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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唐山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7-26 11:00:36 阅读量:153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8日至5月1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7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务实的作风推动巡察整改,压实责任、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在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市局党组高度重视,对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高站位、高质量、高标准推动整改落实。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先后召开3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牢牢把握巡察整改政治方向,认真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市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坚持以上率下,亲自研究,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各责任领导靠前指挥,主动协调,督促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将巡察整改提上重要日程,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细化整改措施,从严安排部署。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认真梳理具体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在反复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共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改目标、整改原则、完成时限、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确保依法依规、精准“作答”。成立由市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要求。2023年8月25 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反馈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根源,再次明确整改方向、整改重点和整改措施,切实形成了领导班子齐抓共管,班子成员牵头负责,整改任务逐级分解,整改责任层层压实的工作格局。

(三)提高工作标准,严格督导推进。坚持以督压责、以督促改、以督提效,推行清单式督办机制,建立了问题、任务、责任、时限“四张清单”,明确专人跟踪督促,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对整改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整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突出的,督促提高标准、加大力度,尽快落实到位。将反馈问题整改纳入专项督查、日常检查的重要内容,推动问题逐项彻底整改、逐个验收销号。严格整改核查标准,关于整改佐证资料,实行责任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领导和整改办人员“三核查”机制,严格对照标准,检验整改成效,确保问题整改不落实不放过、不到位不放过、不达标不放过。此外,通过现场督查、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进行了“回头看”,逐项对账销号,确保问题真正整改到位,不反复、不回潮。

(四)完善制度机制,巩固整改成果。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深化整改、提升成效的重要载体,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制定完善了多项制度机制,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项制度、堵死一个漏洞,切实以健全的制度机制促进各项工作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关于“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欠缺”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到位”问题

一是推动学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走深走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的必修课,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学习研讨,切实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事项。二是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周密制定学习计划,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全面落实学习内容、学习任务,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入脑入心 。三是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双碳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专题学习。四是在2023年度领导班子述职报告中,说明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工作开展情况;对标新年度省自然资源厅工作要点和唐山市重点工作,将国家重大战略融入2024年度资规局工作要点。五是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加强正确政绩观教育,组织引导党员干部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对唐山作出的“三个努力建成”重要指示,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在学习中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总结“三个努力建成”取得的成果经验,深入查找薄弱环节,进一步明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服务“三个努力建成”方面的目标、路径和抓手,精准谋划明年工作思路、目标和方法措施,进一步激发工作热情和干劲,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和水平,进一步强化工作能力和作风,以新的境界、新的作为、新的成效,为唐山加快“三个努力建成”贡献力量。六是坚持务实求真的工作作风,紧贴实际,认真开展年底总结工作,同时加强文风文稿质量审核把关,坚决杜绝文风不实行为。

(2)针对“政治理论学习存在不足”问题

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科学制定学习方案,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二是每年年初按照上级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

(3)针对“主题教育走形式”问题

一是坚持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各项工作,认真制定学习计划。二是认真组织学习,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专题党课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河北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督导党员干部随时随地开展学习。三是围绕主题教育总要求和目标任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四是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利用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广泛宣传开展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方法举措,营造浓厚氛围。五是明确专人对主题教育开展情况,做好党组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

(4)针对“宣传解读不到位”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大自然资源领域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充分发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宣传阵地作用,下发了《关于加强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宣传解读工作的通知》,重点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文件解读及主题教育宣传方面加大宣传力度。二是明确牵头处室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提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政策文件解读等信息,提高网站更新频率,扩大宣传效应。

2.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履行职责使命有差距”问题

(1)针对“规划引领高质量发展有欠缺,规划前瞻性不足,统筹协调不顺畅”问题

一是在唐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统筹中心城区各级道路,将中心城区道路交通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二是科学确定中心城区各区道路中心线、断面、竖向标高、地下管线综合排布,并统筹管理。目前工农路中心线已按照规划调整完善,对接顺畅。

(2)针对“督促指导不够”问题

一是在2023年5月下旬,为加快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报批进程,提升规划编制质量,我局前往乐亭、海港、国际旅游岛、迁安、滦州、迁西、遵化、曹妃甸、滦南、玉田等县(市、区)开展“面对面,手把手,伴随式”国土空间规划指导调研工作。二是我局组织对各县(市、区)国土总体规划成果进行了技术审查,并征求了市有关部门和局内相关处室意见。三是我局督导各县(市、区)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程序,并于2023年6月中旬报请市政府审批。

(3)针对“落实耕地保护‘国之大者’不严”问题

一是参照《省级评分方法》,对各县(市、区)2022年度耕地保护情况进行试考核,对未完成保护目标的县(市、区),提前预警。二是省自然资源厅下达我市耕地缺口任务33.81万亩,要求从2023年开始,每年以耕地保护任务缺口10%、10%、20%、30%、30%的比例作为年度恢复耕地计划任务。结合工作实际,2023年,市下达各县(市、区)耕地流出整改任务12.78万亩。

(4)针对“耕地流出问题较为突出,恢复耕地及造林存在用地需求冲击冲突”问题

一是建立周报工作机制。每周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向县(市、区)党委政府传导压力,督促各地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攻坚克难,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二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市资规局赴县(市)区开展明察暗访,严查整改进度和整改效果,压实属地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行动快、标准高。三是严肃进行考核问责。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任务完不成,给全市工作拖后腿甚至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坚决报市委、市政府严肃追责,绝不姑息。四是在省厅驻点督导组和市委市政府的强力推动下,各县(市、区)闻风而动,重拳出击,以长牙齿的姿态快速推进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各县(市、区)相继召开专项行动会议,对违法用地主体实施了有效震慑,全市上下掀起了耕地流出整改的新高潮。

(5)针对“新增土地违法问题禁而未决”问题

一是针对存量违法翻新、翻建问题,推行精准巡查,结合卫片影像图、国土空间规划和二调、三调地类为乡镇和街道制作巡查网格图,在监督基层全面巡查的同时,再进一步精化、细化。二是对公共基础设施违法用地问题,督促县区依法立案查处的基础上,结合规划调整,积极补办用地手续。涉及到的唐秦高速公路立案查处到位,并取得省政府用地批复。

(6)针对“服务发展要素保障有不足。征收、转用土地利用效率不高,全市仍有部分征收、转用土地未完成供应”问题

按照市委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要求,我局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迅速印发 《唐山市“节地增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做好2023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处置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县(市、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工作要求和责任主体,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属地政府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研究制定推进举措,推动建立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存量土地盘活利用。

(7)针对“占补平衡指标紧缺,粗放利用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通过压实县级政府补充耕地主体责任,采取实地督导、定期通报、开会调度等方式强力推进补充耕地任务落实,增加占补平衡指标储备。目前已完成整改,占补平衡指标储备充足,能够保障全市用地需求。二是我局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原则,迅速制定并印发了《唐山市“节地增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做好2023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处置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县(市、区)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等内容。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属地政府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分类研究制定推进举措,通过建立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闲置土地盘活利用,除司法查封、规划管控、政策时效等原因外实现年度“动态清零”。同时进一步强化闲置土地源头管控,实行“净地”出让,落实动态巡查,以供地模式、服务模式、监管模式改革,促进土地及时开发利用,有效预防新增闲置土地问题发生。

(8)针对“保障重点项目不到位”问题

一是坚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支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主动服务,开辟审批绿色通道,着力提升审批服务效率,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二是涉及市委市政府2022年重点工作进展滞后项目调度会的两个项目已完成整改。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花海院区项目方案已于2023年1月30日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审查通过,并通过方案联合审查,已完成整改。已出具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规划条件,项目单位已取得土地,已完成整改。三是北京至秦皇岛高速公路(G1N)遵化至秦皇岛段项目(跨区域),目前省政府已获得自然资源部用地批复(自然资函〔2024〕96号),该项目涉及压覆探矿权,待项目单位与被压覆的探矿权人就补偿协议达成一致后,由省政府下达用地批复。四是唐山港陆钢铁有限公司产能减量置换和装备提升项目(遵化市),该项目已完成用地、规划手续办理,完成整改。五是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园区道路建设及改造提升项目(滦州市),该项目已完成用地、规划手续办理,完成整改。六是北京至唐山城际铁路项目(河北段),该项目已完成用地、规划手续办理,完成整改。

(9)针对“推进矿山整合重组力度不够,2022年矿山关闭率46.65%,矿山整合方案报送率仅17.39%,工作均在全省排名靠后”问题

一是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矿山整合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和省自然资源厅政策要求,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唐山市矿山整合重组工作方案》。二是分别建立完善调度和督导指导制度,全面准确掌握工作进展,督导各县(市、区)追进度、赶先进。及时组织召开工作调度会议,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落细。三是全市共谋划了17个矿山整合方案,按程序通过了县级政府、市直部门审查和专家论证,已经市政府同意后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完成了阶段性任务。

(10)针对“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力度不够”问题

已下达唐山市第一号总林长令《唐山市关于做好2023年国土绿化工作的总林长令》,落实了任务目标,建立工作台账,强化督导指导,严格验收考核,扎实推进国土绿化工作开展。现已完成营造林40.02万亩,超额完成全年营造林任务。

(11)针对“2019年至2021年,未按《森林法》规定制定唐山市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林业发展约束性指标,预期性指标和项目建设任务目标缺失”问题

已制定《唐山市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内容包括开展全域绿美战略、生态惠民战略、文化引领战略、科技兴林战略、森林安全战略五大战略任务(32项子工程),以“三年完成两年提升”为攻坚目标,有效促进我市森林资源总量进一步增加,森林质量明显提升,全力构建布局合理、景观优美、健康稳定、造福市民的森林生态系统。

(12)针对“破解国土绿化瓶颈招数不多,违法占用林地问题时有发生。2022年迁安市龙达工贸违法占用林地案件被国家林草局挂牌督办”问题

迁安龙达工贸公司于2022年6月1日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被迁安市人民法院判处罚金240万元,截至2022年6月9日,按照“三到位”原则,异地补种侧柏苗木2.1万株已全部高质量完成。我局强化执法办案,将日常执法和专项执法、重点执法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涉林违法行为露头就打:一是坚持开展日常执法。将严打精神贯穿于日常执法当中,做到有案必接、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二是突出抓好重点执法。围绕森林督查、上级交办和群众举报等关注的重点案件,强力攻坚,严厉查处。三是组织开展专项执法。针对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从严惩处各类涉林违法行为。四是强化“两法衔接”。高度重视涉及林业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牢固树立“对在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不移送就是犯罪”的意识,全方位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符合条件的移送案件必须移送,避免以罚代刑现象发生。

(13)针对“2021年曹妃甸新城规划建设(环保)局涉嫌违法用海列入自然资源部通报核查”问题

指导县(区)局及时进一步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发现涉嫌违法用海行为,依法依规办理,将涉嫌违法用海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14)针对“履行执法检查和协调指导不到位”问题

一是结合2023年土地卫片扎实落实整改工作,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强化土地矿产资源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认真组织开展“攻坚月”整治行动,提请政府印发了《2023年打击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攻坚月工作方案》,大力推进整改落实。二是紧盯重点区域,重点督导、重点关注,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查认识、查责任、查漏洞。三是强化检查调度,对整改缓慢的,及时向属地政府发函提示。采取明察暗访方式,选取典型问题图斑,利用无人机进行拍摄并制作警示专题片,大力加强警示教育力度。四是加强培训指导,采取送课下乡、集中培训或腾讯会议等方式积极组织执法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岗位大比武、大练兵”活动,努力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

(15)针对“压实监管主体责任不到位,行政执法权下放乡镇后,对执法衔接、基层执法培训、指导不到位,出现权力放得下接不住,各县区违法问题多发”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执法人员“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能力大提升”活动,通过对全市执法人员业务专题授课、理论考试、模拟立案查处三个环节切实履行市局对衔接基层执法培训指导职责。二是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执法案卷质量评查。通过案卷质量评查,规范基层执法案件办理程序,提高案卷办理质量。三是以省、市专项行动或重点案件督办等为途径,市局各执法单位加大对基层执法监督指导力度。四是结合基层单位需求,市局各执法单位经常性地深入县区进行点对点精准执法工作培训。

(16)针对“缺乏查处整治震慑”问题

通过强化对矿产资源领域执法的监督指导,适时开展暗访检查,加大打击非法采矿行为的力度,保持严打重处高压态势,推动建立健全矿产资源领域监管长效制度体系。一是全面摸底排查,保持打击非法采矿高压态势。针对非法采矿等问题,今年以来,全市先后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严厉打击非法采矿、严厉打击盗采粘土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全面摸排梳理违法违规问题线索,重拳打击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保持打击非法采矿高压态势。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压实属地乡镇监管主体责任。市局先后20余次对非法采砂重点县区进行明察暗访,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累计督导检查100余次,同时通过《唐山劳动日报》《渤海新闻网》等媒体,对外发布专项行动宣传信息,公布群众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形成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问题的浓厚氛围,督促属地乡镇政府强化源头管控,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进一步提升属地乡镇监督管理水平和执法能力。三是立足长效常治,健全完善矿产资源监管制度。为强化自然资源领域管理秩序,完善制度体系,提请唐山市政府印发了《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土地、矿产资源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健全完善执法监管体系,严格规范动态巡查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扎实开展卫片执法工作,加大惩戒追究问责力度,持续加强法规宣传引导,进一步完善了矿产资源领域监管制度体系。

(17)针对“上级通报和挂牌督办问题数量较为突出”问题

一是市局各执法单位对基层填报的相关数据进行认真核实,加强随机抽查督导,杜绝虚假填报问题发生。二是加大对基层执法单位的培训力度,对填报的数据,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重点地区开展专项检查,解决填报不实问题。

(18)针对“优化营商环境有差距”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强学以致用,把学习成果不断转化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二是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服务品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责任担当,发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时刻保持“一刻也不能停、一步也不能错、一天也误不起”战斗状态。三是精简审批要件,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办事流程,实现系统直报,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切实提高了临时用地审批效率,保障了企业的临时用地需求。四是立足职能职责,明确专人负责盯办审批系统,及时处理系统内审查项目,为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五是我局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在省营商办营商环境评估中,我局牵头负责的不动产登记指标位于A类档次。

(19)针对“工作重点部署有缺项”问题

下步工作中,严格按照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对标对表省厅工作要点和全市工作要点,制定我局年度工作要点,全面统筹安排各项重点工作,确保不丢项、不漏项,扎实履行“两统一”工作职责。

(20)针对“责任落实不够,存在等靠思想”问题

我局相关部门强化对矿产资源领域执法的监督指导,适时开展暗访检查,加大打击非法采矿行为的力度,保持严打重处高压态势,推动建立健全矿产资源领域监管长效制度体系。一是全面摸底排查,保持打击非法采矿高压态势。针对非法采矿等问题,今年以来,全市先后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严厉打击非法采矿、严厉打击盗采粘土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全面摸排梳理违法违规问题线索,重拳打击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保持打击非法采矿高压态势。全市累计出动人员36000余人次、车辆17000余台次,组织开展集中行动813次,排查重点点位414处、检查各类工程项目379项,摸排查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27条(移交公安机关6宗),取缔整治非法采矿(采砂)坑点46处,有效提升全市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压实属地乡镇监管主体责任。市局先后20余次对非法采砂重点县区进行明察暗访,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累计督导检查100余次,同时通过《唐山劳动日报》《渤海新闻网》等媒体,对外发布专项行动宣传信息,公布群众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形成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问题的浓厚氛围,督促属地乡镇政府强化源头管控,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进一步提升属地乡镇监督管理水平和执法能力。三是立足长效常治,健全完善矿产资源监管制度。为强化自然资源领域管理秩序,完善制度体系,提请唐山市政府印发了《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土地、矿产资源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健全完善执法监管体系,严格规范动态巡查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扎实开展卫片执法工作,加大惩戒追究问责力度,持续加强法规宣传引导,进一步完善了矿产资源领域监管制度体系。四是按照省厅文件要求,非煤矿山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备案,市局下发了《关于做好非煤矿山建设工程设计备案及监管工作的通知》,市局将督促相关县(市、区)局做好新建和改扩建产生新的基建工程的非煤矿山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备案和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五是党组定期分析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形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不断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确保形成整体合力。六是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逐一建立问题清单、目标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五定”要求,定责任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目标要求、定办结期限;落实“五包”责任,责任单位和人员要做到包掌握情况、包研究处理、包动态跟进、包化解稳控、包整改整治,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七是将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在年终考核评优时予以考虑,对问题突出的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限期进行整改;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着力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

3.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责任有缺位”问题

(1)针对“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专业技术设备投入少,主要以人防为主,对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无专业技术设备监测,预警预防手段单一”问题

一是积极争取省厅及市级财政支持,购置安装普适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设备。二是2023年8月份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自然资源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已下发通知。请相关县(市、区)局依据职责加大预算投入,提高技防水平。

(2)针对“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不到位”问题

一是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在解决部分因存在抵押无法办证的问题时,主动对接抵押权人,商讨解决措施。二是创新服务方式压缩登记时间。设立24小时值班窗口和企业办事专区,主动为涉及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实现“不打烊”办理。同时做到即时办结发证,保障高质量解决“办证难”问题。三是延伸服务。从过去等着企业、 街道申请办理,转变为主动与之沟通对接,在街道办设立不动产登记延伸服务站,打通了不动产登记的“最后一公里”,实现社区居民“家门口办证”。

(3)针对“全市占地未开工项目用地共13宗822.8亩,司法查封未建设11宗,涉法涉诉未建设1宗,规划管控未建设1宗”问题

按照市委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要求,我局迅速印发 《唐山市“节地增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做好2023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处置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将上述13宗土地一同纳入了唐山市“节地增效”专项行动,要求各县(市、区)重点关注,持续推进。

(4)针对“个别信访案件时间跨度长,破解“骨头案”“钉子案”缺思路缺方法”问题

一是成立化解信访积案工作专班,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二是全面排查梳理,建立积案台账,做到“情况明、责任清、诉求准”。根据职责分工,建立领导包联机制,逐案明确包联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三是按照实事求是、多元化解原则,全力推进积案化解。制定了《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的实施办法》。

4.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不足”问题

(1)针对“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把手”带头发扬民主,班子成员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提高议事决策水平和效率。二是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召开党组会、局集体决策例会,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建立健全各种会议记录,及时收集整理会议语音资料。三是明确会议记录负责人,及时、认真、详细记录与会人员的发言及表态意见,真正做到各种会议记录和语音采集能够如实反映会议研究全过程。

(2)针对“对丰润区林木采伐相关审批人员指导培训不够,致使该审批而未审批。2023年4月8日丰润区贾某等人涉嫌毁林案件被国家林草局挂牌督办”问题

一是建立森林资源审批监管协作机制。2023年10月8日,唐山市林长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森林资源审批监管协作机制的意见》。《意见》明确,按照行政区域全覆盖的原则,分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建立市、县(市、区)、乡镇三级林长办、林业部门、审批部门业务协同、议事会商、专员对接、联合督查等四方面森林资源审批监管协作机制,形成在总林长领导下的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实现审批监管无缝对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效保护全市森林资源安全。二是加强业务培训。2023年4月19日,市资规局结合市行政审批局,组织召开全市2023年森林督查工作推进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暨业务培训工作会议,对全市森林督查、林业执法、林木采伐限额管理等工作进行培训,更好促进森林督查和林木采伐工作开展。2023年11月1日,市行政审批局组织召开全市2023年度涉农(林)审批事项培训,我局就森林资源审批监管及常见问题分析,对全市行政审批人员进行培训。三是科学编制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按照上级要求,正在组织编制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避免各类规划冲突,统一林木采伐、林地占用审批工作底图,目前已基本确定森林覆盖率、林地保有量等主要指标,正在开展林地管理边界确定工作。四是加大督导指导工作力度。通过平时工作督导检查、专项督导检查、手把手业务指导等,不断提高各县(市、区)、各乡镇森林资源监管水平。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到位”问题

(1)针对“落实基层减负不够”问题

一是提前谋划,会前充分准备。简约会议形式,严控会议规格,科学安排会议议程,增强会议召开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前瞻性。二是注重实效,提高会议质量。加强会议统筹整合,减少会议次数,压缩会议时间。三是精简文件,提高发文水平。配齐配强公文审核人员力量,常态化组织开展公文写作培训。

(2)针对“深入直属分局、下属单位、基层一线开展调研、检查指导不够,掌握情况不全”问题

一是加强对直属分局、下属单位、基层一线的调研指导工作,及时细致了解基层最新情况。二是针对重点问题,全面准确及时了解情况,加强督导指导。

(3)针对“日常工作不够规范。用章与发文主体不一致,局公章与党组章混用,文号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印章保管,规范印章审批使用流程,严格用印登记。二是严格限定不同印章使用范围,定期检查印章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每季度统计发文情况,规范文号管理,公文文号严格根据公文种类使用。

(4)针对“执法巡查记录填写不认真”问题

已让填错的被检查单位更正,并引以为戒,认真规范填写巡查记录,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5)针对“文风不实,照抄照搬”问题

一是起草规范公文使用的通知,层层把关审核,坚决克服不良文风。二是将整治“文风照抄照搬”等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纳入日常监督,层层传导压力,对发现“照抄照搬”等文风不实情况进行严肃问责。

2.关于“服务群众有欠缺”问题

(1)针对“为民服务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工单早接收、早回访、早解决、早回复。二是配强工作力量,配备A、B岗,杜绝工作空档,对承办处室单位敷衍塞责、办理质量差等情况加大督办力度。

(2)针对“服务市场主体不到位”问题

一是实行小微企业告知承诺制,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减轻企业办事成本。二是针对专项资金拨付拖欠问题,积极向市财政申请,现已补齐专项资金。

3.关于“财务管理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1)针对“对分局落实财务制度、资金管理监督检查不够”问题

一是对直属分局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排查各单位财务管理方面隐患。二是对查出问题要求按时整改到位,进一步规范各分局财务管理,提高工作水平。

(2)针对“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财务处对记账和复核岗位进行了调整,记账和复核岗位由不同人员负责。二是印发《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将预算执行进度列入年度考核范围,督促业务处室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3)针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付款管理的通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并对巡查组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同时将进一步加强财务审核岗位审核职能,确保规范使用会计科目。二是重新修订了《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压实岗位责任,并对巡查组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管理的通知》,细化流程,完善出入库管理。四是司机出车补贴已于2023年4月停发,并取消了该项补贴。

(4)针对“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

一是重新修订了《关于规范自行采购工作流程的通知》,付款时需提供自行采购相关资料,并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二是为规范项目验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付款管理的通知》,对付款时提供的专家验收意见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对存在问题进行完善。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对基层党建统领指导不够”问题

一是强化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形成抓基层党建的整体合力,不断提高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本领,切实把各项部署落到实处,确保压力传导到位。二是将基层党建考核作为年度目标量化考核的重要内容,有针对性设置机关各党支部和直属分局党建考核内容,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三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直属分局党组织负责同志党建工作责任,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为抓手,强化对直属分局的党建工作的督促指导。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一是将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纳入量化考核,督导检查各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制度,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制度,督促所属党员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二是加强对“三会一课”制度的学习,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对发现问题有针对性设置培训课程,进一步夯实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的业务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品牌化效应。三是开展《党支部工作手册》定期调阅,于2023年10月9日-13日对机关党委下辖的所有党支部的《党支部工作手册》,路南、路北、高新党总支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全体及下属各党支部党员人数的50%、市局机关各党支部委员及普通党员人数的50%的《理论学习笔记本》进行了调阅,并对调阅结果进行通报。下步,机关党委将不间断进行抽查,凡发现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的,将进行通报,并视情况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四是对近3年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回头看”,对发展党员档案逐人逐项进行自查自纠,问题主要集中在入党材料归档不完备。机关党委要求立即完善整改,整改完毕的及时归档。在新一年度各支部发展党员的过程中,机关党委加强督导检查和业务指导,重申严肃党员发展程序,确保党员发展过程的规范、资料的完备。

(3)针对“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充分”问题

一是抓好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抓好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发挥好基层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员密切联系群众、主动服务群众,提高党员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号召力和凝聚力。在世界读书日、世界地球日、土地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节点,各党支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让政策深入基层、直达民心。在窗口单位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不动产登记中心党支部创新推出“一证一码”、智能秒办等40余项创新服务措施,全省领先。创新“热心、耐心、细心、虚心、诚心”的“五心工作法”,始终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设立线下和线上24小时不打烊智能客服渠道,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机关第十党支部为强化要素保障,派出党员骨干,上门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增强企业信心,为项目建设、企业生产、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二是以开展党建联盟、党建联建为抓手,对党支部为民服务活动和“双报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题部署,教育引导全市系统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在为民服务当中充分发挥资规系统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先后与路北区大里街道茂华府第二社区等结成党建联盟12对,开展“双报到”活动5次,与联建单位开展观摩交流18场次;结合主题教育开展“六进”活动:进企业,与河北海正集团、唐山仁德医院医养结合养老院开展志愿服务;进机关,到唐山市档案馆组织党务干部参观培训;进社区,到大里办事处茂华府第二社区、翔云道办事处康馨雅苑社区做宣讲;进学校,联合唐山市老科协和河北省地质五队、野生动物保护专家走进世嘉实验小学、兴盛丽景小学、唐山市雷锋小学、扶轮小学等开展科普教育;进网站,在本局公众号不断更新工作动态,引导党员干部积极参与。

2.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问题

(1)针对“全面履行主体责任不够,与“严紧硬”的要求还有差距”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责任清单,压实班子集体、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的责任。党组每半年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一次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二是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定期研究分析党建工作形势,基层党组织每半年、年终向局党组汇报全面从严治党情况。三是强化压力传导,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将直属分局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细化考核标准,明确对年度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单位负责人,由局领导约谈提醒。组织党务干部培训,除培训市局机关党务干部外,将分局从事党务工作人员纳入参训范围,培养党务工作的“明白人”。四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明晰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的责任。

(2)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压得不够实,对分管部门和领域党建指导督导不到位”问题

一是牢固树立抓机关党建是本职、不抓机关党建是失职、抓不好机关党建是渎职的理念,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做到明责、履责、尽责。二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坚持“见人见事见思想”原则,通过交心谈、深入谈,达到消除隔阂、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目的。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分管处室负责同志年内至少进行1次谈心谈话。

(3)针对“干部教育管理警示不够”问题

一是加强党员干部党内法规学习,组织召开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强化工作人员的纪律意识,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是严格干部队伍教育管理,注重发现管理监督、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不足,及时补短板、强弱项。三是扎实开展警示教育,要求各级党组织结合巡察整改举一反三、警钟长鸣,使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四是对新任职干部开展集体谈话和廉政考试,扣好“第一粒扣子”。五是配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做好违纪党员干部的教育处理工作。

(4)针对“机关纪委对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及时到位,日常监督不够经常,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日学一章节’坚持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以机关各处室单位职能职责为切入点,围绕制度风险和权力风险,查找招标采购、自然资源管理、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可能引发的廉政风险,有针对性的制定防控措施。二是强化监督职能,推动机关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全面监督职责。及时组织学习违规违纪典型案例通报精神,坚持落实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廉政提醒机制。三是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权力运行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综合利用实地检查、抽查、明察暗访等各种监督方式,及时组织各类检查。四是严格执纪问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五是充分认识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的重大意义,要求机关纪委2名同志严格落实“日学一章节”学习制度,严格实行清单式学习,摘录式笔记,认真学习指定学习材料和书目,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

(5)针对“纪检监察深入监督有不足”问题

一是纪检组人员少,人员缺编问题经与市纪委组织部沟通,已经为纪检组配备两名同志,1名已经到位。二是加强对机关纪委及各直属分局纪检机构业务指导和培训。已向驻在部门及直属分局范围内发放《警示录》学习资料,组织机关纪委观看纪录片《永远吹冲锋号》等活动,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规矩意识和党性意识。三是加强对各直属分局监督检查和调查研究力度。围绕正在开展的“耕地流出、耕地占补平衡、闲置土地处置、自然资源督察、土地卫片执法、矿山修复治理”六方面重点工作及纠治“四风”、违法占地等工作,与驻在部门及市纪委相关领导累计开展7轮次联动监督行动,对整改情况进行追踪问效,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四是进一步建章立制,明确职能定位。针对党组对直属分局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问题,协助党组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党组及基层纪检组织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建强纪检队伍,加强对直属分局监督和执法、项目资金等跟进监督。五是抓住学习教育这一根本与先导,坚持“学”字为本,夯实思想基础,认真落实“四个一”学习培训制度,跟进学习材料,摘录学习笔记,共开展骨干领学23次、交流研讨12次、撰写心得体会20篇,切实做到学而时习、悟而求通。同时针对不动产登记中心制度存在漏洞、重复访问题突出,纪检组保密责任落实不到位、组务会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制定了《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信访件监督管理措施》《保密工作管理办法》《组务会制度》,推动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很多工作还需要持续推进、深入推进。下一步,将继续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指示要求,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持续推动党员干部政治、思想、作风和能力得到新提高,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重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提高站位,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强化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系统部署年度理论学习安排,加强教育培训,督促全市系统各级党组织自觉强化政治学习,引导党员干部学出绝对忠诚、学出使命担当、学出过硬本领,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二)履职尽责,进一步抓好后续巡察整改。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拓展和转化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常抓不懈、持续用力,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三)严格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同步推进,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及时总结固化巡察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完善思想政治工作、执法制约监督、顽瘴痼疾整治、干部素质提升等制度规范,进一步补齐制度短板、堵塞工作漏洞,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

(四)持续用力,进一步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坚持抓整改就是促发展,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推动全市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到贯彻落实唐山“三个努力建成”和“三个走在前列”目标任务及全市“12345”总体工作布局的全过程,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力做好防风险、护稳定、保安全、促发展各项工作,坚决杜绝新问题滋生、老问题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315-5266518;电子邮箱:tszgjgdw@163.com。

 

中共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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