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03-27 17:22:06 阅读量:2722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19日至9月3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唐山市进行了常规巡视。11月29日,省委巡视组向唐山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市委坚持把省委巡视作为对全市工作的一次全面“把脉会诊”和“政治体检”,把巡视整改作为旗帜鲜明讲政治的现实检验,作为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推动唐山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立说立行、坚决整改,确保问题整改见底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一是坚持以上率下,压实整改责任。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市委迅速成立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浩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丁绣峰任副组长,市委副书记丁荣进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其他市委常委为成员,统筹做好全市整改工作。为强化重点领域整改攻坚,专门成立巡察工作、移交案件查办、选人用人、意识形态4个专项小组,形成市委统揽、常委牵头、逐级分解、层层负责的整改工作格局。整改以来,从市委做起,从市委常委和市“四大班子”领导做起,坚决把省委巡视整改各项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认真研究部署,一件一件抓,逐条逐项改,从严要求、从严监督、从严查处,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市委立即制定《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制定整改落实方案》(以下简称《整改落实方案》),将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全部分门别类细化为具体问题,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整改工作无遗漏、无盲区、无死角。2018年11月30日,《整改落实方案》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于12月3日正式印发实施,为全市上下联动抓整改落实提供了遵循。
三是坚持督导调度,狠抓整改落实。2018年12月29日,组织召开市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通报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各位常委分别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对号入座,深入剖析,切实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整改以来,市委常委会2次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5次召开调度会,持续加压发力,全面推动整改向纵深发展。制定《唐山市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督导检查工作方案》,按照督数量、督进度、督质量、督作风和全覆盖“四督一全”的标准,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召开调度会等方式对全市44家牵头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开展了5轮专项督查,做到督查全覆盖。通过督查促进市直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取得实际成效。
四是坚持建章立制,确保整改实效。既狠抓反馈问题整改,又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深入查找体制机制漏洞,着力建立健全管长远、管根本的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复发。制定《整改落实全程挂单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专项小组工作例会制度》《周工作报告制度》,建立“一个问题一套管理台账”模式,实施动态管理、销号办结,坚持督办进展问账、检查结果问效、二次不整改问责、制度不规范问制,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彻底整改,机制建立健全、常态长效,不断巩固发展唐山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加快实现“三个努建成”和“两个率先”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切实强化管党治党政治担当,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巡视整改工作
唐山市委对省委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对照,明确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省委巡视组反馈的3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28个、基本完成11个。
(一)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系统,结合实际抓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精准把握、指导实践不够”问题。一是开展“理论大学习”活动,截至2018年底,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22次,全市县级以上理论学习中心组累计学习1373次;开设“唐山大讲堂”,邀请国内顶级专家学者授课,全年受众超过2万人次。二是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市委党校举办各类培训班8个班次、1437人次,全市1393名县处级干部参加党的十九大精神理论考试,进一步推动全市党员干部学思践悟党的十九大精神。三是推进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全年共开展“六进”演出2202场,惠及群众125万余人次,“微党课”活动品牌获中宣部《党建》《思想政治研究》分别刊发推广。四是深入开展冬季干部大培训,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已培训各级干部4.9万余人次。通过整改,全市上下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认识普遍提高,学习更加深入系统,理解和把握更加准确,有力促进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唐山落地生根。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用新思想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问题、促进高质量发展上研究地不系统不深入”问题。一是围绕加快“三个努力建成”“两个率先”和高质量发展目标,开展全市大调研活动,形成《关于市委2019年工作谋划的调研报告》《关于我市打造医疗康养高地的调研报告》《关于唐山打造教育高地的调研报告》《关于把芦台经济开发区打造成高质量“飞地特区”的调研报告》《关于把汉沽管理区打造成京津冀协调发展“桥头堡”的调研报告》《关于把海港经济开发区建成环渤海地区港产城景深度融合外向型经济先行区的调研报告》。二是坚持港产城一体化发展,高标准编制“一港双城”空间发展战略等24项规划,全力推进“一港双城”建设。在机构改革中,因地制宜设置海洋口岸和港航管理局,整合各部门相关职责,加快推进港口资源整合。唐山港货物吞吐量升至全国第3位。三是聚力改善民生,印发实施《唐山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为全市“三农”工作确定总抓手;2018年全市2565户、6663人实现高质量脱贫;加快破解义务教育“择校热”,基本消除“超大班额”;持续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在全省率先实施公立医院药品零加成、药品耗材统一采购,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四是确定2019年为唐山“高质量发展突破年”,制定的《唐山市推进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将作为全省《关于推进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附件印发实施;谋划调整全市十项重点工作方案,在1月10日召开的市委十届六次全会上进行部署。通过整改,一些多年困扰唐山的老大难问题迅速打开僵局、破题见效,全市上下更加主动用新理念引领新实践、用新思想启迪新征程、用新战略开拓新局面,推动工作办法更多、措施更实,成效正在持续显现。
2.关于“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唐山时提出的‘三个努力建成’重要指示不够到位”问题。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调去转’不到位,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进展慢,经济结构不优”问题。一是加快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持续高速发展,2018年全市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3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432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9.73%,同比增长17.5%;智能轨道交通、动力电池、电子及智能仪表、新材料和节能环保等五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16.3%,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7.5%;拥有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178家、省级以上工程实验室11家,打造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50个,公共服务平台达到81个;培育国家级绿色制造企业4家;出台《2019年唐山市新兴产业发展工作方案》。二是制定《唐山市钢铁行业去产能方案(2018—2020年)》,全面推进产能压减,2018年,压减炼钢产能500.25万吨、炼铁产能298万吨、煤炭产能201万吨,两处关闭退出煤矿已于2018年11月份通过省级验收。2018年,全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1.85%。三是全面落实《关于加快建设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的意见(试行)》40条支持政策,截至目前,累计兑现支持资金2.6亿元;认真实施《唐山市海洋装备制造业重大项目招商引资专项行动方案》,沿海地区签约亿元以上装备制造项目55个,协议总投资额828.7亿元。四是研究制定《2019年推进“4+5+4”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唐山市“千企转型”实施方案(2018—2020年)》《关于鼓励支持“双领军”企业做大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措施,以创新的理念、思路和举措做强支柱产业、做优生产性服务业。2018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38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80家,分别居全省第1位和第2位,我市在全国产业竞争力百强城市中排名第28位;编制钢铁、化工、装备制造、建材和能源五大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规划,实施“四个一百”项目,完成投资705亿元、完工203项;四大生产性服务业完成增加值734.6亿元,同比增长12%,占全市三产比重达到19%。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外开放的广度、深度和国际化程度低,建设经济合作窗口城市差距大”问题。一是以2018年获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为契机,出台《中国(唐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制定我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加快对接河北省“电子口岸”平台,保障关、检、汇、税、融等部门间数据互通共享。2018年,预计完成17亿美元,完成省达任务目标(16.9亿美元)的100.6%。二是组织开展唐山品牌“走进‘一带一路’国家”“走进非洲”“走进金砖国家”等系列贸促活动。2018年,全市共签约亿元以上项目253个,协议总投资3404.1亿元;在谈亿元以上项目218个,计划投资额1986.9亿元。三是将我市开发区从原有26家优化整合为18家,全部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融资平台并运行;对县(市、区)管理的开发区进行财政独立核算,赋予开发区更多财税自主权。四是充分发挥外贸基地和出口聚集区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推进全市11个外贸基地(聚集区)建设;在新疆、山西、内蒙古等地布局建设内陆港22个;曹妃甸至乌兰巴托班列、唐山港至比利时中欧班列顺利开通;京唐港至日本门司、博多集装箱航线正式运营。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推动区域发展、建设首都经济圈重要支点城市发力不够,效果不明显”问题。持续深化京津冀区域经济合作,积极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2018年,我市共实施与京津合作亿元以上产业项目439项,总投资5202.04亿元,其中,实施与京津合作亿元以上项目262项,总投资2692亿元,完成投资508亿元;签约与京津合作项目177项,总投资2509.77亿元。京冀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完工亿元以上京津项目27个、总投资122.88亿元;开工亿元以上京津项目29项,完成投资47.68亿元。津冀(芦台·汉沽)协同发展示范区共实施亿元以上京津项目53项,完成投资84.66亿元。全市共实施亿元以上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20项,总投资361亿元,完成投资60亿元。
3.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不够全面、扎实”问题。
(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各级领导班子在推进思想政治建设上着力不够,净化政治生态环境任务重”问题。一是利用市纪委监委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通报典型案例,整改以来转发中央、省曝光案件23起(组),发布本地案件通报12起,涉及被查处干部9人。二是2018年12月20日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对刘建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及我市2018年以来查处的8起重大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形成警醒震慑作用。三是制定《唐山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摄制警示教育片强化警示教育工作方案》,建立重大案件“一案一警示”常态化教育机制。四是进一步落实“一案双报告”制度,将在查办案件中发现的问题隐患,通过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向相关单位党委(党组)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整改落实。目前,全市累计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211份,监察建议书86份。五是组织党政机关干部开展“看监狱、算得失”活动,受教育党员干部达3000多人。整改以来,各级各单位观看《警钟》《忏悔与警示》《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警鉴》等警示教育片,受教育党员干部达2700多人。通过市纪委监委廉政教育宣讲团,面向各行各业特别是农村(社区)“两委”换届后新任干部,以案为鉴进行廉政警示教育,整改以来共开展25场次,教育党员干部2100多人。
(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政法系统党建工作、政治建警薄弱,队伍监督管理乏力,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一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法队伍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活动,举办“优秀中青年干警学习弘扬井冈山精神视频演讲报告会”和题为《强化党性修养 对党绝对忠诚》的党性教育主题党课。巡视整改期间,全市政法系统开展学习教育420余次,14300余人次参加各级学习活动。二是召开全市政法机关基层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近300名政法党员领导干部参观了滦南县基层政法单位党建规范化试点建设情况,为政法系统基层党建建设树立标杆。截至目前,培树不同层面基层党建试点18个,组织党员教育活动300余场次,印发基层党建材料汇编120余套。三是开展为期3个月的全市政法系统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彻底肃清周本顺、梁滨、景春华、张越、杨崇勇、张杰辉等人恶劣影响,通报2018年以来查处的马明旭、康永、王宝江等9起政法干部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制定《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巡察实施办法(试行)》,1月15日以来督察巡察10个县(市、区),发现问题30个,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巡视整改以来,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80余场次,开展纪律作风检查407次,查处违法违纪干警98人;接收举报线索241条,已办结117件,查处存在问题干警6人;发放纪律作风提示卡7555个,张贴专项整治活动公告571份;开展明察暗访231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32个。四是开展“金牌法官、金牌检察官、金牌警官、金牌调解员”和“十佳干警”推选活动,经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公示,评选出优秀政法干警50名;公安机关召开“身边榜样”先进典型大会,对来自基层的70名“铁血警探”“警队孺子牛”“青年突击手”“社区民警”“警务能手”“优秀辅警”“最美警嫂”进行表扬,引导激励广大政法干警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永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五是启动第三方评估机制,对政法队伍状况、群众满意度开展为期2个月的社会评估,明确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进一步制定整改措施。建立监督制度,聘请761名人民监督员对政法部门依法履职、执法办案等情况进行监督。实施基层联络制度,面向基层政法干警、律师、服务对象等群众代表召开多次座谈会,深入查找政法队伍存在的问题和体制机制漏洞,目前已征求各方面意见346条,查摆问题285个,纠错整改214个。
4.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力度小”问题。
(8)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生态环境不优,大气污染治理任务艰巨”问题。一是重拳整治“散乱污”企业,制定《唐山市“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强化攻坚行动方案》《唐山市“散乱污”企业深度整治方案》,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2018年,3535家“散乱污”企业已关停取缔2686家、整治改造819家、整合搬迁30家。二是推进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治理,2018年,140台需要进行脱硝治理的设备,已建成121台,另有15台烧结机长期停产或用于产能置换,完成治理任务,其余在建4台按省要求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在全省率先完成钢铁超低排放改造任务。三是推进清洁取暖改造,截至2018年底,已改造147534户,完成省达任务。四是加快燃煤锅炉整治,省达我市2018年度淘汰拆除或清洁能源置换燃煤锅炉任务64台、提标改造燃煤锅炉7台、10蒸吨以上燃气锅炉低氮改造38台,目前已全部完成。五是印发《唐山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暨空气质量“退出后十”工作方案》,任务数21项,其中2018年的12项任务已于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改或达到序时整改进度,2019年的10项任务已有4项完成整改或达到序时整改进度,2020年4项任务正在有序推进。2018年,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7.30,下降8.3%,PM2.5和PM10平均浓度分别下降9.1%和7.6%,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浓度分别下降15%、5.1%、13.2%和3.9%,优的天数比上年增加11天、增长183%,创近年来最好水平。
(9)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政府债务高、负担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弱”问题。一是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对省下达的2018年全市新增债务限额,进行科学合理分配,既严控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又保障了各级公益性项目建设需求。二是严格执行债务风险化解规划。高度关注2017年被财政部通报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或提示的高风险地区,督导相关县区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政府债务偿还和风险化解规划》,完成2018年度化债计划任务。三是完善落实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健全全市政府性债务风险事前干预和事后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监控,坚决防止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四是持续督办偿还工程拖欠款。建立了政府项目拖欠工程款周报制度,督促相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按照财政部统计监测平台填报的化解债务计划,完成年度偿还计划。五是加强党委对金融机构的领导,调整个别银行党委班子成员,新派1名专职党委书记、1名纪委书记,将党委委员增加到6名。六是加大不良资产清收力度防范金融风险。积极推动金融机构清收不良资产,通过现金清收、资产盘活、核销、调实形态等手段,完成2018年整改清收任务。
(10)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非法集资数额大、人数多”问题。一是制定《防范化解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唐山市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制度》,为防范化解非法集资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全市集中宣传40次,发放宣传品40多万份。三是加大依法打击力度,全市立案涉非法集资案件41件,审结31件,共60人被判处刑罚,返还钱款62982万元,冻结现金2777万元,查封房产399处、车辆45部、字画32件以及查封冻结其他财产3000余万元。2018年全市非法集资参与人数、涉案金额较2017年均有所下降。
(1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炒房团’的监控不力,有较大隐患”问题。一是实行“一个问题一套管理台账、一周一反馈”制度,目前全市26个涉及“炒房团”问题项目已解决18个,其余问题项目正在加快解决。二是组织开展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面排查行动,依法查处违法预售开发企业16家。三是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唐山市解决房地产领域涉访项目的指导意见》《唐山市房地产开发领域违法建设防控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进一步遏制投机炒房行为。四是《唐山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已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提供地方性法律依据。国家信访局将唐山“炒房团”治理列为年度重大专项成果,组织开展深入调研,总结推广唐山经验,获中央和省多位领导肯定批示。
(1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赴京访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基层社会治理不到位”问题。一是化解信访疑难案件。将信访时间较长、涉案部门较多、情况复杂的疑难案件逐案梳理情况,统一建立台账,明确化解主体责任单位,全部分包给市“四大班子”领导进行督访包案,目前已经化解75%,其余案件正在积极协调化解或正在落实处理意见。二是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警体系。多部门联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越级访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逐案交办到属地和责任单位,实行“挂账督办”和“化解销账”机制,确保问题化解在当地,有效避免矛盾上行。三是开展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信访事项“四大攻坚战”行动。对于摸排出的四类重点案件,强化协调化解,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实现全部化解。四是加大依法治访力度。加强信访、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及时收集固定证据,以专案攻坚促教育转化,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信访行为,坚决维护正常信访秩序。通过积极整改,我市进京越级访量大幅度下降,进京访高位运行态势得到明显扭转。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1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阵地建设和监督管理上有缺失”问题。一是市群艺馆新馆正式开馆,与市图书馆一并达到部颁一级标准,市博物馆达到部颁二级标准,高质量完成“市有三馆(群艺馆、图书馆、博物馆)”建设任务。全市14个县(市、区)中,9个图书馆和12个文化馆达到部颁三级以上标准,评估上等级比率全省领先。二是高标准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对标提升和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目前全市300平方米以上乡镇综合文化站达92%、200平方米以上行政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55%,超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三是将基层文艺辅导培训纳入“双创双服”公共文化工程,2018年底全市共招募1082名基层文艺骨干和160支业余文艺团队,开展辅导培训1015期,辅导专业骨干、群众文艺爱好者3.8万人次。四是加快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印发《唐山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8—2020年)》,分别于2018年11月、12月组织两次业务培训,参训人员达400余人。五是强化市广播电视台日常监管,严格执纪问责,2018年对17人依法依规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
(二)党的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中存在重县乡、轻部门问题,基层党建工作薄弱”问题。
(1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国企、医院、高校党建工作呈边缘化倾向”问题。一是开展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回头看”,将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的前置程序,全市203家国家企业(含二级、三级公司)已全部按要求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实现了党的组织体系和党的工作在国有企业全覆盖。印发《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标准》和《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示范点创建标准》,建立市级党建示范点12个,1人当选省委组织部“千名好支书”。选配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和服务意识强的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干部。二是制定《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等党的建设工作7个方面,制定22条措施,强化党对公立医院的领导。召开全市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推进会议,通报了10个医疗卫生系统领导干部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作出具体部署,推进党建工作落实落地。指导直属公立医院制定党委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出台《加强和规范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党支部建设实施办法》,创建2个市级公立医院党建示范点,设置191个党员示范岗、30个先锋岗、17个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三是召开市直教育系统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观摩汇报会,印发《市直教育系统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关于推动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落地见效的通知》,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召开市直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观摩汇报会,进一步压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责任。拨专款40万元,开展市直院校基层党组织示范点创建工作。通过整改,全市国企、医院、高校党建工作边缘化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1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农村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虚化”问题。一是组织农村“两委”换届工作“回头看”,通过“五查五看”,对当选人员再核查、对换届程序再检查、对换届质量再检验、对后续工作再完善、对换届成果再深化。通过村“两委”换届,村党组织书记中65岁以上人员从602人减少到39人,占比从换届前11%下降到0.7%,高中以下学历从2157人减少到1009人,从换届前39%下降到23%,“一人兼”比例达97.4%,队伍结构得到不断优化。二是出台《关于推进“两委”换届后农村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措施》,积极推进村干部绩效管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农村综合服务站、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等“七个全覆盖”,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基层党支部质量提升,不断强化政治功能。三是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把党支部建设情况作为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专项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四是巩固提高村“两委”换届成果,大力开展村“两委”班子成员素质培训。全市共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321期,共培训39379人,实现了村“两委”干部培训全覆盖。五是制定《唐山市推进乡村组织振兴工作方案》,巩固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中的领导地位。
2.关于“领导班子建设长期形成的问题较多,干部的理念视野、综合能力水平不能适应‘三个努力建成’的需要”问题。
(1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专业化程度不高,结构不合理”问题。一是大力开展干部培训。为促使广大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视野,全面提升领导素质和适应岗位的能力,在市委党校和北京、上海、浙江等先进地区举办金融管理与服务、港口建设暨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城市建设管理、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精准扶贫等专题培训班8期和乡镇党委书记培训班1期,共培训各级领导干部1100余人。二是强化班子建设。将一些学历层次高、年纪较轻、基层经验丰富,且善于担当作为的优秀干部提拔到重要岗位,进一步优化了县(市、区)领导班子结构。三是加强干部源头建设。着眼事业长远发展,研究制定了《关于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2019年计划招录选调生172名,其中面向重点院校定向招录选调生55名。四是结合机构改革,对50家市级党政部门领导班子进行调整,进一步改善了领导班子结构,提高了人岗相适度,得到各方面普遍认同。五是不拘一格公开选聘。为选聘高素质专业人才,市委在曹妃甸率先进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拿出园区10个一级岗、27个二级岗面向全市公开招聘。
(1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单位领导班子岗位空缺严重”问题。一是开展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干部专题调研。先后组建36个调研组,利用近3个月时间,分批深入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园区)、市直部门、市属事业单位,对领导班子整体运行和领导干部担当作为情况进行调研,对领导班子按优秀、一般、较差三个档次定档,对领导班子成员担当作为情况排队,发现和掌握了一批担当作为的干部、一批担当精神和能力不足的干部、一批优秀年轻科级干部,并将此成果运用到优化领导班子配备、有序推进机构改革以及年度考核等次评定中。二是对调研中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及时约谈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面对面反馈了调研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并就整改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县(市、区)组织中共确定优秀担当作为干部43名,已提拔重用17名。三是结合机构改革,对50家市级党政部门班子进行了调整补充。特别是针对重点部门的领导班子进行重点调整。县(市、区)党政正职全部配齐,市委组织部调整补充4名部务会成员。
(18)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一些单位领导班子存在的严重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问题。一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对2018年已完成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领导干部进行书面提醒。对2018年经济责任审计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相关责任领导干部及时提醒、诫勉,并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二是针对医疗系统问题多、管理混乱,出现了一些窝案问题,结合机构改革,对领导班子尤其一把手进行了调整,选强配优了市卫生健康委领导班子,以解决市卫生健康委对市属医院管理监督不到位、责任缺失的问题。三是针对市属医院和学校领导班子缺职问题,结合专题调研情况,向市委“五人小组”进行了专题汇报,提出了班子配备的初步建议。选配了一名领导经验丰富、熟悉基层工作的同志担任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其他医院缺职配备工作将结合干部调整有序进行。四是健全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不断激发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注重抓好干部考核“一意见两办法”的实施,出台《2018年度全市绩效管理考评工作方案》,确定了2018年度各市管领导班子绩效管理考评目标,把重点任务层层落实到基层。五是结合机构改革,按照“三看、三到、三破”的要求,遴选年富力强、专业水平高、经验丰富的同志充实到审计队伍中,为审计部门新增13名编制和人员,加强了审计队伍建设,提升了能力水平,增强审计结果的时效性和成果运用。
3.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得不严格”问题。
(19)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重要岗位主要领导干部调整频繁,不利于发展”问题。一是市委常委会和市委组织部部务会专题研究,强调严格落实省委组织部“县(市、区)领导班子党政正职不同时调整,无特殊原因,原则上在同一岗位上任职至少满3年”的规定,以确保县(市、区)领导班子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二是开展“带病提拔”倒查工作。组织对2017年度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撤销行政职务以上处分的县处级、乡科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开展责任倒查。对倒查中发现的个别单位党委(党组)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不规范、不严谨以及在推荐考察、任职公示、文书档案管理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向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直接反馈,提出整改要求,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三是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结合年度考核,于2018年12月底至2019年1月底,组织14个各县(市、区)、6个开发区(管理区、园区)、50个市直单位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
(20)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干部任用未执行回避规定”问题。一是对涉及干部任职回避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人员全部进行了集体约谈,对涉及回避的领导干部亲属在任职情况进行甄别,提出了处理建议。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查核制度,坚持“凡提必核”,对拟提拔为副县级及以上干部、拟进一步使用的县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重点抽查核实,杜绝因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家庭成员信息不及时、不准确而出现违反干部任职回避制度问题。三是加大“两项法规”宣传培训力度,将此项内容作为县级干部主体培训班必训内容,引导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组织开展2019年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填报工作。
(2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不到位”问题。积极开展《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执行情况“回头看”,深入开展自查、检查,对超配的党组成员结合干部调整有序进行消化解决。
(2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个别干部党员身份涉嫌造假”问题。一是开展了专项审核工作“回头看”,对审核范围内的所有干部人事档案集中进行清理规范,以去伪存真、正本清源,市管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全部认定。二是认真学习贯彻《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组织全市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能力素质。利用3天时间举办全市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培训会议,县(市、区)、市直及企事业单位共300余人参加,省委组织部信息管理处相关同志出席会议并授课。三是市委组织部组织专人对涉嫌党员身份造假的个别干部档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均属实。经市委常委研究决定,对当事人进行了免职处理。四是利用3个月时间,对所有市直单位档案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有问题的当场指出,对问题比较严重的以书面发函形式进行督导。
4.关于“干部作风建设不扎实,‘双创双服’活动效果不明显,营商环境不优”问题。
(2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巡视组问卷调查显示,反映干部队伍不担当不作为、表态多行动差的占28%”问题。一是深入开展“双创双服”活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四最”唐山营商环境品牌,2018年以来,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由229项精简至9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38项减少到26项,全年为企业群众减费7.3亿元。创新实行“联合审批”“多评合一”等制度,压缩项目审批时限20%以上,市本级“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达91.6%。特别是整改以来,全面推行“135”办结制(简单事项1日办、一般事项3日办、复杂事项5日办),办理环节压缩率14.58%,市本级357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互联网受理,在市工商联针对“空、卡、苛、繁、迷、拖”等突出问题开展的营商环境问卷调查中,满意率达96.95%,唐山市荣获“2018中国企业营商环境十佳城市”称号。二是将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认知度、满意度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开展集中协调解决活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1001个,解决率98%。三是在《唐山劳动日报》发布征集意见建议公告,收集各界群众对“双创双服”活动建议30余条,进一步完善2019年唐山市“双创双服”活动实施方案。四是加强市民服务大厅对外窗口规范化管理,开展常态督导检查,整改以来,通报窗口管理问题3项、50人次,促进窗口作风转变。五是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四最’品牌、公安怎么办”大讨论活动,制定完善《唐山市公安局政治性警示教育制度(试行)》等10个工作机制,召开全市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推出便民利企措施293条;集中开展清理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行动,已整改问题10个;围绕行政审批、车驾管、证照办理等工作,已下放审批事项16项。
5.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问题。
(2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检查多问题反映强烈”问题。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全市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专项清理工作。据统计,2018年我市共组织开展各类督查检查考核事项519项,经审核,2019年拟撤销54项、合并59项,保留406项。二是市委印发通知,明确要求春节前市直各单位不再组织单独考核,仅由市委考核办组织一次综合性考核,尽量减少到县(市、区)现场考核项目,不经市领导批准,春节前不再安排督查检查考核。三是制定2019年全市性的督查检查考核计划,2019年开展对县(市、区)党委、政府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共88项,已报省委办公厅备案。
(2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问题。一是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一案三查”,提高线索办理质量。2018年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0起,累计处理人数135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23人。市纪委收到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类问题举报同比下降57%。二是制定《唐山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方案》,建立省纪委、省委巡视交办扶贫领域线索台账,及时上报我市查处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并通报曝光。围绕市委“四项战略”“五场硬仗”“十项重点工作”等开展监督检查,查纠不坚决、搞变通等问题121个。三是健全和落实“查否复查”和通报曝光等机制,对3起查否问题启动了复查机制,其中对1起查否问题复查核实,对6名干部立案审查,给予党纪处分,对查否问题的驻局纪检监察组进行提醒约谈。四是坚决纠正领导干部爱惜羽毛、回避问题、庸懒无为,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2018年问责工作落实搞形式、懒政怠政等问题17个,问责党组织22个,问责领导干部50人,其中县级13人。
(三)党的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在落实落细上不够到位”问题。
(2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主体责任实化具体化不够”问题。一是制定《关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任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2018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拟定年度“两个责任”考核检查方案,2018年,先后召开36次常委会会议和党建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解决实际问题。二是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确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等次的重要依据,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2018年发现和解决问题174个。三是整改期间,组织召开市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效果。四是落实约谈、建档、反馈、问责、通报、函询等追责办法,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2018年先后约谈9名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调整5名乡镇党委书记。通过整改,进一步压实政治责任,以点带面、全面铺开,推动各地各单位把全面从严治党真正落到实处。
(2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还没做到严紧硬”问题。一是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加强日常考核和绩效目标考核;认真对照“四风”问题10种表现,狠抓整改落实。二是做好问题线索分流处置工作,落实集体决策等制度,加强对线索、案件的研究,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优先、从快、从严办理,确保线索办理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三是实施“问题线索大起底”,开展全市范围案件督导检查,解决执纪力度不够、办案质量不高等问题。同时,组织市县乡三级联动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四是围绕“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责党组织52个,涉及领导干部233人。印发《中共唐山市委关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建立《监督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整改进度清单》。五是深化“纪委副书记分管调度+纪检监察室日常联系”管理模式,对重点指标排名靠后单位进行专项调度,加大派驻机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2018年,各派驻机构立案审查36件,涉及45人,分别同比增长16%、2.3%。1月15日,针对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政法系统违纪违法问题,市纪委约谈了派驻公安、检察院、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
2.关于“重点领域和基层腐败问题依然突出,减存量、遏增量任务艰巨”问题。
(28)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问题。一是对人防、扶贫攻坚、扫黑除恶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系统和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得到省纪委监委领导批示肯定。制发《唐山市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专项办公室,督促市县两级开展自查自纠。在扶贫攻坚领域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21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455人,移送司法2人,挽回资金176.3万元。二是增设来访接待坐席、领导接待室和集体访接访室,升级网络举报平台,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两要”件的交办督办力度,严格结案质量标准,提高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初信初访办理实效,目前已查结5件。三是将群众满意度纳入“两个责任”检查评价指标,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提高。
(29)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问题仍然存在”问题。坚持“打虎”“拍蝇”两手抓、两手硬,坚决减存量,重点遏增量,坚持每月一调度,对于典型案件严查严处、快查快处、迅速通报。2018年,全市共立案审查2713件,涉及3254人,结案2642件,党纪政务处分2964人,分别同比增长8%、10.4%、6.7%、12.1%,采取留置措施38人,移送司法机关60人,位居全省前列。
(30)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力度需进一步加大”问题。一是加大涉黑涉恶打击力度,目前,全市打掉涉黑涉恶团伙70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51人,破获各类违法犯罪案件623起,打击特殊身份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11人,扣押冻结查封涉案资金1.7亿余元。二是制发《公安机关摸排核查涉黑涉恶线索暂行办法》,严厉打击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目前,在全市范围内筛选出有价值的涉黑涉恶线索575条,其中查结558条,查结率97.04%;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线索88条。三是对41起暂未发现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回头看”,新发现4个“保护伞”或失职失责问题;对134条省移交线索进行分类整理,已移交有关部门。四是对杨军违规当选村委会主任和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等问题采取异地办案,目前已基本查结,共初步核实4人,立案审查3人,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玉田县李某某恶势力团伙案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五是对近三年来受理的群众举报和上级交办案件进行汇总筛查研判,累计发现黑恶势力涉嫌向矿产资源领域渗透问题线索68件,长期垄断海上捕捞、海域养殖、海产品交易的渔业资源领域线索39件,与公职人员勾结、逃避执法监管的“黑车队”问题线索25件。目前,已打掉三个领域的涉黑团伙3个、涉恶团伙6个、“黑车队”团伙18个,另有6个团伙正在侦查中。
3.关于“对巡察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质量有待提高”问题。
(3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学习贯彻中央巡视工作五年规划精神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情况不够及时”问题。一是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巡视工作五年规划。市委常委会将中央和省委巡视巡察工作新精神、新要求、新部署及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规划》列入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内容。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组织学习了中央和省委《规划》和赵乐际、杨晓超同志在中央《规划》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了具体贯彻落实措施。二是修订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市委常委会会议已经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共唐山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并于2018年9月30日以市委办公厅文件印发全市。各县(市、区)委也分别修订印发了巡察工作五年规划。三是强力推动规划贯彻落实。坚持把《规划》精神贯彻到巡察动员部署讲话、工作方案和巡察实践中,并在全市巡察工作推进会上作出专门部署。四是落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情况要求。严格按照《中共唐山市委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收到巡察报告15个工作日内听取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报告,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原则上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各巡察组情况汇报后,1个月内听取巡察情况报告。12月17日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市委第三轮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于近期听取第四轮巡察情况汇报,同时做好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汇报准备,按规定时间推进有关工作。
(3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巡察组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少数’不够”问题。一是落实巡察中期调度制度,在十届市委第四轮常规巡察和提级(交叉)巡察过程中,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6个市委巡察组和6个提级(交叉)巡察组分别听取了各巡察组阶段性情况汇报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重点和方向。二是完善巡察报告格式,对照省委巡视情况报告模板,在报告内容、分类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从十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开始已纠正到位。三是针对个别单位的巡察报告问题部分内容偏少问题,已与相关巡察组交换了意见,要求立行立改,纠正到位。通过落实巡察中期调度制度,完善组办对接等形式,加强对问题和问题线索的研判,进一步提高了发现问题的数量和质量。
(3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巡察成果运用不充分”问题。一是十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向24家被巡察党组织的反馈意见,全部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把关后进行反馈,并安排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全程参加了各组的反馈,确保了反馈意见带锋芒、有辣味。二是组织召开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议,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的相关要求,对下一步整改工作进行部署,要求首轮巡察的13家被巡察单位对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要求市委第二轮和第三轮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对照要求进行整改,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目前,首轮巡察的13家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总结已全部上报,有关责任单位提供了专题整改报告,追缴了违规资金,对责任人给予了约谈、降职等处分。三是将按时报送整改报告单独作为一项要求,对第三轮被巡察单位进行了提示,并要求市委巡察组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的督导检查,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3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巡察干部配备不到位”问题。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化机构改革期间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要求有通知》关于“全省机构改革期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原则上不再启动研究日常干部调整任免事宜”的要求,待干部调整解冻后,对缺配人选适时配备到位。
(四)加强对巡视整改和“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方面
(35)关于“对普遍性的问题举一反三不够。对县(市、区)巡视整改责任体现不充分,存在断档现象”问题。做好巡视整改督导工作,督促各级党组织加强组织领导,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抵近督促省委巡视整改任务落实,对普遍性问题举一反三、抓早抓小、主动整改,确保整改实效。特别是对中央巡视组、省纪委交办要结果案件进行定期督办,先后向省纪委监委做出专题汇报3次。八届省委移交我市的问题线索,部分已查结或基本查结。
(36)关于“对中央巡视组交办的问题整改速度还需加快”问题。整合市县两级工作力量,优先办理中央巡视交办问题线索。对初核查否的问题线索,全部由市县两级纪委监委会议或纪委书记办公会进行审核。按照“层级办理+指定管辖”的原则,对重要岗位的乡科级干部问题线索,实行异地指定办理,提高查实率和成案率。中央巡视组交办我市的问题线索,部分已查结或基本查结。
(37)关于“‘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整改‘回头看’在长效机制建设和巩固实效上做得还不够”问题。一是持续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把建章立制作为源头治本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新建制度2928件,修订203件,保留1092件。二是持续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及整改“回头看”工作,2018年以来,新清理问题2883件,问责党组织52个、领导干部223人。
根据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截至目前,立案13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9人、组织处理169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三、建立健全巡视整改长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目前,我市整改工作成效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下步,将做到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加压、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以更加扎实的整改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时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永远铭记、永远感恩习近平总书记对唐山的深切关怀,以绝对忠诚、拥戴核心的实际行动回报总书记和党中央的深情厚爱,真正把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转化为加快“三个努力建成”步伐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理论武装,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有力传播者。
(二)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加快“三个努力建成”“两个率先”步伐。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唐山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有关要求,坚持改革开放再出发,走好“一港双城”发展之路,加快建设东北亚地区经济合作窗口城市;坚持创新引领、绿色发展,加快构建“4+5+4”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实现新突破;坚持全方位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打造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重要一极,推动首都经济圈重要支点建设迈出新步伐。
(三)认真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快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坚持“三看、三到、三破”,大力使用敢于担当、善于攻坚、长于落实的干部。聚焦高质量发展需求,选用一批新兴产业、港口经济、对外开放、现代金融方面的专业型干部,开展大规模干部教育培训,优化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深入做好市县机构改革工作,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市县机构职能体系。以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持续加强组织体系建设,配强村(社区)班子,统筹做好国企、医院、高校、机关、事业单位、非公和社会组织等领域党建工作,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防“四风”反弹回潮、隐形变异。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管党治党“两个责任”落实落细。弘扬创新一流务实高效担当作风,狠抓重点工作大督查,动态打造“四最”唐山品牌,持续推动干部作风转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牢牢抓住纪律建设不放松,聚焦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着力在深化纪律教育、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上下功夫,创新巡察工作方式方法,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五)持续深入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为加快“三个努力建成”“两个率先”目标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的专项整治,带动全市整改工作再提标提质提效。加快建章立制,对已经完成整改和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持续完善我市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15-2803247(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1号;邮政编码:063000;电子邮箱:tsxszgbgs@163.com。
中共唐山市委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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