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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唐山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关于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唐山劳动日报 发布时间:2021-08-31 11:40:59 阅读量:4029

中国共产党唐山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 关于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8月18日中国共产党唐山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唐山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经过审查,决定批准中国共产党唐山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了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大会认为,市第十次党代会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决策部署,紧跟省纪委监委、市委部署要求,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推动全市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向党和人民交出了合格答卷。

大会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日常监督深化细化,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奋力打造革命之城、英雄之城、幸福之城、未来之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唐山重要指示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继续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伟大工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开创“三个努力建成”新局面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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