市奋力开创“三个努力建成”新局面优秀组织单位。二是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之际,选树表彰优秀共产党员27名、优秀党务工作者6名。总结运用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党支部2022年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先进经验,制定《关于深化拓展基层党建示范引领三年行动 推动各党支部全面创A的工作方案》,全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全面创A,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党支部被市委组织部评为A档基层党组织。积极开展“提质提效、文明服务”创建竞赛活动,3个处室被评为市直机关文明行政流动红旗处室。三是厚植创先争优氛围。5月组织参加“优化营商环境市直当先锋”演讲比赛,选派的3名选手在市直192名选手中脱颖而出,1名同志荣获三等奖,2名同志荣获优秀奖,我局荣获组织奖;7月组织“英雄城市 先锋有我”演讲比赛,持续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积极参加7月全市“双争”有我——创建文明单位(市直组)创建竞赛,我局荣获优秀奖;在“优化营商环境市直当先锋”演讲比赛中,我局荣获组织奖,3名参赛选手分别荣获三等奖和优秀奖。四是加强活动阵地建设。开展职工大讲堂活动,局党组书记和各支部书记分别走上讲堂,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机关宣传阵地建设,把机关1楼大厅和6-16层楼道开辟为宣传阵地,悬挂宣传标语,使党建与财政业务宣传做到高度融合。对党员活动室提档升级,使用面积由35平方米提升到75平方米。关爱职工和妇女儿童,建立了创新工作室、爱心妈妈小屋。

(2)针对“党组议事决策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着力提升党组会议会前酝酿质量,在每一次党组会议议题确定后,迅速印发给各位党组成员,使各位党组成员有充足时间考虑所有议题。二是着力加强会议期间沟通交流,各位班子成员在会中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对各项工作提出可行性意见建议,一把手坚持末位发言,充分听取各位班子成员意见建议,着力提升民主决策质量,三是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共唐山市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等集体决策制度,所有人事任免和重大资金预算、支出及决策等所有事项,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党组集体决策质量不断提升。四是修订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单笔支出40万元以上的项目经费支出,预算执行过程中需调整或追加的经费支出,以及项目经费预算执行中遇有特殊情况的支出,一律经党组会研究决定。

(3)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

一是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科学谋划支部设置,将每位局领导分管处室(单位)的党员组成一个支部,党员较多的分成两个支部,便于各位局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组织生活,更好履行“一岗双责”。提升各党支部活力,由年富力强的实职正科级领导干部担任党支部书记,新任副科级领导干部担任支部委员,各支部在6月底前全部完成了换届。二是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中共唐山市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等集体决策制度,局党组书记严格遵守“四不一末”制度,局党组会议议事决策的严肃性不断增强,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得到规范有序落实。围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在各党支部开展党建基础集中整治活动,确保各党支部组织生活规范有序开展。三是提升“三会一课”活动质量。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三会一课”活动,科学统筹党建活动和业务工作,规范支部手册记录,努力提升活动质量。集中整改阶段(3月中旬-10月中旬),各党支部召开支部会议43次,党小组会议113次,支委会议75次,支部书记讲党课22次,参会人数全部达到规定比例。局各位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各项活动,为支部建设和支部活动建言献策,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4)针对“党员教育管理有待强化”问题

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组织开展演讲比赛、志愿服务、主题党日、红色观影等活动,坚定年轻干部理想信念,吸引更多年轻干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今年已确定4名积极分子纳入2024年党员发展计划,另有2名同志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2.关于“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问题。

(1)针对“行政处室与事业单位职责职能不清”问题

进一步明晰预算处与预算编审中心职责职能,制定《预算处与预算编审中心协调配合工作机制》,细化岗位职能及人员分工,严格规范签批程序,建立信息同步共享、工作联动等内部工作制度,形成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2)针对“中层干部培养使用滞后”问题

一是加大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工作力度,以干部队伍梯次建设和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为重点,运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干部调研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干部德才素质和发展倾向,在综合研判的基础上,制定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经报市委组织部和人社局职数预审批复同意。组织开展2次公务员科级职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1次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选拔任用6名正科级领导干部32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组织开展2次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14名公务员晋升职级。截至今年10月,正科级干部平均年龄49.7岁,与巡察前相比下降1岁;副科级干部平均年龄40岁,与巡察前相比下降2.6岁;30岁左右的副科级干部达到7名,干部队伍梯次结构得到明显改善。二是及时储备优秀年轻干部,在申报年度公务员招录计划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基础上,成立考察组,对报考我局的拟录用人选进行认真考察,招录(聘)12名硕士研究生;依托市委组织部招录1名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定向选调生,为财政干部队伍注入了生机活力。三是认真落实年轻干部导师帮带责任制度,为4名在培养期的定向选调生、1名1993年以后出生的副科级领导职务干部,分别指定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跟踪帮带,不断提高年轻干部培养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3)针对“干部考核评价不够精细”问题

一是完善《唐山市财政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量化考核办法》,制定《处室(单位)工作职能及岗位分工》,明确人员岗位及承担的工作任务。完善《创先争优工作台账》《外派执行重点工作任务台账》,作为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的正向参考指标。围绕干部教育培训、信访举报、请销假制度、出勤等情况,完善《干部负面清单台账》,作为干部岗位履职行为的负面参考指标。二是综合民主推荐、谈话了解、填报《党政干部政治素质正反向测评表》《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表》、查阅人事档案和个人思想工作总结等情况,与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相互印证,不断提高对干部考核评价的公认度和群众满意度。

(4)针对“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积极开展调查核实相关干部选任材料,及时向市委组织部督导检查组汇报,督导组现场查阅了相关干部选任全部材料,符合干部选任程序。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表》信息填写不规范问题,已及时完成整改。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理解把握。对今年以来干部选任程序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进一步完善干部文书档案。三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回避审查机制,对涉及研究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时,同步进行是否涉及需要回避情节审查,确保回避制度执行到位。今年2次研究讨论科级干部任免事项时,均对涉及与会人员及时提出了回避要求。四是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审核机制,明确涉及干部任前公示事项,由负责干部任免调配工作人员起草、人事教育处处长审核,报主管局领导同意后,在单位张榜公示。对今年涉及干部任前公示事项开展全面自查,均严格按照干部任前公示内容进行。五是强化干部考察资料质量,认真学习市委组织部经验做法,按照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综合整理考察素材,深入挖掘干部优缺点,注重辅以典型事例和数据等内容予以印证,形成考察报告初稿后集体反复讨论。今年完成38名科级领导职务干部的考察工作,考察材料质量明显提高。六是严格按党组议事规则讨论决定干部选拔任用事项,对涉及干部选任事项,与会党组成员均明确发表意见,并形成会议记录。

(5)针对“档案管理不严格”问题

一是对干部任免审批表中涉及事业单位“奖惩情况”栏显示的“记三等功”逐人改正为“记功”;完善 “近三年来考核结果”栏2020年考核等次。对全局人员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相关信息逐人进行纠错,更新完善相关干部人事信息内容。二是对任前档案审核登记表、任职材料的情况,及时进行补充完善,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按要求分别放入干部人事档案。三是到市委组织部查阅任副科、正科的任职材料,依据有关规定,经市委组织同意,对副科、正科职务任免审批机关意见栏,注明任免文号,填写填表人姓名。对任职考察材料意见空缺情况,在任前档案审核登记表考察组意见栏中填写“同意任职”意见。四是加强档案业务学习,组织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邀请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讲学指导,进一步深化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体制机制、内容建设、日常管理、利用审核等方面的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五是完善日常自查维护机制,对照指出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加强对干部基本信息管理重点内容的理解把握,每季度对涉及干部考核、职务职级、奖惩情况、家庭成员等方面的信息进行动态维护,及时纠错纠偏,确保干部信息的更新及时、信息准确。

3.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用力不够”问题

(1)针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够严实”问题

一是制定党组、党组书记、其他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内容,压实压细各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进行督导研判,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不断提升末端执行力。二是认真落实党内谈话制度,局党组书记对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各位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开展廉政谈话,局党组副书记对今年新提任的4名正科级和32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局有关领导对临近退休人员开展谈心谈话,通过合理分组分类集体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着力提升谈心谈话针对性。三是全面深入开展各种警示教育,组织召开全局警示教育会议,组织34名新提任正、副科级领导干部到市警示教育展馆接受教育。利用财政网络、财政微信工作群等载体,以及市纪委监委、市直纪检监察工委相关警示教育材料,紧密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2)针对“监督执纪深度聚焦不够”问题

一是完善相关制度建设,根据局内处室(单位)职能和各个岗位实际,对各处室、单位的行政权力风险点,尤其是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进行精准摸排,制定《2023年行政权力风险点等级目录及监控机制一览表》,明确各个处室、岗位行政权力风险点的等级、监控方式、监控措施、责任领导。二是创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方式方法,通过开展针对性座谈交流会、研讨会,深入廉政教育基地、红色教育基地开展沉浸式、体验式廉政教育等方式,提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效果。三是常态化开展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着重加强对监察法、监察法实施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提升监督执纪本领。

(四)上轮巡察整改不够到位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行监督责任力度不够、组织生活标准不高、对党支部换届指导不力等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一是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利用中心组学习、党组会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方式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使之成为武装思想、推进工作的强大动力。二是压实压细主体责任,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定期研判党组及班子成员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班子成员之间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提升,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监督,聚焦主责主业,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监督,持之以恒推进作风纪律建设,为财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四是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坚持政治站位,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从组织生活严起,找准切入点,全方位提升组织生活质量。五是加强对支部换届的指导力度,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及时做好换届提示、指导等工作,确保下次支部换届规范有序按时进行。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我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已经完成,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队伍,为加快“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步伐,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唐山篇章贡献新的财政力量。

(一)旗帜鲜明提高政治站位。一是牢牢把握财政局机关政治定位。强化财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鲜明导向,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等重要论述,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和两次视察唐山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坚守初心、担当使命的最大政治责任,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教育引导财政党员干部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等重点措施,着力凝心铸魂筑牢根本、锤炼品格强化忠诚、实干担当促进发展、践行宗旨为民造福、廉洁奉公树立新风,确保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是努力加强党建引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牢把握财政机关政治定位,进一步加强党建对财政业务工作引领,努力把“两个维护”贯穿于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要求上来,努力将上级决策部署贯穿于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财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推进。

(二)旗帜鲜明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突出“关键少数”。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强化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各党支部书记责任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和财政业务结合起来,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确保抓在日常、抓在经常。二是持续抓好财政内控机制建设。结合机构改革和财政管理改革,持续完善财政内控制度,调整或界定相关处室、人员的廉政风险点数量和风险等级,汇总编制成全局行政权力风险点等级目录及监控机制一览表,实现从领导班子成员、重要岗位和普通岗位工作人员,人人明晰廉政风险和防控措施,努力防范化解财政业务风险。三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工作。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创新廉政教育方式,增强教育效果,利用近年来发生在我市的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及发生在财政系统的典型案例,开展多种形式的政治性警示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筑牢全局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发扬敢于动真碰硬的精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解决,对重大违纪问题敢于亮剑,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队伍。

(三)旗帜鲜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一是不断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进一步强化党组议事决策机制,实行党组会议议题会前审签制度,明确会议研究范围、参会对象、议事程序及相关要求。坚持和发扬民主集中制原则,凡“三重一大”事项,都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断增强局党组会议议事决策的严肃性。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履行党员义务、带头遵守党的组织生活的各项规定,确保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变通、落实不走样。二是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为贤,落实 “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注重工作业绩和群众公认,把上级部署的各项重大任务作为考察和识别干部的重要时机,坚持在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一线考察干部、在解决实际问题中识别干部、在有效破解难题中发现干部、在推进工作中检验干部,进一步完善持续发现、动态管理、精准培养科级领导干部后备库制度,为想干事、能干事、勇担当、敢负责的干部“架梯搭台”,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把抓好建强机关党支部作为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完善党组书记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支部书记直接责任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压实压细工作责任,传导工作压力,形成大抓支部建设的良好态势。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通过完善党支部工作手册调阅制度和“文明行政流动红旗”半年评选民主测评的方式,着力提升各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801654;电子邮箱:tsczjgjw@163.com。

 

中共唐山市财政局党组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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