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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化市纪委监委关于2起破坏生态环境建设问责典型案件的通报

来源:遵化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6-21 17:45:32 阅读量:6678

中共遵化市纪委

遵化市监察委员会

关于2起破坏生态环境建设问责典型案件的通报

 

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聚焦生态环境建设,坚守职责定位,不断强化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严肃查处了一批破坏生态环境建设的违纪违法案件。现将其中2起破坏生态环境建设的问责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东旧寨镇、铁厂镇、新店子镇、娘娘庄乡辖区内采石场违法生产问责案。2016年7月至2017年1月,东旧寨镇、铁厂镇、新店子镇、娘娘庄乡辖区内,共有11家采石场违反《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唐山和我市实施停产的有关要求,违法组织生产,并将生产的白云石粉、石砟进行销售。经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相关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给予市工信局副科级干部警告处分、黄金矿山管理科科长记过处分;给予唐山市环保局遵化市分局主任科员党内警告处分、新店子环保所所长(同时有其他违纪问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东旧寨镇环保所所长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东旧寨镇主任科员、时任分管副镇长警告处分;给予铁厂镇主任科员、时任武装部长警告处分,安监站负责人记过处分;给予西留村乡副乡长、时任新店子镇分管副镇长警告处分,新店子镇安监站负责人记过处分;给予娘娘庄乡党委副书记、时任分管副乡长警告处分。

二、小厂乡、东旧寨镇个别企业未落实环保要求问责案。2017年10月7日,小厂乡洪山口村东丽豆制品加工厂生产炉灶采用燃煤燃料;秋香浴池两台燃煤锅炉未完全拆除,且其中一台正在使用,未安装任何烟气净化设施、烟气直排。10月8日,东旧寨镇梁屯村三合铸造有限公司建筑施工作业存在无喷淋,建筑垃圾露天堆放、无苫盖等未落实防扬尘措施问题。以上问题被环保部检查组发现。经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给予小厂乡武装部长警告处分,给予东旧寨镇副镇长警告处分。

当前,正值落实中央、省、唐山和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河北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的关键时期,生态环境建设重视程度之高前所未有、形势之严峻前所未有、任务之重前所未有。对以上2起破坏生态环境建设案件进行严肃问责,充分表明了市委、市政府抓生态环境建设铁的决心和铁的意志。

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确保生态环境建设和环保整治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落细,坚决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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